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桐梓县部分
乡镇行政区划调整的批复
黔府函〔2016〕123号
遵义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桐梓县部分乡镇行政区划调整的请示》(遵府呈〔2015〕169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撤销娄山关镇建制,分别设置娄山关街道、海校街道。
(一)新设置的娄山关街道辖原娄山关镇长征社区、西流水社区、峰岩村、独石村、工农村、娄山村、杉坪村、官渡村、鞍山村、城郊村,街道办事处驻鞍山村。
(二)新设置的海校街道辖原娄山关镇海校社区、虎峰社区、武胜社区、太白社区、水井村、小坝村、东山村,街道办事处驻太白社区。
二、同意撤销风水乡、容光乡、芭蕉乡建制,分别设置风水镇、容光镇、芭蕉镇,撤乡设镇后行政区域和政府驻地不变。
三、行政区划调整后,桐梓县辖娄山关街道、海校街道、楚米镇、新站镇、松坎镇、高桥镇、水坝塘镇、官仓镇、花秋镇、羊磴镇、九坝镇、大河镇、夜郎镇、木瓜镇、坡渡镇、燎原镇、狮溪镇、茅石镇、尧龙山镇、风水镇、容光镇、芭蕉镇、小水乡、黄莲乡、马鬃苗族乡,共2个街道、20个镇、2个乡、1个民族乡。
四、桐梓县在实施行政区划调整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国务院“约法三章”要求,不新建政府性楼堂馆所、不增加财政供养人员、不增加“三公”经费。
五、请认真做好行政区划调整相关工作,加大区域资源整合力度,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全面、健康、快速发展。
贵州省人民政府
2016年4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