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县地处河南省东北部,隶属濮阳市,是黄河中下游冲积平原的组成部分。南临黄河,与山东省鄄城县相望,北依金堤,和山东莘县接壤,东毗台前县,西接濮阳县。全县现辖13个乡(镇),583个行政,47万人口,总面积560平方公里。
全县南北长约20公里,东西宽42公里,黄河自南辛庄乡彭楼入境,流经六个乡至高码头乡冠庄出境,境内河段42.5公里,为范县与山东鄄城,郓城两县的自然分界线。黄河北岸大堤横贯全镜,金堤由西向东从本境北部穿过,两堤将范县全境分割为三大块。临黄堤以南为黄河滩区,占总面积的16.1%;临黄堤以北至金堤,为滞洪区,占总面积的83.4%,老县城在金堤以北,占总面积的2.5%。
范县历史悠久,旧志载为:颛项氏故墟。夏属昆吾,春秋为晋邑,汉初置县。北齐文宣天宝元年撤销范县,随文帝开皇十六年复设范县。唐高祖武德二年,范县改为范州,武德五年州废,复改为县。宋代作为扬州八怪之一的郑板桥曾任范县县令。1956年,观朝县,濮阳同时撤销,大部地区并入范县。1958年,莘县撤销,并入范县。1961年,寿张县撤销,金堤以南地区划归范县,范县金堤以北地区划归莘县。1964年,国务院为解决河南、山东两省交界地区水利问题进行曲区划调整,将范县及所辖金堤以南地区划归河南省,却将县城搁置在距县界5公里外的山东莘县境内,成为“全国一大怪,县城设在省界外”的罕见状况,严重制约着范县经济和社会的发展1995年范县开始在金堤以南4公里处建设新区。新建设引起了省委、省政府以及中央一些老同志的关心和重视。经过四年多的努力,到1999年底新区建设已初具规模,框架已经形成,各行政机关大部分已陆续到新区内开始办公。学校、医院、车站、宾馆等服务设施基本齐全。
1998年,范县国内生产总值13.92亿元,农林牧渔业产值6.87亿元;工业总产值14.3亿元;乡镇企业总产值10.56亿元;财政收入5080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1301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5.1亿元。县骨干企业贝利石化集团股分有限公司已形成年加工原油30万吨的规模,具备了相当强的市场竞争实力;光璞石化有限公司已跻身全国半补强炭黑行业五强,全县工业经济得到了长足发展。农业方面,高产水稻开发及日光温室蔬菜种植等支柱产业都已具备了相当规模。
1999年以来,为了促进全县个体私营经济的快速发展,为振兴范县经济培育新的增长点,县委、县政府做出了在新区建立民营经济技术园区的决定。制定了《关于支持民营经济技术园区发展的若干规定》、《关于民营经济技术园区招商引资的优惠政策》、《关于治理经济发展环境的意见》,并以县委、县政府文件的形式下发。在园区配套建设了道路、供电、通讯、供排水等基础设施,实现了五通一平。同时,响应市委号召,在濮城镇建立了工贸示范区,配套出台了相应的优惠政策。民营园区和工贸示范区的建立,为全县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和招商引资工作创造了良好而宽松的软硬件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