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gand:县辖街道办违宪吗?
(2020-10-17 23:52)
街道办事处是派出机构,与宪法没一毛钱关系。
首先,宪法不是法无允许即不可为。宪法只是根本大法(法律中的法律),但不代表宪法没有规定的都是违宪行为。
其次,宪法对应的对象是下级法律,而不是具体的人、事、物。所以只存在某某法律、法规违宪,不存在某某事项违宪。你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组织法》这部法律有违宪的地方,但不能说地级市这个名称违宪。下级法律对应的对象才会有具体的人、事、物。
再次,违宪是违反宪法中的已经存在的条文。
别被公知、自媒体给带了节奏。
行为也不是只存在合法、违法两种状态,还有第三种状态,即法律未规定的状态。即既不合法、也不违法的状态。这种状态,一般国家都是默认是没有违法,但是应该确定其是否合法,如果情况复杂,可以延后处理。尤其成文法(大陆法系),对于出现这种行为时,往往不会立即立法确定其合法性,而是有一个观察期。这就是人们所说的:法律总是滞后的。
县辖街道就是这种状态。没有法律禁止,所以不是违法。但也不是合法,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只规定: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经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设立若干个街道,管理机构为街道办事处,作为市辖区、不设区的市的派出机关。并没有规定县可以设立街道办事处。所以这是一个即不合法,也不违法的状态。
为了完善其状态,所以一直有法律呼吁解决这一问题,解决方案主要有两个:一是修改地方组织法,允许县设街道办事处。二是编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街道办事处组织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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