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楼牢骚
功能区为正,行政区为辅的体制。
其实历史上也不陌生
唐代以军事功能职(节度)为正,行政监察职(观察)为辅。
节度、经略 这些军职本来在高宗时期只是中等军官,到了晚唐成了取代正式区划的跨州级高层政区。
这里顺便批评行政区划通史唐代卷编者,为何不按 元和道(藩镇)州县体例,竟然选取天宝年间的郡制。不把藩镇视作行政区划是很多著作的错误,新唐书作者也没有真正理解中晚唐体制。
盛唐 边府都督-经略军体制,中晚唐 军镇(节度、防御、都团练)观察体制都是普遍之制度。比如,岭南容、邕、交三府都督经略制度,属于旧制度延续,放现在的话说叫历史遗留问题,例如鄯州都督兼河源军经略使,北庭都护兼瀚海军经略使,幽州都督兼经略使,福州都督兼福建经略使。这个制度似乎未经系统阐述,仅仅作为特例。
犹如中枢,重三省轻中书门下;地方,重十道轻藩道;都是后世不懂唐制度所致。
今天许多机构,乃至大部分网友仍不视功能区区划为行政区划,为同样的偏见。
有点跑题……
[ 此帖被晦象先生在2021-07-07 23:42重新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