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陆,证明自己的身份的时候必须出具户籍关系,户就是户口,籍就是籍贯
在大陆,所谓户口,其实是计划经济时代的产物,其真正名称应该叫做"粮食关系",所谓居民户口和农村户口其实是两大粮食关系的分类而已.我们常常说户口造成了人口迁移的困难实际就是指这一关系的转换困难而已.简单举个例子,在计划经济时代,买粮食甚至是各种成品食物都需要粮票,如果没有在新的人口迁移地没有获得粮食关系,那么是不可能得到粮票的,也就买不到粮食,是会饿死的.而粮食关系并不只有粮食一项,而是广泛得包括布匹,油料等生活资源和就学就业机会的.因此在计划经济时代,人口很难迁移,也没必要迁移.
但是,在市场经济时代下,粮食关系彻底改变了,居民户口成了一张废纸,再也没有国家配给了.在这样的情况下,浙江等省宣布取消城乡户口差异,实际只是承认既成事实而已,户口不再是人口迁移的困难点,而演变为统计管理,办理暂住证实际是在新的人口所在地建立基础档案关系,用于常住人口普查和治安管理.
那么可不可以不办理暂住证呢?答案是肯定的.只要在新的人口居住地取得劳动合同就可以把户口迁移到所在地(只限于迁移到城市社区户口).这就是户随人走,但是由于农村户口附带的经济性,所以具有一定内封闭性,
大陆村居体制小述:
在大陆,行政村不是一级行政区划,不是一级政府,它是一个村民自治组织,也是一个村民经济组织,在它的管辖区域之内,所有的山峦河流耕地的使用权都属于它所有,它可以从事各种经济活动受益.社区,全称社区居民委员会,是城市居民的自治组织,而不是经济组织,不从事经济活动.居委会,全称居民委员会,改革前的居委会是城市居民自治组织,后来演变为社区,不具有经济活动能力,改革后的居民委员会是城中村居民的自治组织,仍然具有经济活动能力,全部是由在城市中的行政村组织演变过来.行政村户口和居民委员会(改革后)户口合称农村户口.
籍贯,就是户口初始地,一般和出生地重合.其在生活中影响不下于户口,但是在衣食住行方面受限制不大,据我知道的有:大陆官员实行回避制度,不能在籍贯地任主要职务,师范等计划生的就业籍贯地要负一定责任,入党必须在籍贯地得到政治出身证明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