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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政区与聚落双轨理念——以苍南县为例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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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15-04-12
苍南县隶属永嘉郡(温)
苍南县行政区划
厢(Xiang):灵溪厢、龙港厢
乡(Xiang):宜山乡、钱库乡、藻溪乡、桥墩乡、金乡乡、矾山乡、赤溪乡、马站乡、凤阳乡、岱岭乡
聚落
灵溪城、龙港城
宜山镇、钱库镇、藻溪镇、桥墩镇、金乡镇、矾山镇、赤溪镇、马站镇、凤阳镇、岱岭镇。


灵溪城市政局龙港城市政局局长由苍南县副县长兼任,灵溪厢、龙港厢厢长兼副局长。
而宜山镇等各镇长均由各乡副乡长兼任(当然也可以乡长兼任)。


永嘉郡治所可设温州市,另如婺水郡(婺州,这个郡名中性)可兼置婺州市(金华)、稠州市(义乌),毗陵郡可兼置常州市(武进)、锡州市(无锡)。(仅举例,其他县一旦符合条件也可设市。)
会稽郡(浙江道驻地)治所可设杭州府。
北平郡与上海郡兼置北京都与上海都。


太師、天策上將、大相國、領尚書事、中書監、侍中、大將軍、大司馬、假节钺都督中外諸軍事、天下兵馬大元帥、領左右神策十軍左右十二衛大將軍、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太清宮太微宮使、首輔學士、監修國史、軍機大臣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15-04-13
呵呵,这个府、郡的一般规模是多大?郡县并称还是上下级?
按我的理解,县的职责是从上到下代表府、郡协调辖区内市镇之间的矛盾,以及从下到上的市镇联合。所以由副县长兼任市镇的行政长官,并不合适。
惜今生有缘无分,愿来世不再错过。
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15-04-13
聚落当局的分等确有必要。我认为可以参照日式市制,或在此基础上做一些修改。具体来说,从下到上可分为如下几等:
0.2~1万人,村。
1~5万人,聚落首位度60%以上,或旧县城,街。
5~20万人,聚落首位度60%以上,普通市。
20~50万人,聚落首位度60%以上,特例市。
50~80万人,聚落首位度60%以上,中核市。
80~200万人,聚落首位度60%以上,指定市。
200万人以上,聚落首位度60%以上,可申请府市合一的府制市。
惜今生有缘无分,愿来世不再错过。
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2015-04-13
乡不宜封疆化。

聚落的辖区也必须相对固定。不能让市镇有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土地。
一年成落,三年成市,五年成镇,十年成城,百年成会,千年成都

只看该作者 4 发表于: 2015-04-13
回 Franc.She 的帖子
Franc.She:
呵呵,这个府、郡的一般规模是多大?郡县并称还是上下级?
按我的理解,县的职责是从上到下代表府、郡协调辖区内市镇之间的矛盾,以及从下到上的市镇联合。所以由副县长兼任市镇的行政长官,并不合适。


镇为乡辖聚落(集)
城为县辖聚落(县辖市)
市、府均为郡辖聚落(县级市、地级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市等)
府比市的发展程度更好
都为中央直辖聚落,基本上都郡合一的体制(直辖市)

府为聚落,郡为区划。
郡、县是上下级。
郡的规模需要探讨,综合考虑地理、人口、经济、历史后方定,可大致为明清2个州府,今日3-5个地级市规模。
至于县的性质与大小仍可讨论,作为州府派出机构亦可。
聚落若为自治型机构可不由行政区划长官兼任,若是文官体制,则我以为还是兼任的好。
太師、天策上將、大相國、領尚書事、中書監、侍中、大將軍、大司馬、假节钺都督中外諸軍事、天下兵馬大元帥、領左右神策十軍左右十二衛大將軍、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太清宮太微宮使、首輔學士、監修國史、軍機大臣
只看该作者 5 发表于: 2015-04-13
不需要搞那么复杂。

州分为州城、直辖乡、县。比如温州分为温州城、州直辖乡和若干县。
各县分为县城、乡。

当产业结构发生变化时,一部分居民可以向县衙申请将自己工作生活相关的那块土地承包下来(县城、州城不可承包),设镇公所承担乡务。
县衙批准了(经过州衙同意?),即为设镇。乡公所只承担镇以外地区的公务。
当产业结构发生变化时,一部分居民可以向州衙申请将自己工作生活相关的那一块土地承包下来(县城、州城不可承包),设市政署承担县务和乡务。
州衙批准了(经过中央同意?),即为设市。县只承担市以外地区的公务。

城区公共土地国有
市镇公共土地由市镇集体所有
乡村土地私有
一年成落,三年成市,五年成镇,十年成城,百年成会,千年成都

只看该作者 6 发表于: 2015-04-13
回 東七區 的帖子
東七區:乡不宜封疆化。
聚落的辖区也必须相对固定。不能让市镇有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土地。 (2015-04-13 09:31) 

恕愚钝,未解封疆化含义。
太師、天策上將、大相國、領尚書事、中書監、侍中、大將軍、大司馬、假节钺都督中外諸軍事、天下兵馬大元帥、領左右神策十軍左右十二衛大將軍、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太清宮太微宮使、首輔學士、監修國史、軍機大臣
只看该作者 7 发表于: 2015-04-13
回 杜春明 的帖子
杜春明:镇为乡辖聚落(集)
城为县辖聚落(县辖市)
市、府均为郡辖聚落(县级市、地级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市等)
府比市的发展程度更好
都为中央直辖聚落,基本上都郡合一的体制(直辖市)
府为聚落,郡为区划。
郡、县是上下级。
郡的规模需要探讨,综合考虑地理、人口、经济、历史后方定,可大致为明清2个州府,今日3-5个地级市规模。
至于县的性质与大小仍可讨论,作为州府派出机构亦可。
聚落若为自治型机构可不由行政区划长官兼任,若是文官体制,则我以为还是兼任的好。 (2015-04-13 09:53) 
明代的府和清代的府可不一样。明代的府太大,还是清代的府最合适。撤销直隶州,连片的合并为府,其它回归本府,这个规模就够大了。
超过这个范围,低速交通工具做不到办完事儿后当日往返,就得找旅馆。除非是没有安全保障的大车店,这个旅馆钱可比车票钱贵多了。要是当日往返,就得以高速交通工具出行。但是车票钱又贵了,总成本还是差不多。那么高的出行成本,不适合用于面向普通民众的公共和社会服务。

至于兼任的问题。我倒是觉得,特别是如果把县作为州府的派出机构,那么可以由郡守兼任首县县令,而不是由县令兼任县城市镇长官。不论是否市镇自治,都可以这样。首县也无需设置县衙,办事机构由州府本部的业务部门直接兼任。都到州城了,还需要找县令么?
此外,州域内也不需要把全部的土地都分割给市镇。对于人烟稀少的地方,或一些特殊地区(如武警营区、大型交通设施、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等),也可以由州府直辖。所以呢,如果由市镇当局兼任乡的职责,也并不合适。
更何况,市镇和乡本就可以成为州内两套不同的区划。市镇是根据实际需要时时变动的行政区划。而乡成为不受时代和环境变化的地理区划、法理区划。
[ 此帖被Franc.She在2015-04-13 10:51重新编辑 ]
惜今生有缘无分,愿来世不再错过。
只看该作者 8 发表于: 2015-04-13
回 杜春明 的帖子
杜春明:恕愚钝,未解封疆化含义。 (2015-04-13 09:56) 

乡从来就没有像州县那样成为封建采邑。

不应该把采邑模式套在乡上面。
都已经乡了,直接切块设镇即可。不应搅和在一起,试图维护乡的领土完整。

内地乡(含现体制镇)不过几十、百余平方公里,几万、十几、几十万人。没必要搞全能型。镇搞工商,乡搞农耕互补干涉比较好。
一年成落,三年成市,五年成镇,十年成城,百年成会,千年成都
只看该作者 9 发表于: 2015-04-13
城区,传统贵族的天下
市镇,新兴贵族的天下
乡村,屌丝的天下

或者说,
城区为士人的天下、
市区为商人的天下、
镇区为工人的天下、
乡村为散人的天下。
[ 此帖被東七區在2015-04-13 10:27重新编辑 ]
一年成落,三年成市,五年成镇,十年成城,百年成会,千年成都
只看该作者 10 发表于: 2015-04-13
楼主果然是个年少版的 @雅昭  ,呵呵。
惜今生有缘无分,愿来世不再错过。

只看该作者 11 发表于: 2015-04-13
回 Franc.She 的帖子
Franc.She:明代的府和清代的府可不一样。明代的府太大,还是清代的府最合适。撤销直隶州,连片的合并为府,其它回归本府,这个规模就够大了。
超过这个范围,低速交通工具做不到办完事儿后当日往返,就得找旅馆。除非是没有安全保障的大车店,这个旅馆钱可比车票钱贵多了。要是当日往返,就 .. (2015-04-13 10:04) 

我是以行政当局兼任聚落当局,而且是副职。
若以郡为单位,郡长总理全郡事务。
有副郡长(或郡丞)分管郡辖聚落市,这个市是可以跨县的。
也可以有其他副职或部门分管其他区域,如您所说军事管理区、大型交通设施、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等。
县即便为派出机构,也应该由个负责的当局,否则无法协调市镇等繁复事务,当然事权有限,为沟通联络作用。
太師、天策上將、大相國、領尚書事、中書監、侍中、大將軍、大司馬、假节钺都督中外諸軍事、天下兵馬大元帥、領左右神策十軍左右十二衛大將軍、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太清宮太微宮使、首輔學士、監修國史、軍機大臣
只看该作者 12 发表于: 2015-04-13
回 杜春明 的帖子
杜春明:我是以行政当局兼任聚落当局,而且是副职。
若以郡为单位,郡长总理全郡事务。
有副郡长(或郡丞)分管郡辖聚落市,这个市是可以跨县的。
也可以有其他副职或部门分管其他区域,如您所说军事管理区、大型交通设施、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等。
县即便为派出机构,也应该由个负责的当局,否则无法协调市镇等繁复事务,当然事权有限,为沟通联络作用。  (2015-04-13 10:58) 
首先,什么机构的长官都挂个“长”字,是从国府开始的恶习。国府就已经够草根的了,结果还被比它更没文化的一帮泥腿子给赶跑了。
其次,协调职能和治理职能是互不兼容职能。你不可能公正地协调介入其中的矛盾。即便个别人公正廉明,也不可能以此作为设计制度的基础。所以作为州府分理处的县衙及其首脑,最好不要兼任县城的行政长官。我知道你这样的想法是来自唐代的都督府,但我不认为这样的制度设计是合理的。
惜今生有缘无分,愿来世不再错过。
只看该作者 13 发表于: 2015-04-13
副郡长执掌市政担任市长,这个很…

可怜的市、镇,也沦为采邑。
一年成落,三年成市,五年成镇,十年成城,百年成会,千年成都
只看该作者 14 发表于: 2015-04-13
回 uranium235m 的帖子
uranium235m:敢問究竟有多少事在縣裏不能做只能到地級市裏做? (2015-04-13 16:30) 
几百万人的府能基本内政自理。至于县里能做的,基本都是乡镇就能做的事儿吧。
三甲医院,一县一所?二本大学,一县一套?驾照考点,一县一个?那种几万人的县能干啥?
惜今生有缘无分,愿来世不再错过。
只看该作者 15 发表于: 2015-04-13
回 uranium235m 的帖子
uranium235m:況且還有很多地級市沒有自己的三甲醫院和本科大學 (2015-04-13 17:36) 
那就是你中国太落后啦,资源太稀缺了,没有达到近代化的水准。
嗯,注意是近代化,不是现代化。
惜今生有缘无分,愿来世不再错过。
只看该作者 16 发表于: 2015-04-13
回 uranium235m 的帖子
uranium235m:所以至少現在實行所謂的府市制是行不通的 (2015-04-13 20:18) 
嗯,因为你孩子不识字,所以就不能去上学了。
正是因为省县制造成的落后,高级公共资源都集中配置在省,所以资源才那么稀缺,国家才那么落后。这才正是推行府市制、把决策重心下移的原因。
惜今生有缘无分,愿来世不再错过。
只看该作者 17 发表于: 2015-04-14
回 uranium235m 的帖子
uranium235m:孩子不識字最起碼得有地方可以上學。現在的縣市不能處理的事情可以找省,搞了府市制之後不能自理的府該怎麼辦?府內出了問題該怎麼辦?找中央政府?中央政府面對幾百多府管得過來?
而且中國除了海南重慶,沒有一個省真正全面實行省縣直轄,也談不上什麼由於省縣制造成的落後。 (2015-04-13 22:18) 
一天只有24小时,人的精力总是有限的,所以一个决策层能处理的事情总是有限的。省情复杂。一个省内就是一个纷繁复杂的小世界。甚至个别府内可能就有两重天。一个省府面对省内几千万人肯定力不从心,否则与之规模相当的欧洲大国也不需要搞广域地方自治。把高级的公共资源都集中在省级当局处理,自然是只能把大部分可能的资源都浪费掉。

实行府市制,省、县两级的地方决策权,就等于让朝廷直接面对200多个府么?我什么时候那么说过?反倒是你,一边说实行省县制可以减少行政层级,不要中间的地级机构,可以由省府直接面对约一百个县,一边说由朝廷面对两百多个府就管不过来了。管理幅度不论是100多还是200多,反正一样都是你连你的下属是谁都认不全。有区别么?你先把你自己的逻辑理顺了行不行?
几百万人的府能做到内政基本自理。在府市制下,朝廷及其派出机构(行省,以及可能的道)需要协调的都是战略性的事情,而不是日常事务的执行细则。这个协调的任务量,与省县制下由省府(特别是在没有地级派出机构时亲自)协调一百个县之间的日常事务的工作量,完全不可比拟。
此外,如果实行省县制,即便不分省,大行政区也是必然复活的。南棒就是这样,在朝廷和十几个道市之间也有很发达的中央派出机构。

县里能解决的事情,就是纯粹的日常活动。别的呢?超过这个范围哪怕一丁点,就搞定不了。但你的生活就只是几十年如一日的家宅、单位两点一线?我看是什么事儿都得跑几百公里去省城了吧?有不需要跑的么?总有那么一些日常内政、公共服务和市场产品,不可能分摊到县。没有对应府或地级市这个规模衙门的存在,你就得什么事儿都跑省城。本来当天能搞定的事儿,非得折腾两三天,成倍增加路费,有什么意义?
BTW:嗯,要说意义,也不能说没有。省城人民要乐死了。一大帮人排着队给他们送钱。他们要是不许外地人送钱,外地人还会跟他们急呢。 “省城是集中了全省人民的资源建设起来的,所以省城是全省人民的省城,不是省城土著的省城。”

对于私商来说,如果废除府和地级市,并且省府没有按府或地级市设置分理处,那么需要与官府打交道的时候,县里办理不了的业务就只能跑省城了。久而久之,私商的营业门店也会形成类似省县制的结构。去区域中心城市(旧府城、旧地级市驻地)?开玩笑。没有够档次的官府,去办空气么?
这样的结果就是,你想买点儿什么大件的商品,也就只有跑省城了。我看要是没有黄金周和小长假,“偏远”县份的屁民怕是连买台好点儿(合资的或原装的)的电器、电脑,都很难了。保修更困难。稍微大一点儿的毛病,县维修站搞不定的,你就得扛着去省城了。人家省级维修站的维修员才不会跑几百公里到你家。 当然,可以托运,不过远距离托运的费用和对物流系统的负担可不是一般的大。
所以地级是一个重要的行政层级。为了起码的行政效率和社会效率,即便实行省县制,也会有作为上级分理处的地级的行政机构的存在。如果朝廷把这个级别从自己的行政体制中抹去,那么督抚大人可就不客气了。没有了朝廷任命的地级机构的掣肘,朝廷无法插手各省事务,那么各省可就真成了针插不进、水泼不进的独立王国了。
我看你的发言IP也不在境内。如果你是境外特务,或者是使用代理上网发帖的分裂分子,觉得七块论不过瘾,三十块论甚至六十块论才满意,那么就请你继续。不过我也保留向有关部门举报你的权利。
[ 此帖被Franc.She在2015-04-14 06:30重新编辑 ]
惜今生有缘无分,愿来世不再错过。
只看该作者 18 发表于: 2015-04-14
呃,火气好大,争论就争论,还扯上举报了
sy强身,yy强国!百姓强身,砖家强国!
只看该作者 19 发表于: 2015-04-14
回 seugens 的帖子
seugens:呃,火气好大,争论就争论,还扯上举报了 (2015-04-14 09:02) 
遇见鼓噪分裂、瓦解国家的曲线卖国分子,不应该举报么?
惜今生有缘无分,愿来世不再错过。
只看该作者 20 发表于: 2015-04-14
实行省县制,不是为了将资源集中在省县城里,与府制相反,将资源下流至县以下,建设乡镇,繁荣县域经济,真正做到取之于民、用之于民,而不是贫大喜功,打着集约旗号,做着私肥行为。说句实话,府制派的目的与现今的状况并无区别,只是更直接一点,掀了省吞了县,一家独肥罢了。
一曲肝肠断,天涯何处觅知音。
只看该作者 21 发表于: 2015-04-14
回 不生不灭 的帖子
不生不灭:实行省县制,不是为了将资源集中在省县城里,与府制相反,将资源下流至县以下,建设乡镇,繁荣县域经济,真正做到取之于民、用之于民,而不是贫大喜功,打着集约旗号,做着私肥行为。说句实话,府制派的目的与现今的状况并无区别,只是更直接一点,掀了省吞了县,一家独肥罢了。 (2015-04-14 11:10) 

将资源向下流动到乡镇,那么更应该是 州乡制。

省县制下,经过省县两次截流,资源根本流不到乡镇。而且,省会个个都想做纽约伦敦巴黎,到县手上就只剩渣了。再经过县里一层,渣都没。

州乡制下,只经过州一次截流,多少还是有些渣渣的。
一年成落,三年成市,五年成镇,十年成城,百年成会,千年成都
只看该作者 22 发表于: 2015-04-14
回 不生不灭 的帖子
不生不灭:实行省县制,不是为了将资源集中在省县城里,与府制相反,将资源下流至县以下,建设乡镇,繁荣县域经济,真正做到取之于民、用之于民,而不是贫大喜功,打着集约旗号,做着私肥行为。说句实话,府制派的目的与现今的状况并无区别,只是更直接一点,掀了省吞了县,一家独肥罢了。 (2015-04-14 11:10) 
我已经重复过多次了,府不是地级市。两者只是规模相当。体制和境域划分逻辑差异极大。
省县制的县根本跟府市制的府不是同类,跟府市制的市镇乡才是更加相似。同样地,与府市制的府相近的,也不是省县制的县,而是省县制的省。你的比较都是建立在错误的基础之上。
省县制是把全县都当成无人区,把基础资源集中在县城;把全省都当成乡下,把高级资源集中在省城;假装中国只有几千万人口、几十万面积,剩下的都是人形牲口和不毛之地。省县制的两级与府市制的两级相比,正好是整体重心上移一个层级。这才正是打着集约旗号,做着私肥行为。
[ 此帖被Franc.She在2015-04-14 12:59重新编辑 ]
惜今生有缘无分,愿来世不再错过。
只看该作者 23 发表于: 2015-04-28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2015/1/19)日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将推动的医疗改革,将鼓励民间力量与公立医院共同创办新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参与公立医院改制重组,支持发展专业性医院管理集团,同时放宽中外合资办医院的相关条件。

中国政府网报导,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明确提出要调整医疗资源配置和升级服务。

在都市地区,国务院要求分级设置各类公立医院,县级行政区原则上至少需设一个县立综合性医院,和一个中医类医院,地级市和省级行政区,应按人口规模设置市立和省立的综合性医院,并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地区,建立跨区域医疗卫生机构。

在乡村地区,国务院要求,按照每千人不少于一名医师的标准,在乡村地区全面配置医生,采取公办民营、政府补助等方式,推动村级卫生室建设和设备购置。此外,对乡村地区医生开展免费培训和进修,对大专以上学历的乡村医生,提供到省、市大医院培训的机会,并将2014年、2015年对农村地区新增的「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全部用于乡村医生,希望以此提高乡村医师收入,并加强农村医疗环境建设。

纲要要求控制公立医院规模,县办综合性医院床位数一般以500张左右为宜,原则上不超过1000张;地市办综合性医院床位数一般以800张左右为宜,原则上不超过1200张;省办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床位数一般以1000张左右为宜,原则上不超过1500张。专科医院的床位规模要根据实际需要从严控制。
    规划纲要还明确,公立医疗服务体系是我国医疗服务体系的主体,应按照公立医疗服务体系承担70%服务量来确定公立医疗服务体系与非公立医院 之间的资源比例关系。公立医院床位标准确定为每千人口3.3张,并按照每千人口不低于1.5张床位为社会办医院预留规划空间,同步预留诊疗科目设置和大型 医用设备配置空间。

只看该作者 24 发表于: 2015-04-28
再有人提医院,我就把这纲要再贴一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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