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3日,香港及
深圳两地官员签署《关于港深推进落马洲河套地区共同发展的合作备忘录》,在该地发展港深创新及科技园,占地87公顷,是整个香港科学园的四倍。
落马洲河套地区是香港特别
行政区邻近广东省深圳市边界的区域,位于皇岗与罗湖两个口岸之间,面积约99公顷。该处土地原来属于深圳市范围。于1990年代末期,香港与深圳两地政府的深圳河治理工程竣工后,新旧河道之间形成曲流区域,拨归香港
管理。根据当时的决策,落马洲河套地区的归属权仍然属于深圳,但管制权则交给了香港特区,该地区于是成为了深圳的一块“飞地”。
1997年河道治理完成后,国务院在1997年7月1日颁发第221号令,明确深圳河治理后,以新河
中心线作为区域界限,原位于深圳市
行政区域内的河套地区,纳入香港特别行政区的行政区域范围。早在1985年,香港工商界中便有人建议港府在落马洲与深圳交界处设立“边境工业区”。
1999年,香港一国两制研究中心总裁邵善波提出在河套范围内设开发区。
2000年,香港行政会议成员郑耀棠提出,在港深边境之间设立“特区中的特区”,在深圳河河套区发展新兴工业。
2002年7月,港府房屋及
规划地政局局长孙明扬表示可在河套兴建加工区或大型展览中心。
2003年初,香港财政司司长唐英年表态,可在边境河套开辟一个特别区域,设立边境贸易区,建成
中国产品的展示中心。
2005年9月5日-7日,深港双方就河套地区的开发成立联合小组,研究河套地区开发的可行性。
2007年,施政报告提及香港政府打算与深圳市政府共同开发该片土地,并列为香港十大建设计划之—。
2007年12月,深圳市市长许宗衡率团访港,提议在CEPA的框架下实施新一轮的港深合作,得到了香港特区政府方面的热切回应,港深两地政府及有关部门签署了《关于近期开展重要基础设施合作项目协议书》。
2008年,在深圳市“两会”上,关于河套开发的呼声强烈。民革深圳市委会建议,在河套地区,应仿照伦敦金融城模式设立深港金融城,打造一个新的金融特区和国内金融改革的试验、示范区;深圳市政协港澳台侨委员会建议,河套地区可作为深港两地共建跨境“新城区”的试验区,优先规划发展双方优势互补的新兴产业,如软件外包产业、
文化创意产业等;香港委员马鸿铭提出,可以利用河套地区特殊的地位,建一所全新的大学;香港委员蒋丽婉则提议把开发深港河套地区纳入“深港创新圈”研究发展范畴,建设河套跨境高新区,构建一个深港工业界共同的窗口。
2008年11月,深港初步认为河套地区发展可考虑以高等
教育为主,并辅以高新科技研发和文化创意产业用途。
2011年11月,港深双方签署《推进落马洲河套地区共同开发工作的合作协议书》,同意在“一国两制”大原则下,按“共同开发、共享成果”原则,合作推动河套地区发展。
2015年以来,在深港双方高层的积极协调下,河套地区开发实现重大突破。
2017年1月3日,两地正式签署了《关于港深推进落马洲河套地区共同发展的合作备忘录》,就河套包括其他飞地的土地业权、合作领域和内容、开发机制以及打造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等达成了基本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