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调整部分行政区划和理顺行政管理体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号:景府发〔2013〕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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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景德镇市调整部分行政区划和理顺行政管理体制工作方案》已经2013年12月9日市政府第18次常务会审议通过,并经省政府批准。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组织实施。
2013年12月31日
景德镇市调整部分行政区划和理顺
行政管理体制工作方案
为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着力解决行政区划不合理、城乡结合部管理较乱、产业园区管理体制不顺等影响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城市形象及群众生活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切实提升城市管理效能和水平,充分发挥景德镇的区位优势,增强城市辐射功能和带动力,加快建设现代化的赣东北区域中心城市,推动新型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和农业现代化,市委、市政府决定对我市的行政区划进行部分调整,同时理顺相应的行政管理体制。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优化行政区划设置和优化政府机构设置的精神,积极策应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和支持赣东北扩大开放合作加快发展的重大战略和总体部署,坚持合理调整行政区划与深化改革、创新体制、加强管理、提高效能并举,坚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坚持依法办事、科学决策,坚持以人为本、尊重民意,坚持维护稳定、防范风险,为完善城市功能,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推进县区经济社会良性协调发展,进一步提升景德镇市的区域综合竞争力,实现“发展升级、小康提速、绿色崛起,实干兴赣” 创造有利条件,打下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1.既要立足当前,又要谋划长远。调整行政区划和理顺行政管理体制关系我市长远发展战略、区域功能定位和资源整合优化,又涉及到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市政、环卫、治安、户籍、计生、民政、社保、教育、文化等诸多领域,必须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科学规划、统筹安排,既要适应当前管理和发展的迫切要求,顺应群众期盼,重点解决因行政区划不合理、管理体制不顺产生的城乡插花、界线不清、管理交叉、职责不明、责权利不统一等制约城市建设管理和产业园区发展等突出矛盾和关键问题;又要增强行政区划调整的前瞻性,尽可能在较长时期内保持行政区划的相对稳定。
2.科学合理定位,促进城乡协调。行政区划调整要有利于统筹城乡协调发展,根据各县区区位、资源、经济、人口等不同情况,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进行调整。在廓清界线、明确责任、资源共享的基础上,合理确定城市功能分区、各县区的功能定位和中长期规划,注重保持并充分发挥各县区的优势,实现优势互补、错位竞争、差异发展,加快城乡发展一体化进程,构建新型工农城乡关系。
3.推动转型升级,做强中心城市。通过合理调整和优化行政区划设置,进一步促进新型城镇化与产业升级相互融合、相互促进,在城市的新一轮发展中做强市区、做美中心城区,实现城市转型和产业升级,推动全市经济腾飞和社会进步,提升景德镇在赣东北的区域中心城市地位。
4.提升管理效能,激发发展活力。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动力,将此项工作作为加强政府自身建设、转变政府职能、提升管理效能和水平的良好契机。按照“小政府大服务”和“责权利相统一”的要求,坚持“精简、统一、效能”原则,整合并优化行政管理资源配置,创新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降低行政管理成本,提升城市管理效能,改进社会治理方式,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
5.维护群众利益,精心稳妥操作。调整行政区划和理顺行政管理体制政策性和敏感性强,涉及面广,特别是与诸多单位和个人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必须坚持群众路线,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特别是基层干部群众意见,充分考虑当地自然条件、历史沿革、城镇建设、经济发展、习俗习惯和群众意愿等情况,做到依靠群众、尊重群众、惠及群众,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长远利益。行政区划原则上进行成建制调整,区划调整后村民自治管理体制不变、集体资产权属不变、村民合法权益不变。
二、主要内容
(一)珠山区。1、将竟成镇所辖的樊家井、青塘、昌江、新厂、黄泥头、童街、前街、后街、方家山、小港嘴、湖田、三宝、银坑13个村委会从昌江区划出,成建制划入珠山区;保留竟成镇建制,以上13个村委会仍由竟成镇管辖。2、将竟成镇所辖的北景苑居委会成建制划入珠山区,由新厂街道管辖。3、将浮梁县浮梁镇所辖的洋湖村委会(不含原并入洋湖村委会的南城村)成建制划入珠山区,由竟成镇管辖。4、其他街道的行政区划不变。
(二)昌江区。1、将竟成镇所辖的河西、三河2个村委会成建制划入昌江区新枫街道。2、将竟成镇所辖的竟成镇林场(即里冲坞村,又名昌南湖居委会)和金岸名都居委会成建制划入昌江区西郊街道。3、吕蒙乡移交给昌江区管理。4、“市中心城昌南拓展区”(市陶瓷文化创意新区)不设立行政区,按照“建管分离”的原则,根据“市中心城昌南拓展区”建设进程,由昌江区政府履行“市中心城昌南拓展区”建成区域的社会事务和公共管理职能。5、其他乡镇(街道)的行政区划不变。
(三)浮梁县。1、将浮梁县浮梁镇所辖的洋湖村委会(不含原并入洋湖村委会的南城村)从浮梁县划出,成建制划入珠山区,由竟成镇管辖。2、原并入浮梁镇洋湖村委会的南城村设立村委会,由浮梁镇管辖并按程序报批。3、其他乡镇的行政区划不变。
(四)市高新区。为了促进市高新区与昌江区的产业和城镇融合,增强两区的发展活力和动力,本着资源共享、责任共担、利益分成、互利共赢、和谐发展的原则,对市高新区和昌江区的关系予以理顺。市高新区主要负责园区建设、招商引资、项目服务,昌江区主要负责土地和房屋征收、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
三、实施步骤
大体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2013年11月25日至12月8日):调研论证和起草方案。由市行政区划调整及理顺行政管理体制工作领导小组牵头,组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广泛、深入、细致的调研论证,提出意见和建议,制定总体工作方案(草案)提交领导小组研究。总体工作方案经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再次征求相关县区、涉及调整区域基层干部群众的意见,在此基础上进行修改完善。同时,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专项工作组(以下简称“一办九组”)研究制定专项方案、完成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第二阶段(2013年12月9日至12月22日):按程序审议和报送审批。总体工作方案提交市政府常务会审议后报市委常委会审定。市委常委会审定后,市政府以议案形式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并向市政协通报情况;报省政府审批及省民政厅审核等报批程序同步进行。
第三阶段(2013年12月23日至2014年1月 20 日):正式启动工作方案实施。总体工作方案经批准后,以市政府名义印发,正式启动实施程序:召开全市调整行政区划和理顺行政管理体制工作动员大会、“一办九组”按各自职责分工指导相关县区开展交接等具体工作等。“一办九组”、相关县区按照无缝链接、平稳过渡、确保稳定的要求,按时将人财物和机构职能等交接、调整到位。
第四阶段(2014年2月15日至3月15日):总结归档和检查验收。“一办九组”对调整行政区划各项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交接工作结束后,行政区划调整后的区划勘界和资料归集建档等工作,由市民政局牵头,会同有关县区尽快完成;同时做好报请上级民政部门检查验收等各项收尾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密切配合。有关县区、市直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调整行政区划和理顺行政管理体制工作的重大意义,认真把握此次行政区划调整的基本要求,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担当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在调整过程中,要讲政治、讲纪律、讲原则、讲政策、讲团结,按照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密切配合,积极主动,稳步推进,确保圆满完成调整行政区划和理顺行政管理体制工作。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市委、市政府已成立了市行政区划调整及理顺行政管理体制工作领导小组(已另行发文),并明确了“一办九组”的负责人、组成人员、职责和主要任务。“一办九组”要抽调精干力量,抓紧制定专项工作方案和实施办法。各专项工作组之间及各相关单位之间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按规定时限集中时间和力量开展工作。相关县区要主动配合“一办九组”的指导和督促,积极稳妥开展交接工作。
(三)有序对接,平稳过渡。调整行政区划以 “一办九组”牵头,协调指导督促相关县区对口交接、整体划转、上下联动、条块结合的方式进行,做到机构职责随区划走、人财物随机构走、债务随资产走、供养关系随人走、人走公有资产不带走。为保证昌江区平稳过渡和正常运转,根据统计属地管理、财税属地征管、事权与财权相匹配的原则,“市中心城昌南拓展区”的经济社会指标纳入昌江区统计范围,昌江区参与 “市中心城昌南拓展区” 接管区域的财力分成;调整后根据昌江区划出区域产生的财力、划入区域履行职能所需支出和昌江区刚性支出状况,合理确定财力划转基数及递增比例。市政府协调解决昌江区划出区域主要经济指标的基数及递增问题,以保证调整前后的平稳衔接。有关县区要服从调整工作需要,全力以赴、周密细致做好交接工作,决不能因局部工作滞后影响全局。要妥善处理调整行政区划与日常工作的矛盾,通过无缝链接、同步推进,使之与日常工作相互促进,确保日常工作运转不受影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不受影响、群众生产生活不受影响。现已开工建设的工程项目在区划调整后,原则上按现行管辖渠道完成工程建设,待竣工后再进行工程决算核定。个别工程项目如需调整管辖,须报经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四)加强监督,严肃纪律。在调整行政区划过程中,要严肃纪律特别是组织人事、财经、廉政纪律,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做到人心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资产不失,保证既定的工作任务、工作责任、建设项目、时间节点等不变。在区划调整到位之前,未经市委、市政府批准,相关县区、乡镇、村(居)的人财物一律冻结。相关县区的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漏报、瞒报、藏匿、转移资产,不得突击进人、突击提干、突击发展党员。各级领导干部要当好表率,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带头保持稳定、做好本职工作。要切实做好保密工作,对所有文件资料进行全面集中清理分类,涉密文件全部登记造册、归档立卷,避免丢失;需要销毁的涉密文件,按相关规定由保密部门统一登记、清缴和销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向非保密定点单位提供和出售文件资料。对涉及人财物等方面的重大问题、重大事项、重大项目、大额资金必须及时向领导小组请示报告。市、县(区)两级纪检监察和审计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对违反纪律的行为,尤其是乘机转移或私分公共财物、擅离职守、煽动群众闹事的,依法依纪严肃及时查处。
(五)维护大局,确保稳定。相关县区及市直相关单位要顾全大局,做到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部门工作服从全市工作,个人行动服从组织安排。要坚持预防为主,关口前移,切实做好调整前后的稳定工作,密切关注因此可能引发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收集舆情和研判形势,掌握各种思想动态,周密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要深入细致做好干部群众的思想教育和政策解释工作,特别是要正确引导群众,争取群众的理解支持。要扎实做好调整前后的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群众来信来访等工作,特别要及时解决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热点、难点问题,防止出现安全稳定的真空状态,避免安全生产事故和群体性、突发性事件发生。区划调整涉及的县区要切实担负起调整区域的稳定工作责任,区划调整前和调整过程中由原管辖的县区负责,区划调整到位后由接管的县区负责。相关县区要成立专门班子负责维稳,精心制定维稳工作预案,评估稳定风险,控制不稳定因素。对调整工作中涉及的政策延续性问题、班子配备问题、人员安置问题、资产处置和财经纪律等方面要制定多个可选方案,从中选出最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