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是在沿海地区再试点。基本条件:一是经济发达,总量在两万亿以上。二是城镇化水平高,达到60%以上。三是面积不大,十万左右平。四是人口稠密,总人口在五千万左右,特别是主城区人口在五百万以上,本身就是副省级城市,或达到副省级条件。五是区县在五十个,或可整合到五十左右。实际上就是将重庆模式推向沿海,再逐步推向全国,实践证明是行致有效的,机制新,层级少,城乡统筹,一体发展。
图中所示为十年规划,可分批进行:
第一批:北京市。先将周边六市划入北京,一是有效分解首都压力,二是让北京带动周边一体发展。冀中南暂保留河北省。
第二批:广州市,深圳市。撤消广东省,分别成立广 州市,深圳市。发挥两个一线城市作用,分别带动粤西粤东发展。珠三角形成广深港三强。
第三批:扩大上海市,撤消苏浙两省,分别成立南京市,杭州市。三市人口都在五千多万,长三角真正形成沪宁杭三大市。
第四批:扩大重庆市,撤消山东省,分别成立济南,青岛(或山东,胶东)两大市,充分发挥两大中心城市的带动作用。
第五批:再考虑,辽宁,河北,福建问题,时间可适当放慢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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