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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强行用一个字说明问题,那么势必要改变这个字的原意;如果新造个字,势必会有人反对。
如果强行用两个字说明问题,那么势必要在考虑偏正结构的同时分别用一个字指代“低潮”和“高地”,而且很大概率会用到生僻字,没有意义。
如果强行用三个字说明问题,那么势必要保留“低潮 ..
(2016-04-01 20:43)
三个字不一定是“低潮高地”省略一个字,而是可以是其他的字。实际上,的确有这样的一个三个字名词——“干出礁”。
高潮时露出的,叫明礁。
低潮时还在水下的,叫暗礁。
高潮时淹没,低潮时露出的,就是干出礁。沿海一直都是这么分的。
所以,《公约》生造一个“低潮高地”,我也觉得没有必要。
“干出礁”这个名词,使用时间又长,又好理解(光看字面都能猜出什么意思),现在沿海的地方志还是这么用的。反观“低潮高地”,完全看不懂是什么意思,作为地形,“高地”往往是山头或高原的意思,用在这里差太远。而且从字面上看,低潮高地,也很容易被理解为“潮间带”,我第一反应就是“潮间带”而不是“干出礁”。
海礁岛属于浙江省舟山市嵊泗县嵊山镇管辖,位于海礁岛群的东南部,西距嵊泗县城约68公里,是中国领海基点之一。群礁由大小13个明礁、3个干出礁和2个暗礁组成。
就是这个东西。
当然问题是,干出礁通常是指“石头”,如果是“沙”呢,好像也不能指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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