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历史沿革
乍浦经济开发区于1993年2月经浙江省政府批复成立,嘉兴出口加工区于2015年经国务院批准整合优化为嘉兴综合保税区。先后历经多次体制调整,目前乍浦经济开发区由嘉兴港区(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管理。
嘉兴港区(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为嘉兴市委、市政府派出机构,代表市委、市政府对乍浦经济开发区统一履行经济、社会、文化、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等各项管理职能,并受市委、市政府委托代管乍浦镇。
二、开发区域
乍浦经济开发区1993年批准规划面积为5.8平方公里,2004年,通过国家开发区清理整顿审核保留,核准面积5.47平方公里。2001年5月,嘉兴市委、市政府进一步调整理顺乍浦开发建设管理体制,管理范围扩大至整个乍浦镇域(不包括九龙山旅游度假区),目前管理面积约55.8平方公里。
三、机构设置
截至2021年5月,嘉兴港区(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设置内设机构 18个,分别为:办公室(挂财务审计处、代表委员联络办公室牌子)、组织部(挂新经济与新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直属机关(企业)工作委员会牌子)、宣传统战群团部(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牌子)、政法委员会(挂信访办公室牌子)、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商务局(挂营商环境办公室牌子)、科技金融局、招商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建设交通局、社会发展局(挂退役军人事务局、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牌子)、应急管理局(挂嘉兴市应急管理局港区分局牌子)、统计局、政务服务和数据资源管理办公室(挂最多跑一次改革办公室牌子)、嘉兴综合保税区管理局、化工新材料园区管理办公室(嘉兴市临港现代装备与航空航天产业园管理办公室)、嘉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港区分局、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港区分局、嘉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港区分局(挂区城市管理办公室牌子)。
下属事业单位11个,嘉兴港区(综合保税区)综合行政执法队、嘉兴港区(综合保税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嘉兴综合保税区服务中心、嘉兴港区(综合保税区)投资促进中心、嘉兴港区(综合保税区)城市建设管理服务中心、嘉兴港区(综合保税区)社会治理综合指挥服务中心、嘉兴港区(综合保税区)应急响应中心(挂嘉兴港消防救援站牌子)、嘉兴港通关服务中心、嘉兴港区(综合保税区)生态环境监测站、嘉兴港区(综合保税区)土地储备中心、平湖市乍浦镇自然资源所。
管委会下设嘉兴滨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嘉兴市杭州湾新经济园发展有限公司、嘉兴港区生态农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浙江嘉兴港口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嘉兴综合保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5个国资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