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这里很多朋友主张县辖市,本人其实也是赞同台湾地区目前实行的县辖市制度。但是,在研究中发现,县辖市制度下,市和县的关系并不好处理。本人对此也一直不解,希望有人能构指教。
首先,市有大小之分,一个县治所在镇也可以升格为市,县级市也是市,而上海广州这样的大城市也是市。即使我们把撤县(市)并区而来的区从这些大城市中划出去,这些城市还是不小。既然有大小之分,那么这些大城市如何由县管辖?
第二,县的管辖范围和市的管辖范围如何界定。虽然市是县的管辖之下,但市乃是自治法人,有自己的事权,县不应该随意侵夺和越俎代庖。但是,市的管辖范围又是固定的,市之外的乡镇,还是要由县来统筹管辖,那么市和县如何界定其管辖范围?
第三,市的地域范围如何确定。一个市隶属于县,必然同一个县下面还有其他乡镇甚至市。城市总是会不断扩张的,那么城市扩张的地域怎么办?扩张后的地区,由市管辖还是仍然由乡镇管辖?如果仍然由乡镇管辖,这些地域与城市在水电管道、公共交通等方面如何衔接?如果划归城市,那乡镇是否会有意见?毕竟,稍稍繁华的地段就被划入城市,而城市周边乡镇依托城市发展又是很普遍的事情。最终,城市是否会吞并这些行政上与它平行的乡镇,甚至连县也吞并了?
第四,县和县治所在市的关系如何处理?现在县可以管理县治所在的镇、省可以管理省治所在市,因为现在的省县很大程度上可以干预市镇的公务。但是市镇自治后,在很多事情上,省县并不能随意干涉市镇的权限,譬如市内交通,应当由市自己管理,县不能够随意干涉;城市的土地规划,也是市说了算。那么,县机构总是要占用城市的土地,总是要在城市的道路上行车,这种关系如何处理?
第五,市的公务人员级别如何确定?大市和小市的公务员级别自然是不一样的。而且市公务员的薪俸如何支取?由各市自己的收入中开支的话,那中央或省驻市机构的公务员势必与本市公务员薪俸不一样,造成两类机构公务员心理上不平衡,甚至容易引发矛盾。对于一些财政困难的市,又如何维持其公务员?国家总不能坐视这些城市无法维持其正常机构开支吧。这不仅仅是县辖市制度才有的矛盾,是市镇自治下都可能出现的矛盾。
第六,县辖市是否排斥省辖市制度、直辖市制度?如果不排斥的话,那一旦县辖市升为省辖市、直辖市,那县和这些市的关系又如何处理?县是否要易地设治所?城市扩张时吞并县所辖地域又如何处理?市的公务员级别在城市升级过程中如何升职?
以上几个问题是目前所能想到的,恳请诸位高手能构指教。在此先行谢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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