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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制][市制]县辖市制度下,市与县关系如何处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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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7-06-15
我知道这里很多朋友主张县辖市,本人其实也是赞同台湾地区目前实行的县辖市制度。但是,在研究中发现,县辖市制度下,市和县的关系并不好处理。本人对此也一直不解,希望有人能构指教。

首先,市有大小之分,一个县治所在镇也可以升格为市,县级市也是市,而上海广州这样的大城市也是市。即使我们把撤县(市)并区而来的区从这些大城市中划出去,这些城市还是不小。既然有大小之分,那么这些大城市如何由县管辖?

第二,县的管辖范围和市的管辖范围如何界定。虽然市是县的管辖之下,但市乃是自治法人,有自己的事权,县不应该随意侵夺和越俎代庖。但是,市的管辖范围又是固定的,市之外的乡镇,还是要由县来统筹管辖,那么市和县如何界定其管辖范围?

第三,市的地域范围如何确定。一个市隶属于县,必然同一个县下面还有其他乡镇甚至市。城市总是会不断扩张的,那么城市扩张的地域怎么办?扩张后的地区,由市管辖还是仍然由乡镇管辖?如果仍然由乡镇管辖,这些地域与城市在水电管道、公共交通等方面如何衔接?如果划归城市,那乡镇是否会有意见?毕竟,稍稍繁华的地段就被划入城市,而城市周边乡镇依托城市发展又是很普遍的事情。最终,城市是否会吞并这些行政上与它平行的乡镇,甚至连县也吞并了?

第四,县和县治所在市的关系如何处理?现在县可以管理县治所在的镇、省可以管理省治所在市,因为现在的省县很大程度上可以干预市镇的公务。但是市镇自治后,在很多事情上,省县并不能随意干涉市镇的权限,譬如市内交通,应当由市自己管理,县不能够随意干涉;城市的土地规划,也是市说了算。那么,县机构总是要占用城市的土地,总是要在城市的道路上行车,这种关系如何处理?

第五,市的公务人员级别如何确定?大市和小市的公务员级别自然是不一样的。而且市公务员的薪俸如何支取?由各市自己的收入中开支的话,那中央或省驻市机构的公务员势必与本市公务员薪俸不一样,造成两类机构公务员心理上不平衡,甚至容易引发矛盾。对于一些财政困难的市,又如何维持其公务员?国家总不能坐视这些城市无法维持其正常机构开支吧。这不仅仅是县辖市制度才有的矛盾,是市镇自治下都可能出现的矛盾。

第六,县辖市是否排斥省辖市制度、直辖市制度?如果不排斥的话,那一旦县辖市升为省辖市、直辖市,那县和这些市的关系又如何处理?县是否要易地设治所?城市扩张时吞并县所辖地域又如何处理?市的公务员级别在城市升级过程中如何升职?

以上几个问题是目前所能想到的,恳请诸位高手能构指教。在此先行谢过。
[ 此帖被QQme在2010-03-16 15:39重新编辑 ]
刘少奇说:共产党员能上能下,我也可以下去。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07-06-16
引用第10楼suzhou于2007-06-15 19:17发表的  :
一句话,没什么大不了的,扯皮、妥协、解决

您倒是大气,扯皮、妥协、解决,六个字就把这么多问题解决了。但是,制度设计是严谨的,能构预见到的问题,自然应当尽量在设计之初同时构建防范之策。总不能将来在法律中,处处都规定“由争议各方协商解决”吧。即便是协商解决,也是有一个制度的,如何构建一个能构公平、有效的争端解决制度,也是应当考虑的吧。在机构变更时这些问题解决不好,就要影响社会稳定和经济社会发展;制度构建得不好,就可能在相当长的时间内要影响社会稳定和经济社会发展。我做研究时相对保守,因此请这位兄台能构尽量严谨地论述解决这些问题的制度。谢谢。

首先,您告诉我超大城市,市县合一。既然合一,就不过是一套人马挂两块牌子了,总不能搞出两套人马吧,那样可就机构和人员重叠、执法过程中又要扯皮了。可是挂两块牌子,他们是不是领两份工资?如果不是,工资谁出?按理说都是城市,自然是市财政出,可是人家也是县机构的工作人员呢。而且市长是民选任期制的,县长是政府机构、上级政府有权随时任免调职,这个时候怎么办?按照您说的谈判解决,最后只能是撤掉这个县,毕竟城市范围内执法权应当归市所有,县的相应机构就可以撤掉;公务人员主要为城市服务,领工资自然主要应当在市财政了,那他们不享受县公务员的待遇,自然就不再属于县公务员行列;市长是市民选举的,上级政府自然不可以随便任免,否则只要上级政府不顺眼的人他都可以找个借口换掉了,如果一个县长不能随意被上级政府任免,这县长还是县长么?当然,这里说的县长是指他是一级国家政权而非自治团体而言的。因此,最后不是县政府被架空就是干脆撤县,市县合一是不现实的,除非,这些县除了管理这些大城市,还要管理其他一些乡镇。但这样的县随着城市扩张,还是会逐渐被吞并。

其次,对于城市扩张的问题,是不能不重视的。任何一个城市,随着经济发展和人口增长,都是要扩张的,只是这个进程有快有慢,甚至有曲折。要扩张,就必须有土地,这也是不可避免的事实。但土地是有限的,一国之内,所有的土地已经按块块分到各个行政区划去了,不可能出现不受政府管辖的剩余土地。那么,要扩张,就必须侵占其他行政区划的土地。当初设定市管县一部分原因也是出于为了解决这个城市发展扩张的土地问题,土地快不够了,把邻近县市都并入这个市,成为一个区。但是,被合并者是市的下级,那么合并起来自然容易;可是如果是平行单位,乃至其他县的地盘,那就不这么容易了。很多时候,为了城市发展,土地始终是要划拨给城市的,也就是说,县乡镇在和城市角力的过程中,始终是要失败的。乡镇还可以通过发展,成为城市,与城市平起平坐、互相叫板,而县不是“点”,因此无法逃脱这种命运。那么,县就必然地要和市产生矛盾,这种矛盾很可能会促使县不断地制约市的发展,尤其是邻近的县。如果城市随着发展可以被升格为省辖市、直辖市,那么县乃至省都可能会对辖区内可能升格的城市进行限制。毕竟,将来你不归我管了,还划了我这么多土地走,这些土地上的公路可能是我建设好的,学校是我兴办的,这下子你通过行政手段坐享其成了。

再次,对于城市公务员的问题,也是比较麻烦的。如果城市公务员由城市自己养活,那么他们就不归国家公务员序列了,也就是说,他们所在的晋升阶梯就要比国家公务员的晋升阶梯短很多。一个国家派驻地方机构比如国税局的公务员,他的晋升阶梯可以从一个小乡镇的税务所的办事员一直到国家税务总局的局长。可是一个市乡镇的自己的机构比如地税局的公务员,他的晋升阶梯就只能从最低级的办事员到这个局的局长,不但阶梯短,而且机会要少很多,因为不能调到其他市乡镇去。这样,必然大家首选是报考国家机关的公务员,而国家机关淘汰下来的人员才来报考地方自治机构的公务员,那么人才竞争就让市乡镇这些自治团体输了。这些问题,制度设计的时候不解决,一旦实施后,国家机关作为既得利益者,必然要阻碍这些问题的解决的。因此城市公务员如何调动、如何与国家公务员序列相衔接,也是很重要的。
刘少奇说:共产党员能上能下,我也可以下去。
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07-06-16
目前的县域市(大部分县级市)其实就相当于县市合一么,不放这么理解。
只是在县辖市体制下,这些市几乎都不够县市合一的标准。
缩省并县,省县直辖,县下设市,市镇平等
地域平等,市镇平等,设市平等(见头像)
省—县—适域市(5万起)、小广域镇,B、C。。。市
省—县域市(城市几乎充满县域,100万起)A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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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2007-06-16
引用第14楼suzhou于2007-06-16 11:25发表的  :
你对市制的理解也太初步了
对于市县合一谁为主也太初步了

那就请您说得详细一点。市县合一该谁为主,应当如何理解。谢谢。
刘少奇说:共产党员能上能下,我也可以下去。
只看该作者 4 发表于: 2007-06-16
现在”市“这个称呼就像以前旧部队里的司令,营长到军长的下属都喊他们长官司令。县管市从心理上不好接受,市县平级,中央派出一类似现在地级市的虚化机构,监督一些事务。
只看该作者 5 发表于: 2007-06-16
引用第16楼suzhou于2007-06-16 13:29发表的  :
再次,对于城市公务员的问题,也是比较麻烦的。如果城市公务员由城市自己养活,那么他们就不归国家公务员序列了,也就是说,他们所在的晋升阶梯就要比国家公务员的晋升阶梯短很多。一个国家派驻地方机构比如国税局的公务员,他的晋升阶梯可以从一个小乡镇的税务所的办事员一直到国家税务总局的局长。可是一个市乡镇的自己的机构比如地税局的公务员,他的晋升阶梯就只能从最低级的办事员到这个局的局长,不但阶梯短,而且机会要少很多,因为不能调到其他市乡镇去。这样,必然大家首选是报考国家机关的公务员,而国家机关淘汰下来的人员才来报考地方自治机构的公务员,那么人才竞争就让市乡镇这些自治团体输了。这些问题,制度设计的时候不解决,一旦实施后,国家机关作为既得利益者,必然要阻碍这些问题的解决的。因此城市公务员如何调动、如何与国家公务员序列相衔接,也是很重要的。
//各级机构的多数事务人员为雇员
//有个可以长大的银饭碗就可以了,不要想着升官

我认为,在这一点上您过于乐观了。公务员制度在可预见的未来是不可能废除的。事实证明,公务员制度是目前来说最为有效的一种文官制度,世界各国都在通行。您所说的雇员制度,对一些拥有执法权的公务人员来说是非常不现实的。您能想象,可以随随便便雇用一些人去当城管么?现在公务员都要考试,没有通过公务员考试,那些有门路的人还是很难进入这个队伍;但是雇员就不一样了。现在国家机关中也有不少雇员,但是他们和公务人员的地位是不一样的。虽然现实中,治安员和警察一起执法,但是很显然治安员执法是不对的,也是不合理的。如果全部改为雇员,那就相当于以后都是临时雇用的治安员,而这个社会将不存在正式编制的警察。

至于银饭碗,那是没错,不过在一个队伍中,没有公平的晋升机制,那么乡镇税务所的所长何来?市县税务局的局长何来?国家税务总局的局长又从何而来?人员的轮换、交流和升迁、降职都是保证公务员队伍能构有效率运行下去的重要制度。连人员流动频繁的企业尚且要注重其升迁机制,何况是银饭碗的公务员队伍建设?
刘少奇说:共产党员能上能下,我也可以下去。
只看该作者 6 发表于: 2007-06-16
引用第18楼suzhou于2007-06-16 13:34发表的  :
县就必然地要和市产生矛盾,这种矛盾很可能会促使县不断地制约市的发展,尤其是邻近的县。如果城市随着发展可以被升格为省辖市、直辖市,那么县乃至省都可能会对辖区内可能升格的城市进行限制。毕竟,将来你不归我管了,还划了我这么多土地走,这些土地上的公路可能是我建设好的,学校是我兴办的,这下子你通过行政手段坐享其成了。
//你的分析能力不够精确,你要清晰的看到,市县分治下的县域的道路、学校等基础设施建设的力度与市政相比不值一提
//城市的扩张,核心是基础设置的外延运动 [表情]  [表情]  [表情]  [表情]  [表情]

您说得没有错,的确对城市来说,县办基础设施不值一提。但是这是站在城市的角度而言,站在县的角度呢?城市扩张对县而言有什么好处?县可以依托城市发展,没错,但是对县而言,这就够了。如果发展起来的地方将来会被统统划入到城市的范围内,甚至划出县的管辖范围,那么对这个县而言,发展不过是为城市作嫁。城市越扩张,县的权力空间就越小。

您说城市扩张,是由于基础设置的外延运动。那好了,既然那块土地不属于城市,而是属于县,那么县完全可以通过各种行政手段来抑制这种基础设施的外延运动、阻碍城市的扩张。虽然我赞同县辖市的制度,但是我还是发现,在市管县制度下不存在的这个问题,在县辖市制度下非常难解决。至少您说了这么多,还是没有帮我找到令人信服的理由。
刘少奇说:共产党员能上能下,我也可以下去。
只看该作者 7 发表于: 2007-06-16
suzhou是个明白人,对现代市制基本清楚了。

在补充一点,市政府的功能和县政府的功能是不同的。
所谓市县合一,不仅仅是地域上的合一,还是政府功能的合一。
合一后的市政府,既要承担原来就有的城市自治的职能,还要承担原来由县政府承担的职能。

比如,
1、福利是省统筹,县执行,市县合一前,困难户不是找市政府,而是找省县政府,市县合一后,就找市政府了。比如公立学校、经济房,公立医院等。

2、执行法律,过去只由县执行的法律,现在由市来执行了,当然,不能违背市宪章。

3、国土管理职能,如地震、测绘、气象、水文、生态环境监测等,过去是县政府负责,现在是市政府负责了。

4、长途交通,长途电网、电信网等,过去是县政府负责,现在是市政府负责了。

5、政权职能,比如建立民兵,过去按照县建立,现在由市负责。

6、财税职能。过去市财政自理,现在也可享受省的专项拨款了,一部分要省统筹了。

7、选举,过去的全国、省、县选举,是有县组织,按县划分选区,市的居民同时也是县的居民,要参与县的事务,现在合一了。

8、有些文件必须要县政府才有权出具,现在市政府也有了。

等等
只看该作者 8 发表于: 2007-06-16
叶鸣鸥其实还是不清楚民主的政府是什么概念。

政府是服务的。

市的外围发展了,这种发展本身就是县推动的,因为经济利益,市和外面相连的公路两旁自然会发展出各种区域,而县政府自然要提供服务。

这些区域如果将来愿意并入市,只要当地居民同意,省政府批准就可以,这对县没有任何损失。

县的财政是省统筹的,他服务的地域缩小,人口减少,财政自然也会降低,但服务质量是不变的。

为什么要省统筹,就是为了解决一盘棋的问题。县原则上没有征税能力,只能按照省法律征税,市里面一样要承担国税、省税,这和设不设市无关。设了市,该有县负责征收的税照样征收,县里该留多少还是留多少,不会有任何损失。
不设市,也是这样征税,不会有任何多出来的好处。
只看该作者 9 发表于: 2007-06-16
市的本质就是居民小区的业主委员会兼物业管理会。
小区内部事务自治。
大家交费,然后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会负责解决小区的卫生、保安、绿化、停车管理、道路整修,下水道,外墙广告经营,小区公共区域管理经营等。

居民成立了小区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会,对当地政府不会造成任何损失。他们该承担什么义务一点不会减少。

一个市的居民,他是具有双重身份的,一方面他是市的居民,享受市的权利和义务,同时又是所在县的居民,享有县的权利义务,比如参与选举县长、县议员,有困难需要福利也是找县政府,结婚登记也是找县政府等等。

这就是为什么跨不同的县也可以成立市,因为州政府可以批准成立。
但是跨州就不行。
只看该作者 10 发表于: 2007-06-17
看了上面两位的解答,尤其是suzhou 那句“乡镇的利益心证”,的确受启发不少。在此,再次谢过。
不过,对这个问题,我认为还是没有完全解决。

1.关于公务员的问题,我还是认为suzhou 过于乐观了。公务员制度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其稳定、薪俸在任职期内不减少,世界各国公务员制度成熟的国家,还没见过公务员走向市场的。事实上,各国都在防止公务员和市场有太多利益瓜葛,因此各国公务员一方面享有公权力和稳定高薪的待遇,另一方面各项权利也受到一定限制,比如公务员不得罢工、不得起诉政府(而是要通过专门渠道),不得兼职,有的甚至不能参加任何党派乃至不能享有选举和被选举权。这些规定,目的是要建立一支稳定、高效、公平的公务执法队伍。这个队伍一旦市场化后,对国家和社会可能带来非常严重的后果,世界上任何国家都不敢尝试,因此您说以雇员代替公务员,我个人认为不太现实。

2.对于城市扩张问题,您的解答帮我厘清了不少问题。的确,乡镇只要甘愿被吞并,那县终究是要退让的。不过,对县而言,如果这个县不是一个自治法人,而是一个政府法人,那么它就不会是一个利益的集合,而是一个集合的利益。那些乡镇希望被发展,只能通过您所说的谈判、扯皮去争取。这个过程可以持续相当长的过程,那么就会阻碍城市的发展速度。毕竟,乡镇的自治权还是有限的。县有相当的行政权力,可以从土地规划、配套设施等诸多方面来阻碍邻近城市的乡镇的发展。虽然县办公用设施的成本高得多,但县财政是上级统筹的,县并不用担心资金问题,而是更加关心其自身既得利益的问题。举一个简单的例子,一所县办学校,可能是县最好的学校,它的学位名额当然是在各市乡镇范围内分配的。如果改为市办,那么没有划入市的乡镇可能就不能参加这个分配了。而且,即便可以参加,但是一所县学校,因为是最好的学校,可以获得比较大的资金倾斜;到了市,它自然没有这个资金倾斜了,甚至资金是大大地向最好的市办学校倾斜。这就是宁为鸡头不为凤尾的道理,这不过是一个例子,这种利益的权衡在很多方面、乃至乡镇在考虑是否要并入市的时候也会存在。

至于“天地君亲师”说民主问题,我想说,民主是个好东西,不过不是嘴上说说。民主必须依靠制度来保证,而不是道德。您说把县与城市接壤的比较发达的一部分土地划出去,还对县的利益没有损失,我觉得很难得出这个结论。这个结论的得出,应该是把县看成一个没有任何自身利益主张的主体、甚至连一个主体也算不上,只代表或者帮乡镇主张利益。但是,实际运作上,县不可能会是这样的主体,它必然会权衡自身的利益在这样一场城市和乡镇双赢的运动中是否会受到损失。事实上它受到损失了,甚至其他没有被划出去的乡镇,利益其实也受到损失了。所以,县始终不会仅仅是一个利益的集合,而不主张自身的利益。除非您能设计出一种制度,让县可以不主张自身利益;否则只要县会因城市扩张而利益受损,它就会消极对待甚至阻碍城市扩张。

3.对于市县合一,我看了“天地君亲师”的解释,据我理解市县合一就是把市从原来的单一自治团体变成自治法人和政府法人双重身份,我不知道这样理解是否正确?据我所知,双重法人一般出现在中间层,而不是出现在基层组织,但市很显然是一个基层组织。把基层组织设置为双重法人,也是会衍生一些问题。另外,我看了您说的一些县政府的职能,我觉得很疑惑。难道市政府不办福利?难道市政府不办理为市民服务的学校、医院、天文台?还有,说市执行法律,“当然,不能违背市宪章”,这个市宪章重要还是国家法律重要?
刘少奇说:共产党员能上能下,我也可以下去。
只看该作者 11 发表于: 2007-06-17
市县合一后的市就是中间组织了。
这样的市一定是大城市。

关于第二点,所以我说福利要省统筹,县执行。另外,什么最好的学校之类,在民主体制下年是不可能存在,这种重点学校重点班的观念要改变了。

县的利益就是全县人民的利益,设市后市民依然是县民,依然要对县纳税,县没有任何损失。这一点一定要理解清楚。县会尽量支持市的发展(当然也支持其他地方发展),发展好了,税就多,大家有好处。
所谓限制是没有根据的。
当然,在专制体制下,县的利益就是县政府的利益,那就是两回事了。
只看该作者 12 发表于: 2007-06-17
市是中间组织?市之下是什么?区?但是区并不是一个独立的法人,这就是它和县的区别最重要的一点,虽然现在区县平级。市应该是和乡镇平行的主体,而不是市下面的区和乡镇平行。县作为中间组织,其机构既可以直接选举也可以间接选举,这并不影响其公平性。但是我还没有听过真正的市制下,市下面的区直接选举了那么市就可以实行间接选举的。这就是中间组织和基层组织的区别。

您说的“关于第二点,所以我说福利要省统筹,县执行。”我没有听懂。我很奇怪,难道市就不办理福利了么?很显然,市也是要办福利的,所以是不是市县合一,并不影响市办福利。当然,当市属于县的时候,它可以接受县对福利方面的补助,但市完全可以提高自己的福利标准,让市民享受的福利水平高于其他乡镇。所以,我对您说市县合一以后福利就可以由市办,我感到很疑惑。

至于重点学校,我不过举一个例子,我以为我说清楚了。这不过是一个简单的例子。好,您说重点学校可以取消,那么乡镇还是存在鸡头凤尾的情况吧?一个富裕的乡镇,在县中可能是仅次于市外最好的地方,但是并入市后,它变成一个区了,甚至被拆分到几个区里面,它的地位自然与以前不同了。因此,乡镇本身也是会因为这个鸡头凤尾的考虑而阻碍城市扩张。像这样权衡利益关系的利益主体还有很多,而不能够光站在城市的角度上来看。

您说县的利益乃是全县人民的利益。好的,可是您别忘了,当一个县辖市不断扩张的时候,有一天它会成为省辖市,这时候,市的利益就和县无关了,和县其他乡镇也无关了。这是第一种情况。还有一种情况,城市扩张不一定就是在自己的县扩张,其影响可能辐射到属于邻近县的乡镇,那么这邻近县和这个市利益也一样么?显然不是。

另外,关于县政府的利益问题,我想这个和民主或者专制并没有必然联系,您应该把他们当成一个利益主体去分析,而不是站在道德的角度去考虑是不是民主。即使是县议会的议员,可能也更愿意自己管辖的范围能构更宽、可以决定的事务能构更多吧,那么这算不算专制了呢?多数人的暴政算不算民主,这本身就是政治哲学中还有争议的问题,因此我个人建议您不用把民主和专制的概念过分引入到处理市县关系中来。
刘少奇说:共产党员能上能下,我也可以下去。
只看该作者 13 发表于: 2007-06-19
这个,为什么没有人继续指教了呢?本人真的求知若渴呢,我知道这里有不少研究这方面的高手,盼望有人能点拨一二啊……
刘少奇说:共产党员能上能下,我也可以下去。
只看该作者 14 发表于: 2007-06-20
楼主讨论到这里想说什么呢?我不知道如何回复了。
县辖市下的县市关系在世界上也是非常不同的。你们以上几位有些人的权限划分也只是一种建议。
县辖市自主性最弱的如台湾,我看和乡镇也没有太大的差别,主要是个名分问题了。
即使在美国,东海岸和西部的市(当然人家不能叫县辖市)自主性差异也挺大。其实应该说是县的差异很大。东海岸基于英格兰传统市镇强而县弱,而西部则县强。美国市的权限大小来源于市宪章中的授权,并不齐整的大市权限大小市权限小。事实上美国仅有的十来二十几个独立于县外的市(非县市合体类型)都是很小的市,它们的独立应该是特殊州情造成的。
缩省并县,省县直辖,县下设市,市镇平等
地域平等,市镇平等,设市平等(见头像)
省—县—适域市(5万起)、小广域镇,B、C。。。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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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5 发表于: 2007-06-20
是这样的,具体会有很多的变化,要根据各地情况。
这就是为什么要省自治,各省自行决定,一个省内也可以有变化。

我在上面的举例只是为了帮助说明县和市是不同的概念。本质的要求是市自主和自治。

台湾的问题有特殊性,一则他历史上就不太合理,二则现在已经完成了城市化,即使县辖市,影响也不大了。三则重要的市是台北当局直辖,实际也获得了自治的地位。
只看该作者 16 发表于: 2007-06-20
引用第0楼叶鸣鸥于2007-06-15 18:58发表的 [市制]县辖市制度下,市与县关系如何处理? :
第六,县辖市是否排斥省辖市制度、直辖市制度?如果不排斥的话,那一旦县辖市升为省辖市、直辖市,那县和这些市的关系又如何处理?县是否要易地设治所?城市扩张时吞并县所辖地域又如何处理?市的公务员级别在城市升级过程中如何升职?.......

既然县辖市能够升为省辖市。这说明她的面积够大的,人口够多的,经济够发达的!!!为什么不能够整县为市呢????要是那个县城市人口的非农人口达到70%以上,她就够格整个县为市!!!

只看该作者 17 发表于: 2007-06-20
楼主所问,放在国内现行体制下,产生一连串问题可以理解。如果不放在这个框架内,则不见得有什么问题。县域内设市,是省/县把一些具体职能交由市行使,不再具体插手这些事务。省/县只透过法律法令,对辖区内各市的事务进行原则性的规范,为求到一定的标准,照顾区域内的整体协调。楼主说城市的土地规划,市说了算,我不作如是想。作为地域政府的省/县,完全有责任对城市规划做出原则性的规定,不能撒手不管。例如设定城市人均居住面积、人均绿地面积、城市绿地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工业废水、生活污水处理的最低标准等等。县的管辖范围和市的管辖范围如何界定,可以根据历史地理沿革,地区经济的发展程度,以及当地居民的意愿为依归。市和外围乡镇的居民所缴地方税往往不一样,服务水平也未必一致。
心存千秋 方能面對目前; 胸懷全局 始可經略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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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8 发表于: 2007-06-20
引用第38楼香江过客于2007-06-20 18:34发表的  :
楼主所问,放在国内现行体制下,产生一连串问题可以理解。如果不放在这个框架内,则不见得有什么问题。县域内设市,是省/县把一些具体职能交由市行使,不再具体插手这些事务。省/县只透过法律法令,对辖区内各市的事务进行原则性的规范,为求到一定的标准,照顾区域内的整体协调。楼主说城市的土地规划,市说了算,我不作如是想。作为地域政府的省/县,完全有责任对城市规划做出原则性的规定,不能撒手不管。例如设定城市人均居住面积、人均绿地面积、城市绿地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工业废水、生活污水处理的最低标准等等。县的管辖范围和市的管辖范围如何界定,可以根据历史地理沿革,地区经济的发展程度,以及当地居民的意愿为依归。市和外围乡镇的居民所缴地方税往往不一样,服务水平也未必一致。

我是否可以理解为,您所说的是指主要的事权还是由县掌握,而市仅仅处理一些非关政策性的事务。譬如城市规划,某一片为工业区、某一块地建商业中心的审批权应当归县所有,刑事警察等也是归县所有。果真这样,倒是可以解决公务员的问题,因为市管辖事务较少,而且相当事务可以由市办企业完成(譬如公交公司、市政公司),因而其只要雇用较少的人员,这些人也可以采用雇员制度,而不考虑公务员的问题。


至于ccl110的指教,我是否可以理解为您是排斥省辖市、直辖市制度的?的确,一个市要达到县的面积挺难的,光是从面积上,完全可以实行整县为市。不过,管理不光有面积的问题,那些大城市,像北京、上海、广州等,也是以一个县来管理么?当然,这也是未尝不可的,就是总觉得有点怪。广东省广州县……
刘少奇说:共产党员能上能下,我也可以下去。

只看该作者 19 发表于: 2007-06-21
引用第39楼叶鸣鸥于2007-06-20 19:43发表的  :
我是否可以理解为,您所说的是指主要的事权还是由县掌握,而市仅仅处理一些非关政策性的事务。譬如城市规划,某一片为工业区、某一块地建商业中心的审批权应当归县所有,刑事警察等也是归县所有。果真这样,倒是可以解决公务员的问题,因为市管辖事务较少,而且相当事务可以由市办企业完成(譬如公交公司、市政公司),因而其只要雇用较少的人员,这些人也可以采用雇员制度,而不考虑公务员的问题。


我想象中县和县辖市的关系,可以理解为县是主要决策部门,市是执行相关政策的部门。但在一些领域决策和执行都由县来掌握,如治安、教育、环保、整体规划、文物保护、扶贫和社会福利。至于城市管理、社区发展、环境卫生、文娱康乐体育等项,市则可以发挥最大程度的自主性。
心存千秋 方能面對目前; 胸懷全局 始可經略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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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0 发表于: 2007-06-21
引用第39楼叶鸣鸥于2007-06-20 19:43发表的  :
至于ccl110的指教,我是否可以理解为您是排斥省辖市、直辖市制度的?的确,一个市要达到县的面积挺难的,光是从面积上,完全可以实行整县为市。不过,管理不光有面积的问题,那些大城市,像北京、上海、广州等,也是以一个县来管理么?当然,这也是未尝不可的,就是总觉得有点怪。广东省广州县……

我不反对省辖市。整县为市后本来就已经是省辖市了,对于直辖市,本人是反对的,至于你说到的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她们的城市化已经很高了,原来就并不是一个县辖市!何来县来管辖呢?中国的县和国外的县从面积上来说已经小的很多(这点我没考证,完全是猜测的)。县下面可以有好就个市(实质也就是镇)。。当县下面的市镇发展得差不多了,它这个县的城市化也就很高了,完全可以整县为市!!!
只看该作者 21 发表于: 2007-06-21
引用第40楼香江过客于2007-06-21 18:35发表的  :
我想象中县和县辖市的关系,可以理解为县是主要决策部门,市是执行相关政策的部门。但在一些领域决策和执行都由县来掌握,如治安、教育、环保、整体规划、文物保护、扶贫和社会福利。至于城市管理、社区发展、环境卫生、文娱康乐体育等项,市则可以发挥最大程度的自主性。

我同意您的看法,这样也可以解决市公务员的问题,因为市根本不需要公务员。

不过,这样制度下的市其事权就比欧美的市要小很多哦。很多国家的市,是有治安权的,甚至连治安法院都由市管辖,更不要说城市规划等了。您能想象,如果一个城市的市民连他的城市怎么规划都不能说了算,这还叫做自治么?而且按照您的这个设想,市因为是自治组织,自身的机构应该不多,但是肯定要有议会或者人大作为市民参政机构。而县因为有很大的决策权,本身机构就要有一套,另外还是要有人民参政机构。这样一来,机构又要膨胀了。尤其是对整县为市的县,一个范围内,既有一套县人大、县政府,又有一套市人大、市政府。
刘少奇说:共产党员能上能下,我也可以下去。
只看该作者 22 发表于: 2007-06-21
引用第41楼ccl110于2007-06-21 18:43发表的  :
我不反对省辖市。整县为市后本来就已经是省辖市了,对于直辖市,本人是反对的,至于你说到的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她们的城市化已经很高了,原来就并不是一个县辖市!何来县来管辖呢?中国的县和国外的县从面积上来说已经小的很多(这点我没考证,完全是猜测的)。县下面可以有好就个市(实质也就是镇)。。当县下面的市镇发展得差不多了,它这个县的城市化也就很高了,完全可以整县为市!!!

整县为市就是省辖市?不对吧,县哪去了?没有县,何来“整县”?那么结果只有两个:一是市吞并了县,这个市不再设县,其原本由县管理的事务上收由省直接管理;二就是市县合一,共一套机构和人马,那么既有市又有县,其实市县是一回事。

对于第一种,存在的问题我已经说了,如果一个市吞并了县,那么整个县机构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了,因为事务上收省管理了。对于第二种,存在的问题我也说了,就是把市这个自治组织搞得不伦不类,本来事权就小了(因为还有县管理很大部分事权),结果机构和县并在一起以后,因为县不是自治组织,所以市有多少自治权,更加令人怀疑了。

补充一下,您说的外国的县的面积多大,我也没有考证。不过我知道,法国面积不过我国一个省大小(河南?),可是它有90多个省,您认为它一个县有多大?
刘少奇说:共产党员能上能下,我也可以下去。
只看该作者 23 发表于: 2007-06-21
引用第45楼suzhou于2007-06-21 21:01发表的  :
搞笑
上海市=上海县辖上海市+租界+宝山县辖闸北市

拜托所说的是现在,上海是县的时候你我都还出来。。现在的改革是从现在的实际开始的,你说现在上海是哪个县管辖的??就做个比喻,拿现在广东高州来说,他现在是一个县级市,但他绝对是一个农业县,城市化程度不高,如果实行省直管县,但是在高州县(把原来的高州市改为高州县)的几个镇里发展的很快。。几乎达到小城市程度,在高州县里有几个地方(我把他称为市,县辖市)都是这样,人口占了整个高州的70%以上,你说这个高州县该怎么办?把那几个市分出去,几个成为省辖市,取消高州县?你说可能吗?只能是把高州整体变为省辖市!!!!
只看该作者 24 发表于: 2007-06-21
引用第43楼叶鸣鸥于2007-06-21 20:26发表的  :
整县为市就是省辖市?不对吧,县哪去了?没有县,何来“整县”?那么结果只有两个:一是市吞并了县,这个市不再设县,其原本由县管理的事务上收由省直接管理;二就是市县合一,共一套机构和人马,那么既有市又有县,其实市县是一回事。
对于第一种,存在的问题我已经说了,如果一个市吞并了县,那么整个县机构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了,因为事务上收省管理了。对于第二种,存在的问题我也说了,就是把市这个自治组织搞得不伦不类,本来事权就小了(因为还有县管理很大部分事权),结果机构和县并在一起以后,因为县不是自治组织,所以市有多少自治权,更加令人怀疑了。
.......

县辖市,实质是县下面一个经济发达的地方,在一些人眼里是镇,发达的镇!!!
台湾的情况怎样,你应该也了解,美国的情况你也应该了解!!!

县为市就是省辖市?不对吧,县哪去了?没有县,何来“整县”?---------------是把那个地方的名字由县改为市,与广东中山县改为中山市的道理一样。什么没有县何来整县,我看你都不理解别人的意思。。无谓再谈这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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