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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居]建议将居民委员会通名明确为“行政社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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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19-08-24
居民委员会通名明确为“行政社区”,机构名称为**社区居民委员会。
而小区则为“自然社区”,设立“居民党小组”、“居民小组”,与“业主委员会”合署。同时负责与物业管理部门沟通协调。
太師、天策上將、大相國、領尚書事、中書監、侍中、大將軍、大司馬、假节钺都督中外諸軍事、天下兵馬大元帥、領左右神策十軍左右十二衛大將軍、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太清宮太微宮使、首輔學士、監修國史、軍機大臣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19-08-24
与“业主委员会”合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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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万别合署,一合署,业主委员会就更难成立了。
省—大县小市(200万人)—乡镇街区
华国历史夏商周,春秋战国秦汉晋
宋齐梁陈隋唐宋,蒙元大明满清华
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19-08-24
回 东山听松 的帖子
东山听松:与“业主委员会”合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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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万别合署,一合署,业主委员会就更难成立了。 (2019-08-24 21:34) 

民法典,新规定是居委会指导协助小区业委会成立
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2019-08-24
通名明确为“行政社区”?现在通名已经基本确定就是“社区”了,有必要加“行政”两个字吗?小区一般有独立的名字,而且日常生活中也不会使用“社区”作为名称,小区没有设立“居委会”类似的政府下属机构,所以没有必要刻意增加“行政”二字。最重要的是,社区居委会不是行政区,也没有行政权力(基层的行政权是街道办事处的,社区真没有)而行政村还是有一点行政权力的,所以加“行政”二字纯属画蛇添足。
小区设立“居民党小组”“居民小组”,跟业委会合署办公?这个真的不现实也没有任何必要。现在的行政村和社区也只有一个支部,设立“村支书”,这已经是党的最基层了,共产党没有能力和人力,也没有任何兴趣再往下设机构了,同样,社区居委会(政)也没有下设机构,就算行政村,会选一个“组长”也纯粹是村民代表负责一些零碎小事,没有实际职务和权限,所以小区不可能单设党政机构。“业委会”不是所有小区都有的,有业委会的小区,估计最多也就十分之一二,业委会至少要有一半的小区业主支持才能设立,所以注定了大部分小区不可能会有业委会,而且业委会是业主自发组织的机构,政府没必要插手,同样,政府也没必要去养活业委会(如果业委会与所谓居民小组合署办公,等于就是政府下属机构,政府自然要高负责他们的所有开支)。如果“业委会”如果全面设立,实际权利要比社区居委会大的多,例如罢免物业,完全把社区居委会架空,那社区居委会还有什么作用?业委会权利过大,到头来尾大不掉,只会影响居民日常生活。
其實你不懂我的心。
只看该作者 4 发表于: 2019-08-24
事实上上海大型的小区就是单独设置一个居委会
欢迎全国人民来抚州市知名古县南城县旅游
南城县的一切优质资源应该迁往抚州,才合乎政治格局
只看该作者 5 发表于: 2019-08-24
回 长松吟风 的帖子
长松吟风:事实上上海大型的小区就是单独设置一个居委会 (2019-08-24 22:24)

不是的。
上海居委会的设置,是按照一定的户数规模。

一个小区,可能有几个居委会。
几个小区可能共一个居委会。

只看该作者 6 发表于: 2019-08-24
回 未央小色狼 的帖子
未央小色狼:通名明确为“行政社区”?现在通名已经基本确定就是“社区”了,有必要加“行政”两个字吗?小区一般有独立的名字,而且日常生活中也不会使用“社区”作为名称,小区没有设立“居委会”类似的政府下属机构,所以没有必要刻意增加“行政”二字。最重要的是,社区居委会不是行政区, .. (2019-08-24 22:15) 

行政社区 另外一层意思是

直辖市、大城市社会事务繁杂的社区,可以社区工作站、社区居民委员会分设。在一个党支部领导下,社区工作站、社区居民委员会各负其职。
太師、天策上將、大相國、領尚書事、中書監、侍中、大將軍、大司馬、假节钺都督中外諸軍事、天下兵馬大元帥、領左右神策十軍左右十二衛大將軍、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太清宮太微宮使、首輔學士、監修國史、軍機大臣

只看该作者 7 发表于: 2019-08-24
回 东山听松 的帖子
东山听松:与“业主委员会”合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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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万别合署,一合署,业主委员会就更难成立了。 (2019-08-24 21:34) 

其实吧,不合署,一般没有组织性,能力也比较弱。

合署了,属于官家承认的机构,我认为有一定能力与物业协调沟通,就像现在的村委会、村小组。
太師、天策上將、大相國、領尚書事、中書監、侍中、大將軍、大司馬、假节钺都督中外諸軍事、天下兵馬大元帥、領左右神策十軍左右十二衛大將軍、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太清宮太微宮使、首輔學士、監修國史、軍機大臣
只看该作者 8 发表于: 2019-08-24
回 晦象先生 的帖子
晦象先生:行政社区 另外一层意思是
直辖市、大城市社会事务繁杂的社区,可以社区工作站、社区居民委员会分设。在一个党支部领导下,社区工作站、社区居民委员会各负其职。 (2019-08-24 22:51) 

实际上,目前的社区规模(前提是街道办还在),需要的党政管理并不多。一个社区管理几千人甚至一两万人完全得心应手,因为社区内部大部分公共服务由物业负责,而且现在的城市通勤太频繁,大部分人白天都在外面工作或者读书,只有晚上或者周末在社区里,而且大部分也是在家里不出来或者外出,而晚上周末社区居委会也不上班,所以社区居委会的人员数量业务数量很少,权利也主要在区里和街道办,社区居委会本身就已经是一个权利少,人员少,业务少的小机构,再往下根本没有设立分支机构的需要。
如果是个别社区规模太大业务太多,直接分成两个三个社区居委会,增加管理人员就可以解决。另外,你所说的直辖市大城市社会事务繁杂,也完全是想当然了。首先,社区居委会只管居民,不管企业单位,再繁华的地带,纵使万千商铺,也不是社区居委会该管的(个别事务需要社区居委会盖章除外),所以直辖市大城市,下面的社区与其他城市的同等规模(以户数人口为标准)社区相比,事务并不会特别繁杂。老城区的社区实际居民其实很少,而且管辖的地域非常狭窄,不需要增设下属机构;新城区的社区户数和常住人口比较多,但是如我前面所说,大部分都是睡城,而且都有较完善的物业体系,一个居委会完全够了。
[ 此帖被未央小色狼在2019-08-24 23:57重新编辑 ]
其實你不懂我的心。
只看该作者 9 发表于: 2019-08-25
回 晦象先生 的帖子
晦象先生:其实吧,不合署,一般没有组织性,能力也比较弱。
合署了,属于官家承认的机构,我认为有一定能力与物业协调沟通,就像现在的村委会、村小组。 (2019-08-24 22:52) 

首先你要搞清楚,村小组只是村下划分(不是设立)的片区,没有单独的机构,更不存在你所说的“能力”。
其次,你先要搞清楚“业委会”的性质——业主自发组织的群众组织,非独立法人。业委会是由全体业主自发选举产生,权利来自业主,是业主对自己私人财产(房产)行使的权利,罢不罢免物业,或者对物业工作的协调完全是出自业主私人权利,合署办公,政府直接插手,完全是牝鸡司晨。同样的,物业是企业,是经理组织,他的服务对象是业主,只要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即使违反了,也是司法部门管,轮不到社区和所谓合署业委会来管),应该以业主意愿为核心,政府介入,只会扰乱经济自由发展。
最后,业委会是民间组织,经费由业主承担。目前的业委会非常少,平均十个小区里最多也就一两个小区有业委会,要全面普设业委会根本不可能。政府合署,那么各类经费人员都由政府来承担,没听说那个村里大家还要出钱供应村委会的日常开销吧?你想一想,一个小区一个业委会,一个业委会几个工作人员(可能不是专职)各种经费补贴,一个城市有多少个小区,全国有多少个小区,要设计多少个业委会,需要多少经费人员补贴,政府会去蹚这趟浑水吗?
其實你不懂我的心。
只看该作者 10 发表于: 2019-08-25
我们这边是村改居,然后四五个居改社区,也就是说社区居委会比居民委员会大多了。
只看该作者 11 发表于: 2019-08-25
行政社区,对应行政村的意思吧

大众潜意识里的村,是自然村的意思,潜意识理解里的社区,也往往是商业小区,或早年企业厂矿小区、一棚户片区等。

自然村可以很大分割为多个行政村,可以很小由多个合并为一个行政村,也可以与行政村一一对应。

一些大的地产项目,有的都能对应街道办,企业厂矿的居民区,个别干脆设区了(不过这种区规模小)
只看该作者 12 发表于: 2019-08-25
还不如用XX里
只看该作者 13 发表于: 2019-08-25
回 cesko 的帖子
cesko:还不如用XX里 (2019-08-25 20:48) 

虽然我也这样认为。但是应该是不会用了。因为民国的时候用里和村。
撤销地级,乡级。实行:省(都市省,自治省)-  县(省辖市) -市,镇,村 三级
                   -
只看该作者 14 发表于: 2019-08-26
回 天地君亲师 的帖子
天地君亲师:不是的。
上海居委会的设置,是按照一定的户数规模。
一个小区,可能有几个居委会。
....... (2019-08-24 22:29) 

像村民委員會。
分省分縣直轄市、GDP有參考價值、市管縣縣改區、曲學阿世指鹿爲馬顚倒黑白挑戰常識,四大謬。

只看该作者 15 发表于: 2019-08-26
小区则为“自然社区”?小区是自然的吗?
李清微信:13520508091
公众号:每天一杯好酒

只看该作者 16 发表于: 2019-08-26
回 东山听松 的帖子
东山听松:与“业主委员会”合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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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万别合署,一合署,业主委员会就更难成立了。 (2019-08-24 21:34) 

与“业主委员会”合署

——根本不是一回事。居民,是按户籍算的。业主,是按所有权算的。
而且业主按楼盘算,一个居委会不一定只有一个楼盘。

一个人可以买几处房。可以是多处业主,但不能是多个社区居民。
李清微信:13520508091
公众号:每天一杯好酒
只看该作者 17 发表于: 2019-08-26
回 李清 的帖子
李清:小区则为“自然社区”?小区是自然的吗? (2019-08-26 10:01) 

这个“自然”为“物理”“实体”之意。

只看该作者 18 发表于: 2019-08-26
回 李清 的帖子
李清:小区则为“自然社区”?小区是自然的吗? (2019-08-26 10:01) 

村是自然的?不也是人为建设的
太師、天策上將、大相國、領尚書事、中書監、侍中、大將軍、大司馬、假节钺都督中外諸軍事、天下兵馬大元帥、領左右神策十軍左右十二衛大將軍、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太清宮太微宮使、首輔學士、監修國史、軍機大臣
只看该作者 19 发表于: 2019-08-26
回 天地君亲师 的帖子
天地君亲师:不是的。
上海居委会的设置,是按照一定的户数规模。
一个小区,可能有几个居委会。
....... (2019-08-24 22:29) 

一个小区,可能有几个居委会?
有吗?估计是很少。
只看该作者 20 发表于: 2019-08-26
回 chinaspirite 的帖子
chinaspirite:一个小区,可能有几个居委会?
有吗?估计是很少。 (2019-08-26 19:50) 

这种情况不多见,但是也有不少。例如我那街道办里,幸福时光小区分为幸福时光社区居委会和滨河社区居委会,居住主题公园小区分为居住主题公园社区和海嘉路社区,力高国际小区分为力高国际社区和杨家湾社区,保集半岛小区分为象南社区和御河湾社区。。。
其實你不懂我的心。

只看该作者 21 发表于: 2019-08-28
回 晦象先生 的帖子
晦象先生:村是自然的?不也是人为建设的 (2019-08-26 11:40)

个人认为允许存在多重居民属性。居民权与户籍是分开的。即户籍仅可登记一处,涉及政治权利,仅以户籍所在地为准。

只要有所有权的房产,那么在所在社区就应该有权利,不仅如此,拥有正规租房合同的租客亦是社区居民,前提是社区备案,享有部分社区权利(与拥有产权者相比权利范围当然要小)。

当然,部分人会认为租客社区备案影响个人隐私,亦非强求。不备案者等同放弃部分权利。

太師、天策上將、大相國、領尚書事、中書監、侍中、大將軍、大司馬、假节钺都督中外諸軍事、天下兵馬大元帥、領左右神策十軍左右十二衛大將軍、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太清宮太微宮使、首輔學士、監修國史、軍機大臣
只看该作者 22 发表于: 2019-08-29
學民國制度
稱為"里"吧
只看该作者 23 发表于: 2019-08-30
社区居委会相当于农村的“村”。
只看该作者 24 发表于: 2019-09-01
还不如用XX里、XX村,这是一级。上一级是乡镇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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