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第9楼秦南汉北于2007-08-11 13:23发表的 :
城市和农村虽然有区别,但在县级层面上不可能将两者分开。 因此,不需要在通名上分的太清。就分两样:市(中心城市区域较大、相对全市人口比例大于某值)、县(小城镇分散、中心城市面积或人口相对全县的比例小。) 市县下面设区(或街道)市镇乡——社区、村。
在县级层面上不可能将两者分开,这是很赞同滴。理由是尽管政府和居民自治体一样都是公共品的提供者,然而政府还充当了公共治理的角色,如果城乡分别对待的话,将产生不平等国民待遇问题,也就是“二等公民”的问题,而居民自治体在城乡差别上则大有作为,一方面规模小,自治体的属性是城市还是乡村是比较明显的,比如xx乡一看就知道是个农村,而xx镇就有街道人口出现,适合各自治体根据自身社区的具体情况具体处理,相形之下,县域内绝大部分都会有乡村和街道并存的状况,适合公权力提供普遍的公平的公共管理和服务;另一方面居民自治体最重要的是处理居民公共管理社区邻里的事务,而这些是政府公权力很难涉及的领域,所谓“清官难断家务事”就表明政府在社区自治方面的无奈,而发展居民自治体制则可以避免这一困境。
在此,我认为县级市和直辖市的出现恰恰是因为随着城市的扩张,比如说人口密度、规模、经济发展等等,造成上级—县政府管理幅度大,难度加大,需要划出一块地方另外设一个县(为了名实相符称为市),如果继续扩张,就变成了直辖市,上海从元代的海滨村落成长为今天的国际大都会很好地说明了这一点。我们不能为了所谓的城市化,而人为地创造出城市出来,最重要的是社会经济的自然发展,事实上国家的战略是城镇化,而非城市化。
ps.我比较喜欢省辖市,而不是县级市,因为县是相对稳定的,可是市却是动态发展,可能会扩张成大都市,比如说深圳,也可能逐渐衰弱,比如说像中西部一些资源型城市,称为省辖市为这些市的发展预留了空间,省和县之间在中国官场文化中是有文章可作的,是向上提升,还是向下沉沦,都是地方政府要努力,这一点有助于地方政府的横向竞争(虽然县也是省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