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6月30日 11:20 南方都市报
本报讯 经过长达8个月的前期试点,深圳宝安、龙岗两区的城市化工作于昨天开始全面铺开。到今年年底前,两区余下的18个镇将全部完成城市化,涉及218个村27万村民,深圳将成为全国第一个没有农村行政建制和农村社会体制的城市。在昨天举行的宝安、龙岗两区城市化试点总结及全面城市化动员会上,省委副书记、深圳市委书记黄丽满,省委常委、深圳市长李鸿忠发表了重要讲话,会议由李鸿忠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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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去年10月30日深圳市启动了宝安、龙岗两区的加快城市化工作后,两区分别选取了龙华、龙岗两镇作为试点。经过试点,两镇被改制成为龙华、龙岗、龙城三个街道办事处,下辖各村也全部实现了社区化管理,村民也转换身份成为市民,并享受上了与市民一样的养老保险、教育等保障性待遇。昨天,深圳市在宝安西乡会堂举行千人大会,在对试点经验进行总结的同时,又发出了两区城市化全面铺开的总动员令。
评价过去8个月的城市化试点工作,黄丽满认为达到了预期目的,并积累了好的经验。她说:“最为难得的是,两区在实现城市化转制的过程中,保证了经济的稳定快速增长,实现了城市化与经济社会发展两不误。”她强调,在下一步城市化在两区全面铺开的过程中,各有关单位要注意把城市化改制与两区发展结合起来,形成改革与发展良性互动的发展新格局。
昨天,黄丽满再次强调了加快两区城市化的必要性。“目前深圳与国际化城市的差距很大,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便是宝安、龙岗两区尚未完成城市化。没有城市化便谈不上现代化,没有现代化则更谈不上国际化,特别是在两区仍然保留着农村管理体制,更是深圳建设国际化城市的软肋。”
在昨天会上,深圳市政府下发了《深圳市宝安龙岗两区城市化土地管理办法》等一系列城市化土地政策。主持会议的市长李鸿忠透露,到目前为止,市委市政府已经下发了12项城市化配套政策。
政要声音
黄丽满:城市化的全面铺开是事关深圳经济社会能否持续发展的大事;是事关深圳能否把比较优势进一步转化为全面竞争优势的大事;是事关我们在21世纪把深圳建设成为一个什么样的城市的大事;也是事关党的执政能力、领导水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得到充分发挥的大事,我们必须用成熟的政治视角、广阔的历史视野、科学的发展理念,深刻认识这一工作的重大意义。
李鸿忠:到目前为止,市委市政府已经下发了12项城市化配套政策。各有关单位全面贯彻落实以土地政策为核心的城市化配套政策,并坚持原则,对于各种不合理的要求绝不迁就退让,采取一切措施积极主动地化解城市化过程中的复杂问题。
划转范围
宝安、龙岗两区现有集体土地总量为956平方公里。根据有关部门调研结果,两区此次转为国有土地的集体土地量为260平方公里,即除了“已建成区、经批准尚未使用的建设用地、山林地、坡度大于25度不作为建设用地的园地”这四类土地以外的集体土地。
划转程序
区政府制定转地方案并公告
核定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权属
对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清点查丈
公告清点结果
区政府根据清点查丈结果制订补偿方案
区政府与补偿对象签订土地补偿协议书
支付补偿款
国土管理部门接管土地
宝安龙岗城市化土地政策出炉,260平方公里农村集体土地将转为国有
市财政将花15亿给村民买保险
本报讯 历经千呼万唤,在宝安、龙岗两区城市化启动8个月后,城市化各项配套政策中最受关注、最敏感,也是最重要的政策——土地政策终于在昨天出炉了。在昨天的宝安、龙岗两区城市化试点总结及全面城市化动员会上,深圳市委、市政府出台了《深圳市宝安龙岗两区城市化土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及其配套政策,按照这些土地政策,村民及村集体将在获得政府保险、教育、就业、市政配套建设等保障与支持的同时,获得适当补偿。
据测算,宝安、龙岗两区现有集体土地总量为956平方公里。根据有关部门调研结果,两区此次转为国有土地的集体土地量为260平方公里。
城市化配套政策出齐
昨天,深圳市副市长梁道行说,自去年10月底深圳启动了宝安、龙岗两区的城市化试点后,先后制定了人事、社保、教育、城管、计生、民政、组织、宣传文化、工商、公安、国资、农林渔业等12项相关配套政策。昨天最后出台的土地政策标志着深圳推进宝安、龙岗城市化的政策基本配套。
但与我国某些城市在城市化征地的过程中“连根拔起”的方式不同,深圳此次城市化将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已经最大限度地考虑农民的利益,政府给予集体经济组织适当补偿标准与征地标准一样,只是为了遏制抢种风在青苗补偿标准作了一些调整。同时,还为原村民预留了工商用地和生活用地。
是“转地”而不是“征地”
尽管在操作上无先例可循,但梁道行昨天指出,深圳此次将大量的集体土地转为国有是有充足法律依据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章第二条第五项有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部成员转为城镇居民的,原属于其成员集体所有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的规定,确定宝安、龙岗城市化过程是“转地”的过程,而不是“征地”的过程。
梁道行说,深圳此次对城市化原集体土地的补偿不是“征地补偿”,而是对土地转变性质后的“适当补偿”。尽管“适当补偿”的标准要比深圳此前的“征地补偿”略低,但这个标准已高于国内其它城市,且农民在获得补偿的同时,还将得到政府在养老、医疗、就业、教育等多方面的非经济补偿,市财政将花15亿元给村民买保险。
宣布城市化后抢种会受罚
为了打击部分农民意图通过抢种果树牟取政府未来的征地补偿,政府在制订政策时留了一手:在办法的配套文件《深圳市宝安龙岗两区城市化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适当补偿标准》中记者看到,对于种植年限在1年以内、树冠直径在1米以下的荔枝、芒果、番石榴等多种果树,政府不予补偿。而在去年10月29日深圳宣布城市化后抢种的果树不但不予补偿,还要依法予以处罚。
政策解读
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举行新闻发布会解读相关政策
适当补偿+非经济补偿>征地补偿
昨天下午,深圳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召集媒体举行新闻发布会,由该局宝安、龙岗两区城市化土地政策工作小组负责人对刚刚推出的城市化土地政策进行了详细解读。
制定政策易稿不下20次
记者(以下简称记):土地政策是所有宝安、龙岗两区加快城市化各项配套政策中最重要、最关键,也是最敏感的问题,它的出台经历了怎样的过程?
答:这个政策概括起来分为1个办法和3个附件,正文是《深圳市宝安龙岗两区城市化土地管理办法》,附件是《深圳市宝安龙岗两区城市化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适当补偿标准》、《深圳市宝安龙岗两区城市化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实施程序规定》和《深圳市宝安龙岗两区城市化土地储备管理办法》。这一系列政策是从去年10月下旬开始起草的,历时8个月,于今年6月24日经市委常务会通过。在这一过程中,我们先后征求了市直26个职能部门,宝安、龙岗两区的意见,先后易稿不下20次,黄丽满书记、李鸿忠市长今年也先后三次专门听取了汇报。可以说,从市委市政府到我们具体制订政策的部门都是非常慎重的。
将花15亿给村民买保险
记:在这次集体土地转为国有的过程中,深圳实行的是适当补偿,它与征地补偿的区别何在?
答:深圳这次在宝安、龙岗两区的城市化不同于传统意义上的征地。市财政将花15亿元给村民买保险;两区过去由村集体负担的农村教育转由政府来负责;以前应该由村集体经济组织出资进行的市政配套建设也转由政府出资;还有社会就业培训等。正是因为有这一系列大量的非经济补偿,所以在这次转地的过程中,我们给予的是适当补偿。适当补偿如果与非经济补偿加在一起,应该是超过征地补偿的。
记:那么,是不是适当补偿要比征地补偿少?
答:参照以前的征地补偿标准,我们这次的适当补偿主要将青苗的补偿费做了适当的下调,且并不是所有的青苗,主要是青苗中的荔枝和龙眼。
工商用地上市缴10%地价
记:除了非经济补偿外,政策中还有哪些其它优惠?
答:其它的优惠还有很多,比如在非农建设用地进入市场的问题上。按照这次的政策规定,政府要给村集体和个人留足工商用地、居住用地等非农建设用地。我们的政策规定,工商用地进入市场的享受一项优惠政策,即只需要缴纳10%的地价就可以进入市场,这已经是极大的优惠了,实际上也可以看作是非经济补偿中的内容。再有一个优惠是,目前我们深圳的土地使用费征收分为甲、乙两种,其中,甲种使用费的针对对象是用市场地价取得的土地,费用较低。我们在政策中规定,留给村集体及个人的非农建设用地全部是按照甲种土地使用费标准征收,这又是一个优惠。
非农建设用地按标准划足
记:留给村里多少非农建设用地?在这方面的政策是如何规定的?
答:在留给村集体和个人的非农建设用地中,集体工商用地按每人100平方米计算;个人的居住用地按每户100平方米计算;道路、市政、绿地、文化、卫生、体育活动场所等公共设施用地按每户200平米计算。按照这个标准,我们将把以前没有划足的划足。
记:今后私下转卖的土地怎么办?
答:依法办。非法卖地该怎么处理有关法律法规均有规定,在《刑法》中也是有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