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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区划讨论]每周一省——吉林(0310-0316)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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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5 发表于: 2005-03-14
敦化应该划出延边,朝鲜族太少了

只看该作者 26 发表于: 2005-03-14
现在的延边州基本上就是伪满洲国间岛省的范围。
中央—州(都)—县(府)—乡(市)—村(镇)。更多文章详见http://inkred.i.sohu.com/blog
只看该作者 27 发表于: 2005-03-14
敦化留在延边,和内蒙古要跨三个地域是一个道理。
只看该作者 28 发表于: 2005-03-14
以下是引用尹人在2005-3-14 20:25:02的发言:
现在的延边州基本上就是伪满洲国间岛省的范围。

伪满洲国间岛省和延边州的唯一不同就是间岛省不包括敦化!!所谓的间岛从来就没包括过敦化

敦化历史上的汉族人口一直占多数,不像安图,汪清是建国后大量汉族移民涌入的结果。

而敦化的面积占到延边州的1/4强,人口是延边州的1/4弱,说延边州和间岛省基本没变不太合适吧。


只看该作者 29 发表于: 2005-03-15

已经谈过了吉林省的省级区划问题——吉林省的规模及与邻省的关系,当然主要是从历史角度,现在谈吉林省内部的行政区划问题。按照多数网友的观点,吉林省规模适中,不论从实行省县直辖还是搞分省,都不必大动。北极兄已经有个省县直辖的方案在前面了——属于双轨制的方案,有两个介于省县之间的郡在里面,说是考虑少数民族的区域自治,但又不完全是。好了,还是谈谈我的吉林省省县直辖方案吧。


取消所有地级市和县级市,整县改市的县级市恢复为县,切块设市的是回归原来的县。比如,公主岭市恢复为怀德县,榆树市恢复为榆树县;延吉市回归延吉县,吉林市回归永吉县,而长春市是回归恢复后的长春县,还是归入双阳县,本人没有成见在先——这在本人看来不重要,全吉林省分为30个县还是40个县也不重要,重要的只有一个——省辖的全部是县而且没有例外,所有的市建制都改为聚落建制,并设立在县建制的辖区内。在每个县的辖区内,根据聚落的规模和特性,设立市、镇、村。每个建制市、建制镇、建制村可以实行自治式管理,也可以委托县政府管理,或者实行混合式管理方式。目的在于将省和县恢复为区域(地域型)建制,市、镇、村恢复为聚落建制——后一点更重要。至于县建制区域内的市建制数量,关键是看聚落是否达到了设市的标准,有的县可能有几个建制市,比如永吉县有吉林市和口前市两个建制市,农安县没有建制市。
接下来该谈我方案中的民族区域自治建制了。少数民族达到一定比例标准的可以设立民族自治县,比如目前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的一些县,三个以上民族自治县可以组成民族自治州,注意这样的自治州不是一级区域建制,只是自治县的联合体而已,而且不要求自治州区域连续。

国分省、省分县是区域型建制,市、镇、村是聚落型建制,必要时实行市县合一制

自治州为自治县联合体,都市区为城市联合体,乡为村联合体,但都不是一级建制

聚落型建制和区域型建制同等重要,不可或缺

只看该作者 30 发表于: 2005-03-15

回复北极星:

你提出撤销前郭、东辽、通化、江源四县,我觉得这种提法很正确。因为这四县的县城与中心城市之间存在着严重的辐射区域重叠现象,造成中心城市与县城之间出现很多矛盾。这也正和我以前在一个帖子中提到的“取消环状区划结构”的想法不谋而合。这几处中,东辽与辽源是纯粹的环状结构,前郭与松原、通化县与通化市之间是半环状结构。

当前官方政策的一个提法叫做“稳定压倒一切”。如果按照我们认同的办法进行合并,势必使一些县级及县内各部门的官员会丢掉乌纱,虽然说还会按照原有职级进行安置,但职级和职务之间的差别是不言自明的。如果没有一个令多数有关官员都满意的人事调配安置方案,就会造成他们的集体上访,上级为了稳定,也许会做出一些妥协,而这些妥协,很可能会使改革前功尽弃。也许有人会说,难道能因为上访就丧失原则了吗?从道理上说不应该,但从实际操作上说,这种情况却是司空见惯的。基层很多人都坚信“一访就灵,无理也成。”我想这种坚信也并不是没有现实依据的。

这就是我们的理想与社会现实之间的差距。

重新分省,均衡是一个重要目标。
一是面积、人口和所辖县市数目的大体均衡;
二是省会城市向省内各个方向辐射力的均衡。
http://blog.sina.com.cn/ababang

只看该作者 31 发表于: 2005-03-15

余兄在上面谈了他的划分体系的基本思想和部分具体划分,偶看来,总体上就是美国模式。
偶的观点有所不同,总的来讲,偶的观点是俄国模式:
一、总的来讲,实行省县制,在部分偏远地方实行省郡县制以利于政令传达和行政效率的提高;偶的原则是不论是省直属区还是任何一个郡,其面积一般控制在10万平方公里以内,人口特别稀少的地方可以适当扩大;郡不是为了民族自治而存在的,而是为了提高行政效率而存在的,在技术上可行的前提下(主要指交通情况),应尽量扩大省直属区的范围而减少郡的设立。
二、市一般都是县辖市(不分区),少数足够大的城市(城市人口60万以上,分为2个或2个以上的市辖区)为省辖市;郡下只辖县,不辖分区的市;如果郡属地区内有城市达到了省辖市标准,则脱离该郡直接成为省辖市;郡驻地未必在本郡内,也可将被本郡包围的省辖市作为本郡驻地。
三、没有民族自治,只有地方自治。各地在不违反更高优先级法律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只适用于本地的地方性法规,对地方上的各个民族(不论多数还是少数)的文化给予有利于保存和发展的规定。
四、各市均为适域市。5万人以上可设立县辖市,不足5万的作为自然镇而不作为建制镇存在于县辖乡内。县下只有乡、市两类建制,均为地方自治的建制。


以上为理想的最终状况,作为和现实情况的妥协,可以做如下调整:
1。仍然实行民族自治,但是不在行政区名称中体现,而以地方性法规的形式体现;
2。各市仍然保持目前的广域市(不包括县)的辖区情况。


偶前述的辽东、辽西、长白等省方案,均为妥协后的方案。


btw:to 阿蚌
所述撤销四县,均列在“可以考虑的调整”之中,也就是说,实行了最好,不实行也可以。再说了,你注意一下偶的方案图的图中文字,长春和吉林两市于目前相比一共增加了4个市辖区,所述撤销的四县的人员完全可以转到这4个新增的市辖区来。从偏远小县到大城市来,他们总该是乐意的吧。

综合规模=人口(百万)*3+面积(万km2)
面积包括陆地、内水、基线之内的内海以及12海里领海的面积。

只看该作者 32 发表于: 2005-03-15
对。如果条件具备(即前帖所说的阻力能够排除),这样调整是很理想的。
重新分省,均衡是一个重要目标。
一是面积、人口和所辖县市数目的大体均衡;
二是省会城市向省内各个方向辐射力的均衡。
http://blog.sina.com.cn/ababang
只看该作者 33 发表于: 2005-03-16

个人意见是实行省县直辖,撤销前郭、东辽、通化、江源四县,将延吉、龙井、和龙、图们整合成2-3县。

吉林的县面积人口基本合理,省所辖的县单位也比较合适,无需大动。

南汇 中甸 延庆 宝安 仙女

只看该作者 34 发表于: 2005-03-16
看来大家的意见分歧不大。理想目标几乎没什么分歧,分歧只在预测官方会有多大的改革力度。
重新分省,均衡是一个重要目标。
一是面积、人口和所辖县市数目的大体均衡;
二是省会城市向省内各个方向辐射力的均衡。
http://blog.sina.com.cn/ababang
只看该作者 35 发表于: 2005-03-17

总结
吉林省大家争议不大,多数认为应该尽快实现省直辖市县,可以进行少量的实现合并。自治州多数认同在省县直辖时保留,一些人认为改为多个自治县由省直辖。

多数人不建议分省,少量的分省建议是东西分开
1、以长春、吉林为中心设两个省
2、松辽平原与长白山区分设两个省
3、东北打乱重组,这样的方案很多,涉及其他几个省份,不一一列举。

取消市管市县,撤销乡镇,县级自治。
都┬─区
│└───县
省┬─市───区
 ├─────市、县
 └─州┬──市、县
    └市─区
注:各级行政均可自治。州一般是自治州。州辖市大者可分区。
只看该作者 36 发表于: 2005-10-22
撤销德惠市设立地级松辽市(市驻地德惠),市辖德惠、扶余、榆树三县。借此加快长春北部地区的发展。
欢迎光临 [color=red]http://hexun.com/kumacai/[/color]
只看该作者 37 发表于: 2005-10-23
以下是引用我等天子在2005-3-11 15:03:43的发言:

在现行政策下,吉林省可以做如下试点:


|----市----(区)----乡镇


省-----|----州----县------乡镇


|-----------县------乡镇


省直辖市县(不含州辖县),市县平行,互不隶属,职能各异.州为延边自治州.




这不是海南模式么?不过其实的确不错。。。
只看该作者 38 发表于: 2005-10-23
市所设的区为派出机构,只设行政中心.没有四大班子.
郡县制:中央---(省)---郡---县\市
虚省实郡强县
反对直辖,取消特权,县市平行,机会均等!
~~~~~~~~~~~~~~~~~~
小号?查无此人!
只看该作者 39 发表于: 2005-10-23
其实总觉得东北省份弟兄之间争来争去意思不大。尤其在黑吉两省之间,基本上在经济上可以作为一个整体来考虑的。比如修建哈尔滨至吉林的高速路,形成哈长吉的三角形高速网,使东北地区中部经济更好地蓬勃发展,从而与东北南部以沈阳为中心的都市圈形成良性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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