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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浙江省的“居民区”和“社区”的区别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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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16-01-17
在论坛里浙江的帖子中,很多人一定看到过存在“居民区”和“社区”两种表述,浙江的行政区划简册上,也是把居民区和社区分别列举,然后在数量汇总上都统计为“居民委员会”。于是经常看到网友询问这两者到底有什么区别。
所以我这里说明一下。请注意这是我自己解释的,没有得到官方的正式认证的,但应该是接近规律的。

从表面上来看,居民区是上个世纪的遗留,而社区是这个世纪的新事物。但实际上并不那么简单,这两者区别其实挺大的。
字面上看:居民区可以理解为“居民委员会辖区”的简称,而社区可以理解为社区居民委员会辖区的简称。法律地位上,都是来源自居民委员会。
往大了说,居民区是城乡分治的户籍制度的产物,居民区管居民,村委会管村民。
而社区呢,是浙江省乃至全国易欲打破户籍,建立属地管理原则为主的努力。
也就是说,居民区倾向于按户口管,社区倾向于按住址管。

打个比方说,
A镇包括10个村,共1万人。其中镇区有2000人,这里面1000个是非农业居民,1000个是农业户口,然后还有200个非农业人口散居在镇区外的其他村落。
那么,按照2000年以前的习惯,整个镇就设立1个居委会,10个村。居委会管镇上的1000个居民和镇外的200个居民,共管1200人。镇上的1000人归A村管,剩下的8800人则归剩下的9个村管。于是就出现镇上居、村插花管的情况。居民设居民委员会,村民设村民委员会和村民经济合作社。
然后,按照2000年以后的方式,就是把居委会和A村村民委员会给合并了,法律地位是居民委员会,但是归类为社区。这个社区就是居民、农民统统管。但是农民还有一个村民经济合作社管全村集体资产的。这个不是一定要和村民委员会共进退的。
所以,在浙江,居民区下面基本上是不会设立村民经济合作社的。但是社区下面就可以有村民经济合作社。

回头说那散居的200个人。居委会和A村村民委员会合并后,那200人的管辖关系有两种,一种是跟着原来的居委会走,一种是就近划入村民委员会,似乎这两种情况都有。

因为“社区”是明显的按照属地原则管理,所以浙江又衍生出性质上不属于居民委员会的“社区”。比如舟山的农村普遍设立社区管理委员会。温州则是在镇和村之间大致以原来的小乡为范围设社区。
为什么还没有完全城市化就出现村改居,原因也是这个。就是法律还没有修改,但是社区的内涵实际上已经变化了,就是由原来纯粹按户籍城乡划分,改为属地管理了。这个倾向是全国的,并非浙江独有,只是浙江在概念上特别分为居民区、社区2类。

也正因为变化,所以有些人主张修改《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为《社区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就是毫无必要的,而是应该把《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两法合一,另外单独对集体资产管理立法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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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说,浙江的居民区和社区的区别就是:
城乡混居的地方,原来分别设立居民区(居民委员会)和村(村民委员会)管理居民和农民,现在合并为社区(居民委员会)。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16-01-17
比如有个叫桥头的地方,街上住着2000人,有居民也有农民,插花混居的。

分治时代:
设立桥头居民委员会,管街上的居民。
设立桥头村村民委员会,管街上的农民,同时设立桥头村民经济合作社,管农村集体资产(比如外围的耕地、林地、水塘等)

合治时代:
桥头居民委员会、桥头村村民委员会合并,设立桥头社区居民委员会,全体人员的社会事务统统管。同时保留桥头村民经济合作社。
也可能,桥头居、桥头村2委员会,合并为桥头村村民委员会。还是保留村民经济合作社,但是集体资产的股东只包括原村民,不包括原居民。
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16-01-17
长沙在撤区并乡建镇之前,居住在乡的非农户口是归镇管辖的。
如当年10个区,其中9个区都有1个镇,本区的非农户口就归这个镇管。但㮾梨区没有镇(只有3个乡),只有㮾梨区级镇,所以㮾梨区的非农户口都归㮾梨镇管,而且1988年高塘乡改镇后,户籍仍没有划过来。
1995年撤区并乡建镇后,所有非农户口都归本乡本镇管,但交接所有延迟和重叠。如跳马乡在本乡派出所成立后(原来是一区一个派出所,后来改为一乡镇一个),住在跳马乡的非农户口仍可在跳马乡派出所办理,也可以暮云镇(原跳马区的镇)办理。

移动:小心😆电信🤣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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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2016-01-17
主要还是乡镇里面有新型社区。街道里面应该没有吧
只看该作者 4 发表于: 2016-01-17
回 沪a 的帖子
沪a:主要还是乡镇里面有新型社区。街道里面应该没有吧 (2016-01-17 19:49) 

有啊。
原来的家委会和在地居委会合并后,新的居委会就是类似的社区啊。
只看该作者 5 发表于: 2016-01-17


村居混杂后的社区居委会如何选举?
只看该作者 6 发表于: 2016-01-17
农村改来的居委会多数都有村民经济合作社
只看该作者 7 发表于: 2016-01-18
回 jianchihu 的帖子
jianchihu:村居混杂后的社区居委会如何选举?
 (2016-01-17 20:51) 

一人一票投呗。
只看该作者 8 发表于: 2016-01-19
还有一种情况是温州地区某些地方的也叫社区居民委员会,这个社区是原来2-3个小居民委员会合并而来的。
只看该作者 9 发表于: 2016-01-20
居民区好像必须城镇才有,对吗?
只看该作者 10 发表于: 2016-01-20
回 想旅游去 的帖子
想旅游去:居民区好像必须城镇才有,对吗? (2016-01-20 00:48) 

貌似是的。不过虽然在浙江没有见过设居委会的乡,但在其他省是见过。
只看该作者 11 发表于: 2016-01-20
解了疑惑,多谢楼主!
The people don't know their true power.
只看该作者 12 发表于: 2016-01-20
不仅是浙江,其他地方也都有这样的情况。
最开始的街道办事处管辖的有居委会和村,居委会就是最早的城市社区,后来的村撤销的时候改制为社区,称呼与原来的居委会不一样。
只看该作者 13 发表于: 2016-01-20
回 淡然叶子 的帖子
淡然叶子:不仅是浙江,其他地方也都有这样的情况。
最开始的街道办事处管辖的有居委会和村,居委会就是最早的城市社区,后来的村撤销的时候改制为社区,称呼与原来的居委会不一样。 (2016-01-20 21:29) 

是的,实际情况都是一样的。
只是外省列举时,都是“居委会”,而浙江是将“居民区”和“社区”分开列举(汇总时都算居委会)。
所以在浙江官方文献中,“居民区”是一个正式的术语,指的老式的那种居民委员会辖区。但在外省,“居民区”并不是一个严格的术语。

由于村居合并,浙江的“居民区”也越来越少了,逐渐被“社区”的概念吸收,但是在一些比较偏远的镇,“居民区”还是大量保留着,国家统计局的网站名单上,“居民区”一般直接使用“居委会”,而社区则多使用“社区居委会”或“社区”。
但因为那种区分毕竟是浙江省内的,国家并没有这样去分,所以国家统计局的网站的名单可能也不是完全对应正确(毕竟统计局才不认为这有什么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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