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国当今的省级行政区划于明朝出现雏形,清朝基本成型(相当接近与现代)。已有300-600年的时间,省级行政区划如此稳定,自然有相当大的道理和合适性。在历史上,在当今社会都发挥的极大的作用!
2、近来老是流行缩省论,它的主要目的是实行三级制!试想,为了一个前人没有具体走过,具体做法值得商榷的想法,大幅度的、激进式的一步废弃存在了300年以上的,有相当稳定性和合适性的现行省级区划,到底值不值得?况且缩了就一定能实行三级制吗?我也倾向三级制,但事实证明,实行几级制往往是中央政策决定,而非行政区划。省小了一样可以搞出一级甚至几级机构来!如省上面在设大区、县下设小区!所以,我们要么不搞,搞三级就要研究成熟了一步步搞,搞好,不要失败之后再回复。
3、我主张和民国时期一样,在合适的地方先建立省级机构-特别区,再试行一段时期,成熟后再建省,既科学,又不急噪。比如当时的内蒙三省、川边(西康)、阿尔泰地方。大规模的、一步到位式重新建省撤省,既劳民伤财,又失之过急!万一不好再推倒重来???
4、我认为行政区划的调整是很严肃、很科学的事(省级区划的调整由为重要,动辄牵动上亿人),而决非看着地图,坐而论道,大笔一挥就可一蹴而就的!所以不要在出现拿一张地图,说这儿要建一个省,哪儿要立一个直辖市,回过头来看看,自己的观点可笑吗?幼稚吗?如果都不是,才确实是有点道理了!
谨谈自己的一孔之见,欢迎大家讨论!
省县直辖,三级制均为我一贯支持之理念,但缩省尽量采取成熟一个,设立一个的渐进办法,并县力度不适宜过大(主要在河北等县特小的除外),地级彻底取消。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4-4-30 12:31:47编辑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