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省级调整的可能性为0。2.地级调整的可能性为1。3.县级调整的可能行为5。乡级调整的可能性为10。(注:10为满分)。目前只有乡不会拒绝改为镇或者街道,很多乡巴不得改为镇或者街道,所以乡级调整几乎没有什么阻力。县级的调整有一半的可能性,改革的动力和阻力均等。但目前县级的调整还算是比较频繁,受关注的程度也比较大。地级呢?被撤销的案例很少!目前还在增加。从近期海南西藏新疆等地增设的许多个地级市的情况来看,国家要坐实地级市是铁板钉钉的事了!而还是有很多人还在纠结“地级市不符合宪法”,却总是忘记了宪法和法律并不是我们这些小老百姓来立的。而是由国家,由中央,由人大来立的,那么既然他们能够批准地级市,那么地级市的存在就是合法的。因为一切由他们说了算,解释权只属于国家,属于中央,属于人大。所以小屁民去纠结只会徒增烦恼!应该想着如何顺势而为,为地方、为家乡、为自己获得更大的利益才是最重要! 在目前省级不变,地级也不变,乡级是鸡肋的情况下,最好多想想县级的调整。如何才能实现县级、县域的利益的最大化?撤县设市能促进县级县域的发展,撤县设区同样也是在促进县级县域的发展。拒绝撤县设市过撤县设区的大都是既的利益者,因为无论怎么改,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说都是一样的,只不过是身份证户口本上一个字变换的差别。其实要实现县级县域利益的最大化,还有一个办法就是分县,这通常被忽略了!或者说有些人担心分县会增加官员,增加负担。或许刚开始分县会觉得有一些负担的增加,但当一个县正常左转起来,负担就在不知不觉中消失掉了。就像刚开始创立一个公司,刚开始肯定会有困难,需要资金,需要管理人员,但当公司正常运转起来,实现盈利了,许多问题都可以迎刃而解了嘛!再说了,目前的许多县也不是天然就存在的,也是从一个个的大县中分离出来的好吗?举个例子,比如现在的巴马东兰凤山三个县是从古代“万岗县”分离出来的。假设当时只保留一个大的万岗县,只有一个县城,以当地的地形条件,一个县城最多也就能容纳10万人左右。但目前分为三个县,有三个县城,每个县城平均有10万人。相当于多了20万人在县城居住,这对于那个贫困山区来说,算是大大的多改善了20万人的人居环境!而在目前许多人口超过百万的人口大县中,能在县城居住的人口并不是很多,绝大部分的人口还是居住在农村或乡镇。而农村、乡镇的各种生活设施、人居环境显然是比不上县城的。如果把一个人口大县分为若干个小县,首先可以把新县城驻地的乡镇的居民直接转变为县城居民,又可以就近吸引附近的乡镇和农村的居民来居住生活。渐渐的,新县城的经济发展起来,也就有足够的财力维持一个县级政府的运转了。总之把新设一个县当做新建一个企业公司来看待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