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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观区划体系]以县制为出发点的区划改革(初稿)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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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2-11-22
论坛里大家都在热烈讨论我国行政区划的改革问题,可是好像大家都忽略了一个问题:其实现在最应该改革的,应该是有了几千年历史的县制。
我国的县制起自战国后期,秦统一六国后成为全国范围内的基本行政单位,并沿用至今。目前的县有很大一部分已有数百年历史,不同时期执行的设县标准不尽相同甚至有极大的随意性,这就造成了不同时期所设的县管辖范围有极大的差异。比如说新疆的若羌县面积达20万平方公里,而同处于新疆的泽普县只有923平方公里。就算是东部自然环境及其相近的地区,县县之间的差异也是有目共睹:以河北省为例,石家庄市的高邑县面积222平方公里,人口18万,同样在石家庄市,平山县面积2951平方公里,人口46万。此外,省与省之间的设县标准差别也很大,河北省6744万人设138个县,山西省3297万人设了97个县,江苏省7438万人只设58个县,这应该也是为什么江苏省的经济发展要比河北山西两省快得多的一个原因。
因此我建议因该按照省内人口密度,将全国划为东中西三个档次,每一档次规定不同的设县面积标准,密度大的省里县的面积最小,以此类推(此先暂停省内区划调整,或规定一个deadline,此日期后的区划变更不予考虑,同时地级市的远郊区亦按照县看待)。当然立县的标准要比较高,至少要使得全国县级行政区划的总数有所减少。此种改革只限于纸面而不实行,原因见后。
第二步是从省级区划的改革入手,我国的省级单位数目过少以是人所共知,所以在裁县的同时应增省,最少要设大致50-60个省,同时扩大京津沪三直辖市面积,避免重庆模式,这样一来如以55省市计算,每省人口平均当在2300万多,除去西部某些自然环境恶劣的地区人口较少外,中东部每2500万人设一省应该是比较合适的。
在有了省的人口数字和县的划界后,就可以将各县按历史、文化、经济等因素联合成省,由于此前的划县工作是依据旧省界为标准制定的,所以在重组为省后,必然又会造成少许的不协调,因此重新作局部的调整势在必行。在也是为何此前不实行新县制的原因。
通过以上的改革,应可达到每省辖30-40个县(每县50-70万人)加4-8个地级市(不辖县及远郊区)的规模。
需要说明的是,(1)改革后的地级市应该与县只有法律等级的不同(即地级市的立法自治权高于县和县级市)和人口的多寡,而不应有行政的隶属关系(都直属于省)和面积的差别,(2)原有的地区和盟均须与所在地的县级市合并,设立地级市。这样一来也就减少了一层地级行政单位,各县市均直属于省,政令更为畅通。(3)对于地级以上的民族自治地方,应该谨慎行事,如阻力太大或风险太高,则可适当缓行,但不能不做,可先行公布新区划而暂不实行,给群众以逐步适应的过程。
第三步应该改变沿用多年的区划单位用词,尤以“市”“区”二字为重,目前的“市”有省级市、副省级市、地级市、副地级市、县级市多种层次,让人极易混淆。“区”则有省级的自治区、特别行政区、地级的地区、县级的市辖区、林区、特区,有些县下还设区。因此不如参考日本的用词,改自治区为自治省,直辖市为都,地级市为府,特别行政区为特别省或特别府,县级市仍称市,由于取消了行政级别,只有法律级别,故取消副省级市副地级市的称谓也属正常。都府市只是区别城市规模的用词。林区、特区都改称为县。区只是作为府以上城市市区的称谓。县级市不设区,人口较少的地级市也不应设区,杜绝目前许多小地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02-11-22
市县分设且地级、县级并存最可笑
因为城市不是天生在那儿的
李清微信:13520508091
公众号:每天一杯好酒
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02-11-22
还是有点合理性的,不过我赞成适当并县来减少总县数,另外,我只支持50以下的省,不赞成增设太多的省,如果以55省算,基本上现有绝大多数省都将分治,变动太大不好,我们要适当尊重历史。

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2002-11-23
外国基层行政区域中,面积大人口多的也是相对而言小的数倍。
为什么一定要标准。
要标准,欧洲还有少数只有几十人几百人的镇;几百人至几千人的市。
三代夏商周 春秋战国延
一统秦两汉 三国两晋传
南北朝分立 隋唐五代连
宋元明清后 古代至此完
民国乱纷纷 浊酒数从前
只看该作者 4 发表于: 2002-11-23
顶楼的立意无疑是对的,只是小有异议。
愚见:除首都外撤所有直辖市、自治区改建为省;分省50左右,撤销地级一层,并县强县,每省辖县30至50;反对都府制,市一律平级,但可按规模分等,县也如此。
只看该作者 5 发表于: 2002-11-23
下面引用由lsg2002/11/23 10:27am 发表的内容:
顶楼的立意无疑是对的,只是小有异议。
愚见:除首都外撤所有直辖市、自治区改建为省;分省50左右,撤销地级一层,并县强县,每省辖县30至50;反对都府制,市一律平级,但可按规模分等,县也如此。

就是这样最好,不过直辖市可以算上上海。或者,索性连首都也一起降格为省辖特别市,唯给予特别市高于一般省辖市的自治地位即可,不一定非要设什么直辖。
只看该作者 6 发表于: 2002-11-23
这应该也是为什么江苏省的经济发展要比河北山西两省快得多的一个原因。
我不赞同这句话!
但我认为县是广域区划,市是狭域区划,所以市管县是没有道理的!现在绝大多数市的建成区都远小于行政区域,但是都叫没有发展空间,很奇怪!

我主张以现在的县市为基础,略加兼并(同名市县合并,过小过弱的县撤掉),然后形成省县两级制,撤首都外所有直辖市(首都只保留城区),省下辖府,州,县.
府下辖区(建成区),市,镇,乡.州下辖市,镇,乡,县下辖镇,乡!
比如东吴省(省会上海)辖上海府(市内九区和宝山,浦东和闵行),苏州府(市区和吴县),无锡府,常州府,...,江阴州,常熟州,...,奉贤县,金山县,等等!
每省辖数30-50个,全国辖40-50省!

只看该作者 7 发表于: 2002-11-23
不同规模的县,其机构设置和官员数量也是不同的,至少在解放以前和解放初期都是这样的。一个县的存在怎么说也是有点刚性的,与其撤掉或合并,不如按照标准重新设置机构和配备干部。
说务实有用的话
只看该作者 8 发表于: 2002-11-23
都什么年代了,还设府?
再有搞笑的就是分省的初衷就是撤地区级层次
还什么东吴省苏州府?
基本上学术界最接受的方法是:
分省50左右。但一般分省方案都在50-60之间。略高标准
辖县市50左右。但一般在30-40之间。略低标准
不设直辖市或都
按规模,人口,进行市县分等。一般是分三到五等。
市县没有级别高低,但有等级分布
按等级配干部,财政,权限等
苏州之音:主张:缩省县下设市,取消副省级,地级建制.采用三级城市制度:直辖市,省辖市,县辖市.取消地级市,县级市建制,但主张采用直隶县(州)制苏州之音: 主张: 缩省县下设市,取消副省级,地级建制.采用三级城市制度:直辖市,省辖市,县辖市.取消地级市,县级市建制,但主张采用直隶县(州)制
只看该作者 9 发表于: 2002-11-23
“应可达到每省辖30-40个县(每县50-70万”,我们县就一百多万人,难道好要分成三个????
傻逼年年有,今年格外多
只看该作者 10 发表于: 2002-11-23
1、县大些无妨
2、扩大直辖市面积还叫防止重庆模式?不懂,而且我反对直辖市再扩大
3、反对再叫“府”,国际通行的设法就是“市”,日本的府下还是有市的,地级市改府的实质还是市辖市,只是名字上看不出来罢了。
缩省并县,省县直辖,县下设市,市镇平等
地域平等,市镇平等,设市平等(见头像)
省—县—适域市(5万起)、小广域镇,B、C。。。市
省—县域市(城市几乎充满县域,100万起)A市
欢迎关注微博http://weibo.com/qqmexh
只看该作者 11 发表于: 2002-11-23
什么保留县级市?
最好把县级市改回县
确实县城强的,切出设市。不要面状市,那不叫市
市只要直辖市,省辖市,县辖市,其他都不要
苏州之音:主张:缩省县下设市,取消副省级,地级建制.采用三级城市制度:直辖市,省辖市,县辖市.取消地级市,县级市建制,但主张采用直隶县(州)制苏州之音: 主张: 缩省县下设市,取消副省级,地级建制.采用三级城市制度:直辖市,省辖市,县辖市.取消地级市,县级市建制,但主张采用直隶县(州)制

只看该作者 12 发表于: 2003-01-10
建制县分等比较合适,最高一级可以相当于县级市权限。
稳省扩地缩市县,市县平级,区村自治
只看该作者 13 发表于: 2004-10-12
那县分等级怎么定等级呢?
无论经济还是人口面积座标准都有不公平的。
兰若生夏草,芊蔚何青青.幽独空林色,朱蕤冒紫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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