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国家区划调整最大的一块是为直辖市、地级市增设市辖区,包括撤县设区、撤市设区以及老市区区划优化调整。其二是撤地设市,目标应该是彻底取消地区(盟)这一省级政府的派出机构,由虚变实。第三是有序开放撤县设市工作。
本人认为,国家地方区划调整的宏观设计应该是往省县两级方向发展。具体来说,有以下几点:
1、地级市增设市辖区预留足够的发展空间,逐步调整市管县体制,将不具备撤县设区、撤市设区的县市由省直辖,地级市只管辖市辖区。
2、逐步将具备条件的地级市升格为直辖市,缩小省级政区,为省县两级政区架构的实施打下基础。
3、对于自治州具备条件的州府所在地设立设区的市,并将部分所辖县市设区。
4、将来的省县两级政区架构基本确立为: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一级;县、自治县(旗)、设区的市、不设区的市一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