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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转:突破行政区划束缚 释放向上生长能量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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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8-10-11
作者:葛剑雄

  30多年前,我带学生在市郊宝山县杨行公社(现属宝山区)“学农”,每当需要改善伙食,总是让学生骑自行车去浏河买肉,因为浏河地属江苏,而江苏的肉价比上海便宜,每斤可省下一角多钱。在每人每天的伙食只有三角的情况下,这可不是小数目。但这种做法在当时是属于“破坏计划供应”,因为上海的居民是不能到江苏去买肉的,只能凭“肉票”在本地买肉。同样,江苏人也不能到上海来买属于“计划供应”的商品。所以每次我都要派可靠的学生干部去完成这项任务,一般在早上三四点钟出发,以便在天亮前赶回来,以免遇到检查的麻烦。还特意叮嘱学生,将买的肉分散在两人的自行车上,即使被查,数量不多也没有关系。

  而如果带肉的数量多,就有“投机倒把”之嫌了。由于上海与相邻的江苏、浙江总有些商品的价格存在差异,就总有一批人贩运于两地或三地之间。直到改革开放之初,出入上海的陆路检查站还不时拦截某种商品运出或运入。贩运者为躲避检查,往往提前上汽车,雇人用自行车由小路运送出境,竟形成了“胡志明小道”。

  这种在今天看来不可思议的现象,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却是天经地义。如果不按照行政区划、行政归属供应或分配商品,计划如何能执行?正因为如此,不仅价格便宜、距离近、供应方便不能成为选择购买的条件,就是工作和生活的其他各方面也惟所属单位是从。如梅山铁厂就在南京市郊,但因归属上海,职工与家属拥有上海户口,用的是上海粮票、油票、布票,价格自然由上海定,就连当地的中小学也归上海市闸北区教育局管辖。

  其实,这类以行政区划为界限的现象由来已久,并非计划经济所独创。由于中国历来实行中央集权制度,行政权力的运作通过各级政府实施,不同行政区间等级森严,壁垒分明。上海从江南一个普通的县城发展到中国最大的城市,每一步都需要突破原有行政区划的局限。

  鸦片战争结束后,按照屈辱的《南京条约》,英国派领事巴富尔来上海,商谈开埠事宜。但当时上海是江苏省松江府的属县,小小的知县权力有限,英国人也不屑与他打交道。于是只能由驻在上海的“分巡苏(州)松(江)太(仓)兵备道”的长官(道台)宫慕久与英国领事谈判,最终签订《土地章程》,使上海于1843年开埠。随后建立的英租界、法租界和美租界(不久即与英租界合并为公共租界)虽然都在上海县的范围内,却是“国中之国”,根本不受上海知县管辖。中外间的交涉只能仍由道台出面,以至大多数误以为“上海道”是上海的最高行政长官。但随着租界周围的“华界”日渐繁荣,城市面积不断扩大,闸北、虹口的发展已经扩展到相邻的宝山县界,上海这个新兴城市的辐射范围更非上海县所能控制。至1927年设立上海特别市(三年后改称市),上海的市区和郊区归属于同一个行政区。但直到租界收回后,上海在行政上才真正统一。

  解放后,随着经济的发展、人口的增加和计划经济的日益加强,上海狭小的郊区已远远不适应市区的需求。1958年,江苏省松江专区的10个县全部划归上海,使上海有了一片与大都市相适应的农村和市镇,这是保证上海的蔬菜和部分粮食供应,扩大建设用地的唯一途径。为解决上海人的吃鱼问题,一度还准备将浙江的嵊泗渔场划归上海,但因“三年自然灾害”而中止。上海还在江苏、安徽设有劳改农场,文革期间提倡自力更生、自给自足,上海又在外地建设梅山铁厂、大屯煤矿,要不是文革结束,或许会有更多“飞地”。

  1982年,国务院成立上海经济区规划办公室,本意是促使上海市与长三角十多个城市间的“强强联合”。但这个打破江、浙、沪三个省级行政区界限的举措却无法摆脱行政区划的束缚,等到它与已有行政区划画等号,扩大到华东各省时,就只能无疾而终了。正因为如此,十年后的浦东开发只能以重新划分行政区为开始,专门设立了浦东新区。长三角的一体化已经提了几年,上海周边的一些城市还提出了与上海“同城化”的目标。高速公路、高速铁路、磁悬浮、轨道交通、网络通讯已经为长三角区域内连成一体提供了前所未有的优越条件,地理上的距离已经大大缩短,但长三角地区能不能在分属于不同行政区的条件下实现一体化呢?能一体化到什么程度?在历史中找不到现成的答案。长三角的一体化能不能突破行政区划的束缚?这既是历史的机遇,也是史无前例的挑战。
天目孤心鉴 山人静致远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08-10-12
各个行政区域进行合作,不可能像本行政区内的合作一样高效快捷。期望值不能过高!
全国设置为100个都、郡,经济欠发达地区优先实施。设都标准:面积3万平方公里以内,人口1000~1800万,城市人口达到500万以上。
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10-11-10
葛剑雄这位著名学者,  既然说突破行政区划束缚 释放向上生长能量,  那么为什么不提出一个具体的方案呢?
一方水土一方人,一个政府一条河。一省一江、一郡一水、一县一川
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2010-11-10
回 2楼(滦河人) 的帖子
所谓突破,就是要跳出行政区划的框框,探索其他方式。对于区划调整的方案,葛先生支持的是划小省区50省左右的观点,与谭先生一脉相承。
天目孤心鉴 山人静致远
sz
只看该作者 4 发表于: 2010-11-10
引用第2楼滦河人于2010-11-10 12:20发表的  :
葛剑雄这位著名学者,  既然说突破行政区划束缚 释放向上生长能量,  那么为什么不提出一个具体的方案呢?


他大概和我一样主张一种动态的法制化区划
根本不可能
只看该作者 5 发表于: 2010-11-10
回 4楼(sz) 的帖子
改革应该重机制,区划应该是动态的,但要看什么层面,正式的政区应一旦确定应保持基本稳定,非正式的政区可以作为正式政区的补充,现在的开发区名虽不正但却切实解决了一些问题。
天目孤心鉴 山人静致远
sz
只看该作者 6 发表于: 2010-11-10
Re:回 4楼(sz) 的帖子
引用第5楼天目山人于2010-11-10 13:17发表的 回 4楼(sz) 的帖子 :
改革应该重机制,区划应该是动态的,但要看什么层面,正式的政区应一旦确定应保持基本稳定,非正式的政区可以作为正式政区的补充,现在的开发区名虽不正但却切实解决了一些问题。

动态指的是权限灵活却预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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