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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制]中国城市格局将巨变 40城或遭打击(《城市规模划分标准调整方案》已发布,国发2014第51号)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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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5 发表于: 2014-11-13
所谓旧标准103个特大城市,我可以负责任地说,至少有一半是伪特大城市。
一方面,很多城市是按市辖区全口径人口计算的,连农户都算进去了,这样的百万特大有何意义?
另一方面,即便有些城市中心城区常住非农人口已破百万,但在质量上根本不能与80年代以前的真特大相比,无论产业还是聚集能力、辐射能力,此百万已非彼百万。

所以说,即使按旧标准,也不是过了百万就是特大。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服务器。
只看该作者 26 发表于: 2014-11-13
Re:只是把名称换一下而已
大惊小怪的,真的是中国人?这么火星的新闻
只看该作者 27 发表于: 2014-11-14
少做梦,多办事实,该吃药吃药,对治疗不要有抵触情绪,配合医护人员,早日战胜病魔。一个省两个特大城市都等着闹分家,还几个一起上?这是大跃进的前奏?大干快上?卫星上天?新建那么多死城,玩命的把郊区农民请上楼也叫消灭农业人口?
只看该作者 28 发表于: 2014-11-14
根本不可能建成!如果都能建成,加起来是多少,超过全国总人口了吧?规划脱离了实际只能是说说而已
取地并县,创新县制,县下设市
只看该作者 29 发表于: 2014-11-14
回 野马头 的帖子
野马头:“城区人口”指标,就是指市辖区,含刚刚撤县设的区? (2014-11-13 15:39) 

刚刚撤县设的区,和好几年前撤县设的区,难道在性质地位上还不一样?
只看该作者 30 发表于: 2014-11-16
窃以为,新特大的标准定的有点高,跟大城市之间的跨度过于悬殊,定成300万比较合理。
只看该作者 31 发表于: 2014-11-16
其中青岛、郑州、南昌、昆明、兰州、长春等省会城市,以及像青岛、厦门等副省级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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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哭晕在厕所
只看该作者 32 发表于: 2014-11-18
回 tyktyfon 的帖子
tyktyfon:其中青岛、郑州、南昌、昆明、兰州、长春等省会城市,以及像青岛、厦门等副省级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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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哭晕在厕所 (2014-11-16 20:21) 

作者和济南得有多大的仇恨啊………………
只看该作者 33 发表于: 2014-11-18
“小城市则又进行了细分,20万到50万之间的城市叫一类小城市,20万以下的是二类小城市。新的标准则有所提高。大城市也分成两类,100万到300万的是大城市的一类,300万到500万之间的是二类的大城市。”

这句话是真的吗?一类小城市人口大于二类小城市,一类大城市人口却小于二类大城市。除非以中等城市为0点,小城市是负数,大城市是正数,1表示一类,2表示二类,才解释得通。-2表示二类小城市,-1表示一类小城市,1表示一类大城市,2表示二类大城市

唉,我还是太无聊了
省级基本不变;地县级合并,市县规模不小于3000平方公里;合并乡镇,平原地区,人口(万)*面积(平方公里不小于1000,面积不宜大于300;省--市县--区乡镇--社区村
只看该作者 34 发表于: 2014-11-18

国家发改委规划司司长徐林近期指出,按照新的城市规模标准,现在把城区常住人口50万人以下的城市变成了小城市。城区人口50万到100万之间的叫中等城市。城区常住人口在100万以上、500万以下的,都为大城市。常住人口超过500万,在500万到1000万以下的,定义为特大城市。城区的常住人口超过1000万的,叫做超大城市。
其中,小城市则又进行了细分,20万到50万之间的城市叫一类小城市,20万以下的是二类小城市。新的标准则有所提高。大城市也分成两类,100万到300万的是大城市的一类,300万到500万之间的是二类的大城市。

汉语词汇那么贫乏吗?

超过一千万的------XXXXL-->超级大都会:北京、上海
五百万以上的--------XXXL-->大都会:广州、天津、武汉、南京、沈阳、成都、西安、杭州、重庆、深圳、香港
三百万以上的----------XXL-->都会
一百万以上的------------XL-->都市
五十万以上的--------------L-->大城市
二十万到五十万之间的--M-->中等城市
二十万以下的--------------S-->小城市
十万以下的---------------XS-->城镇
五万以下的-------------XXS-->市镇
二万以下的-----------XXXS-->集镇
当上下文没有分别说明时:
大都会包括超级大都会
都会包括大都会、超级大都会
都市包括都会、大都会、超级大都会
大城市包括都市、都会、大都会、超级大都会
城市包括集镇、市镇、城镇、小城市、中等城市、大城市、都市、都会、大都会、超级大都会
小城市包括城镇、市镇、集镇
城镇包括市镇、集镇
市镇包括集镇。

[ 此帖被東七區在2014-11-18 20:22重新编辑 ]
一年成落,三年成市,五年成镇,十年成城,百年成会,千年成都
只看该作者 35 发表于: 2014-11-18
可以把中等城市亦即二十万至五十万定义为城市,以下为小城市,以上为大城市,不必再冠以中等二字。
一曲肝肠断,天涯何处觅知音。
只看该作者 36 发表于: 2014-11-18
主城区的统计原则:
大城市(泛指):连成一片的建制街道(也就是不包含乡、镇的最大连片区域)。
小城市(泛指):连成一片的建制社区(也就是不包含村的最大连片区域)。
中等城市,连城一片的建制街道常住人口不足五十万,连成一片的建制社区常住人口超过二十万。

以上海为例,主城区包括
黄浦、静安、虹口三区全部
徐汇(华泾镇除外)、闸北(彭浦镇除外)、杨浦(五角场镇除外)、长宁(新泾镇除外)三区绝大部分
普陀区(长征镇、真如镇、桃浦镇除外)的大部分
浦东新区的小部分(沪东新村、浦兴路街、金杨新村、洋泾、陆家嘴、潍坊新村、塘桥、南码头、花木、周家渡、上钢新村)
闵行区的个别地区(新虹、古美)
[ 此帖被東七區在2014-11-18 20:36重新编辑 ]
一年成落,三年成市,五年成镇,十年成城,百年成会,千年成都
只看该作者 37 发表于: 2014-11-18
关于统计上划分城乡的暂行规定

第一条  为了科学、真实地反映我国现阶段城乡人口、社会和经济发展情况,准确评价我国的城镇化水平,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作为统计上划分城乡的依据,不改变现有的行政区划、隶属关系、管理权限和机构编制,以及城市规划、集镇和村庄规划等有关规定。

第三条  本规定以国务院关于市镇建制的规定和我国的行政区划为基础,以民政部门确认的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为最小划分单元,将我国的地域划分为城镇和乡村。

第四条  城镇是指在我国市镇建制和行政区划的基础上,经本规定划定的区域。城镇包括城区和镇区。

第五条  城区是指在市辖区和不设区的市中,经本规定划定的区域。城区包括:

(一)街道办事处所辖的居民委员会地域;

(二)城市公共设施、居住设施等连接到的其他居民委员会地域和村民委员会地域。

第六条  镇区是指在城区以外的镇和其他区域中,经本规定划定的区域。镇区包括:

(一)镇所辖的居民委员会地域;

(二)镇的公共设施、居住设施等连接到的村民委员会地域;

(三)常住人口在3000人以上独立的工矿区、开发区、科研单位、大专院校、农场、林场等特殊区域。

第七条  乡村是指本规定划定的城镇以外的其他区域。

第八条  本规定由国家统计局负责解释。

第九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1999年12月6日发布的《关于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试行)》同时废止。
一年成落,三年成市,五年成镇,十年成城,百年成会,千年成都
只看该作者 38 发表于: 2014-11-18
中等城市的区间应该大一点,按照惯例,中等水平、中等阶层总是占大多数的。可以定位在20-100万。20-50万为小中城市,500-100万为大中城市。100-200万为入门大城市,200-500万为一般大城市。500-1000万特大城市,1000万以上超大城市。补充:1万以下不计入城镇,1-2万入门城镇,2-5万一般城镇,5-10万微小城市,10-20万一般小城市。
[ 此帖被上下求索在2014-11-19 21:53重新编辑 ]
只看该作者 39 发表于: 2014-11-18
国家划线了,就没必要再争论区间范围。

其实,“特大城市”并不是什么好事情,因为直接意味着严格控制人口流入。

而划线是参照常住人口,而不是户籍人口。

严格控制常住人口,对于地区经济的冲击很大。

要知道中国越是发达的地区,人口流入的比例越大。

现在来提限制常住人口规模,说白了就是发达地区过河拆桥,锁定优势地位。

当前形势下,只能尽量压缩“中心城区”的范围,从而使限制常住人口的地域压缩到最小,以减少“限制常住人口规模”对于经济发展的冲击。
一年成落,三年成市,五年成镇,十年成城,百年成会,千年成都
只看该作者 40 发表于: 2014-11-20
国务院关于调整城市规模划分标准的通知
国发〔2014〕5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工业化进程加速,我国城镇化取得了巨大成就,城市数量和规模都有了明显增长,原有的城市规模划分标准已难以适应城镇化发展等新形势要求。当前,我国城镇化正处于深入发展的关键时期,为更好地实施人口和城市分类管理,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现将城市规模划分标准调整为:
  以城区常住人口为统计口径,将城市划分为五类七档。城区常住人口50万以下的城市为小城市,其中20万以上50万以下的城市为Ⅰ型小城市,20万以下的城市为Ⅱ型小城市;城区常住人口50万以上100万以下的城市为中等城市;城区常住人口100万以上500万以下的城市为大城市,其中300万以上500万以下的城市为Ⅰ型大城市,100万以上300万以下的城市为Ⅱ型大城市;城区常住人口500万以上1000万以下的城市为特大城市;城区常住人口1000万以上的城市为超大城市。(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城区是指在市辖区和不设区的市,区、市政府驻地的实际建设连接到的居民委员会所辖区域和其他区域。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新标准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实施。各地区、各部门出台的与城市规模分类相关的政策、标准和规范等要按照新标准进行相应修订。

                              国务院
                             2014年10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本人原ID:啊谁。
kinda为本ID的小号。
海天一色看潮起,暮鼓晨钟听风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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