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1954年1951年5月23日西藏和平协定签字,西藏和平解放。
1949至1953年西藏地方辖拉萨直辖区,绛曲、洛喀、日喀则3基巧和堆里嘎本,共41宗、37谿。
1954年西藏地方
行政区划调整为卫区、藏区、阿里、塔工4总管和绛曲、洛喀2基巧,共51宗、52谿。
1955~1959年1955年3月9日国务院第7次会议通过,西藏地方(含昌都地区)建立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
1956年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成立。
1960~1964年1960年全区
行政区划调整为地级拉萨市和那曲、昌都、林芝、山南、江孜、日喀则、阿里7专区,下辖72县。
1962年阿里专区仲巴县划归日喀则专区。
撤旁多县,并入林周县。
设岗巴县和康马县。
1964年撤林芝专区,林芝、米林、工布江达、墨脱4县划归拉萨市,嘉黎县划归那曲专区,波密县划归昌都专区。
撤江孜专区,浪卡子县划归山南专区,江孜、康马、仁布、亚东、白朗5县划归日喀则专区。
撤雪巴县,分别并入工布江达、林芝、嘉黎3县;撤达木萨迦县,并入班戈县;撤打隆县,并入浪卡子县;撤岗巴县,并入定结县;撤萨噶县,分别并入吉隆、昂仁、仲巴3县。
阿里专区驻地由噶尔县昆沙迁驻狮泉河。
1965~1999年1965年1965年9月9日,西藏自治区正式成立。
复设萨噶、岗巴2县。
黑河县
更名那曲县,宁静县更名芒康县,拉加里县更名曲松县,哲古县更名措美县。
1966年桑昂曲县更名察隅县。
1970年设措勤县。
1974年贡噶县更名贡嘎县,札囊县更名扎囊县,萨噶县更名萨嘎县。
1980年设拉萨市城关区。
1983年复设林芝地区,辖拉萨市的墨脱、米林、林芝、工布江达4县和昌都地区的波密、察隅2县及山南地区的朗县;复设江孜地区,辖日喀则地区江孜、亚东、康马、岗巴、仁布、白朗6县和山南地区的浪卡子县。
设尼玛、盐井、碧土、妥坝、生达、隆格尔5县。
1986年撤江孜地区,江孜等7县划回日喀则、山南2地区。
日喀则撤县设县级市。
穷结县更名琼结县。
1999年撤妥坝、盐井、碧土、生达、隆格尔5县。
来源于《中华
人民共和国
行政区划沿革
地图集》,它是一本介绍新中国50年行政区划变迁及现状为专题的地图集。作者陈潮、陈洪玲,并由
中国地图出版社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