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人民政府:
根据《温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完善乡镇体制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我县城镇体系规划总体要求,为深化我县乡镇体制机制改革,加强乡镇调控能力,调整和优化乡镇行政区划,现就苍南县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有关问题请示如下。
一、苍南县基本情况
苍南县地处温州东南沿海,毗邻福建省福鼎市,下辖10镇2乡、776个行政村8个社区92个居民区,全县陆域面积1272平方公里,海域面积3780平方公里,户籍人口133.17万人。2014年全县实现经济总收入1310.1969亿元,财政总收入41.09亿元,其中地方财政收入25.64亿元,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353.7亿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47.52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15471元。
近年来,我们坚持“拉框架、强功能”,修编实施县域总体规划,大力推进旧城改造和新区建设,城市空间不断拓展,建成区面积 16平方公里。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历经了3次乡镇行政区划调整。1992年进行撤区扩镇并乡,撤销了10个区公所,乡镇总数由72个减少到42个。2000年对部分乡镇行政区划进行了调整,乡镇总数由42个减少到36个。2011年温州市城乡统筹体制改革中,再次进行区划调整,乡镇总数由36个减少到12个,形成当前区划。
二、调整理由
从历次苍南县乡镇行政区划调整的结果看,对我县的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目前我县10个中心镇平均面积123平方公里,平均人口13.2万人,由于我县地处浙南丘陵地带,多山区和沿海地区,存在部分乡镇人口过多、区域面积过大,特别是经济相对滞后的山区、半山区和滨海地区,中心镇无法辐射带动边远区域的发展,老百姓办事不便,办事费用增加等弊端:
(一)中心镇机关化,上强下弱现象突出。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后,被撤乡镇的财权、事权都转移至中心镇,甚至将为数不多的精干力量调到中心镇机关,中心镇功能由原来的服务变为组织协调,机关化现象突出。由于干部的轮换转移,造成中心镇派出机构真正能办事的干部匮乏,年龄结构、能力结构偏弱,整体素质不高,开拓创新精神不强,不利于工作开展,不利于地方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由于新社区的法定地位不明确,社区办理的结果、盖出的公章也不能被有些上级部门认可,导致群众对社区作用不认可,社区的服务和职能不能充分发挥。
(二)原有的乡镇、村居两个层级被打破,变为乡镇、社区、村居三个层级,老百姓认为办事不方便。有些事情在社区不能一站式办结,需要到村居、社区、乡镇层层办理,与以前相比,更为繁杂。区划调整后,被撤乡镇与中心镇的距离拉远,办事的距离也相应拉远,办事成本也相应提高。
(三)大面积进行乡镇区划调整后,短时间内存在被撤乡镇边缘化问题。我县原有36个乡镇调整为10镇2乡,除了4个乡镇保留不变外,平均4个乡镇合并为一个乡镇。随着区块扩大,远离中心镇的被撤乡镇更显得边缘化了。地域的边缘化,带来了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边缘化,不利于城乡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均衡发展,老百姓难以共享社会进步成果。这些被撤乡镇纷纷要求恢复建制,望里、霞关、莒溪、大渔等呼声很高。我县的望里镇原来具有本区域的特点产业,棉纺重镇,撤镇后产业萎缩,当地方言与划入的钱库镇不一致,社区功能不全,办事不便;大渔、炎亭都是滨海渔区,与金乡产业不一致,方言不一致,老百姓生活习惯不一致,区域难以融合;莒溪是一个少数民族聚集区,是革命老区、边贫山区,交通不便,远离中心镇,办事交通圈超过半个小时,中心镇经济和社会管理能力不强,难以带动莒溪发展,社会管理鞭长莫及,莒溪的安定与团结受到一定的影响,老百姓有怨气;霞关是我县对台贸易港口,是苍南的渔业重镇,产业区别于马站的农业产业,也是核电落地区域,有潜力塑造为浙江省特色城镇;沿浦以渔业、养殖业为主业,农业是附属产业,老百姓缺乏对马站的归属感;南宋是典型的山区,在2011年撤镇后经济和社会事业建设也受到了一定的制约,当地百姓认为中心镇无力带动他们发展,生产生活流向与矾山背离,老百姓办事不便。这些区域纷纷要求设立建制。
本次区划调整,主要目的是改变中心镇过大,无力辐射带动镇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社会各项事业建设,不便于群众办事等弊端:一是合理设置城镇发展空间和产业空间,城镇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更加合理完善,使土地、资金、劳动力、交通、教育等资源得到优化整合。通过设置新的中心镇,改善原中心镇边缘化现状,缩小中心镇的辐射半径,增强带动能力,使县域区域得到均衡发展,真正使老百姓共享社会进步成果;二是有利于经济、社会和生态发展的合理布局。依据城镇体系规划,实施行政区划调整,更好地优化城镇经济社会发展的功能布局,均衡提高县域城市化水平,改变边缘化不平衡现状;三是通过行政区划调整,因势利导,有效加快人口向城镇集聚,使土地、资金、能源、技术和人才向产业功能区集聚;四是通过行政区划调整,能合理统筹财力发展社会事业,改善农业发展环境,有利于统筹城乡的协调发展,推进工业化和城镇化;五是通过区划调整,合理设置区域面积,强化服务,切实方便百姓办事,减轻政府运行成本,减轻百姓办事负担。
三、调整基本原则和调整方案
苍南县乡镇行政区域调整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按照温州市完善乡镇街道体制,优化完善乡镇规模,因地制宜、突出重点、优化组合、理顺机制,加快建立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制度,加快推进乡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为苍南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奠定基础。
本次乡镇行政区调整的主要指导原则:1.坚持有利于要素集聚、经济发展的原则,加快城市化进程。通过区划调整,科学合理设置中心镇,使其内质动力和带动辐射能力相匹配,有利于强化中心城镇的集聚和辐射功能,逐步形成新的经济格局,使生产力资源得到合理配置,总体经济素质和经济效益不断提高,城镇综合功能逐渐增强,带动文化、娱乐、金融、商业、服务等产业的发展,增加就业机会,促进社会的稳定发展。2.坚持按照经济规律办事,兼顾历史沿革和群众习惯的原则,合理确定乡镇的规模,突出新建制镇的凝聚力。3.坚持有利于行政管理、方便群众的原则,完善社区体制建设,提高管理效能和百姓生活质量。4.坚持因地制宜、尊重民意的原则,确保区划调整稳妥推进,确保社会稳定。5.坚持原则上以2011年被撤建制镇所属区域,新设建制镇。县城城关镇和省级以上综合改革试点镇原则上不进行区划调整。
根据调整原则,在深入调研、集思广益,发扬民主、反复比较,依法依规、科学论证的基础上,形成了苍南县行政区划调整方案:
四、调整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制度。县四套班子领导根据联系镇制度分区域包干负责行政区划调整工作,重点指导各镇行政区划调整以及调整中的风险防范工作,解决出现的疑难问题,避免大规模的群体访事件发生;建立定期定时研判机制,列入一周一研判内容,一般信息周报制度,必要的时候实行零报告制度;成立行政区划调整突发事件处置领导小组,对调整过程中发生的不稳定因素进行每日排查,一旦发生突发事件或是出现发生的苗头后,各方力量和人员都能立即投入到位,各司其职,有条不紊开展工作;各镇也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并做好风险评估,由镇政府与维稳、信访部门联动,集体研判分析制定。
(二)广泛宣导,稳定民情。一是广泛听取群众对乡镇行政区划调整的意见和建议,掌握第一手资料,力求调整方案既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又能被广大群众所接受。二是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等多种新闻媒体,宣传行政区划调整对拉动地方经济发展、增加群众就业和致富机会、集体经济和物业经营将有较快增长等诸多能给农民带来长期福利改善、收入增加这些正面的影响,引导化解短期内群众思想顾虑。三是正确对待接待群众的来信、来访,要热情、细心地做好解释和说服工作,把矛盾解决在基层,确保群众思想稳定,社会安定。
(三)落实责任,形成合力。各有关职能部门自觉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部分乡镇行政区划调整的决策部署,制订行政区划调整相关配套文件,全面落实综治、维稳、安全等责任制,做好在建待建工程和教育、卫生等服务机构的衔接工作,以免给群众生产生活和就学就医造成严重影响。同时,及时与各镇沟通情况,对涉及业务范围内的问题,不等不靠,主动提出解决办法,帮助各镇及相关部门做好人、财、物和文件资料等的交接,处理好有关问题。
(四)加大措施,巩固队伍。一是切实加大政策宣传和思想教育力度,引导干部职工正确对待机构调整、人员分流,正确处理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局部利益与全局利益、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积极支持行政区划调整工作。二是充分发扬各级领导干部的表率作用,不仅要带头保持稳定,还要按现有的职责分工,坚守工作岗位,确保各项事务正常运转。三是保证乡镇干部队伍的相对稳定。
(五)加强监管,严肃纪律。县纪检监察部门切实加强各单位执行上级决定和人事、财经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严禁各种违法行为和不正之风,严禁弄虚作假、谎报情况,严禁行政区划调整调研、实施过程中借机搞迎来送往等不正之风,尤其是对趁机转移或私分公共财物、擅离职守者,以及挑拨是非、煽动闹事的策划人依法依纪严肃处理,防止因不正之风而影响农民切身利益,进而发生“次生”社会不稳定现象。
(六)夯实基础,促进发展。一是相关镇党委、政府要充分利用这次行政区划调整的契机,进一步完善发展思路、发展目标和发展措施,使之更加符合时代的要求、全局的需要、群众的愿望,促进当地经济的发展。二是相关镇的政府部门、各服务机构在调整期间,要坚持做到群众事情有人问,具体工作有人做,在建项目不能缓,在谈项目不能断,确保原镇政府所在地经济繁荣。三是县、镇二级政府及各职能部门要及时研究在各级座谈会上,干部群众要求解决的问题,并制订切合农民需要的政策,用实际行动和成果消除群众的思想顾虑,赢得干部群众的支持。
我县承诺在这次部分行政区划调整中,一定科学制定有关基层站所设置、资产处置和人员安置的配套方案,做深做细干部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积极引导各级干部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发展意识和稳定意识,采取有效措施,有序推进调整工作,并确保社会稳定。同时,严格按照国务院“约法三章”的要求,不新建政府性楼堂馆所,不增加财政供养人员,不增加“三公”经费。
以上请示如无不妥,请转呈省人民政府审批。
苍南县人民政府,2015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