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的历史沿革
舟山是全国唯一以群岛设市的地级行政区划,下辖2区2县舟山市政府设在临城新区;定海区政府设在定海城区;普陀区政府设在本岛东端著名渔港沈家门镇;岱山县政府设在岱山岛高亭镇;嵊泗县政府设在泗礁岛菜园镇。
舟山群岛开发历史悠久。据史书记载和出土文物考证,属河姆渡第二文化层年代,距今5000多年前的新石器时代,就有人类在岛上开荒辟野,捕捉海物,生息繁衍,开始从事渔盐生产。
春秋时舟山属越,称“甬东”(甬江之东),又喻称“海中洲”。唐开元二十六年(738)置县,以境内有翁山而命名为“翁山县”。至大历六年(771),因袁晁率起义军占翁山而被撤废县治。北宋熙宁六年(1073)再次设县,更名“昌国县”。元初升县为州。明洪武二年(1369),改州为县;洪武二十年废昌国县。至清初,先后两度迁民。清康熙二十六年(1687)再次设县,更名“定海县”,道光时升为“定海直隶厅”。辛亥革命后,恢复定海县建制。民国三十八年(1949)分设定海、?州两县。
1950年5月17日舟山群岛解放,成立定海县人民政府,属宁波专区管辖。1953年3月经政务院批准,定海县辖区分为定海、普陀、岱山3县,从江苏省划入嵊泗县,成立舟山专区。1954年又将原属宁波专区的象山县划入。1958年象山县划归台州专区。1959年撤定海、普陀、岱山、嵊泗县,合并成立舟山县。1960年11月,嵊泗人民公社划归上海市。1962年5月撤销舟山县,重新设立舟山专区,下辖定海、普陀、岱山、大衢、嵊泗5县。1964年撤销大衢县,其辖区分别划归岱山、嵊泗2县。1967年3月起舟山专区改称舟山地区。1987年1月,经国务院批准,撤销舟山地区和定海、普陀2县,成立舟山市,辖2区(定海区普陀区)2县(岱山县、嵊泗县),实行以市领导区、县新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