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众法、礼户监、兵刑工九院制(参照三省六部制)
执政党七位大佬,
一位全权负责,并执掌出兵权(总统)。
一位负责户、礼、刑、工四院(总理)
一位负责参院
一位负责众院
一位负责兵院
一位负责法、监二院
一位负责民众和社团诉求(储)
决策二院
1、参议院:由执政党选出的代表组成,主要负责提出议案,并进行适当的运作,以便众议院通过。相当于中书省。
2、众议院:由人们选出的代表组成,主要负责审议议案。相当于门下省。
执行五院
1、财政经济院:主要负责财政收支及经济发展方面的事务。下辖本院(发改委改制)、财政部、农业部、能源部、工业部、商务部、中央银行、国家开发计划署(贫困地区开发、各类开发区的管理等)、金融监管总署、工商总署、税务总署、海关总署等部署,相当于户部和鸿胪寺。
2、外交及文教科学院:主要负责外交和教科文方面的事务。下辖本院、外交部、文化部、教育部、科技部、民族事务总署、宗教事务总署等部署,同时管理国家科学技术研究中心、国家技术中心(气象局、地震局、水文局、海洋局、授时中心等技术机构组成)等公共服务机构,相当于礼部。
3、枢密院:主要负责国家安全和制止内乱。下辖本院、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装备部、总后勤部、陆军部(陆、空、二炮等陆基部队的招募、训练及装备)、海军部(海基部队的招募、训练及装备)、国家安全部、国土安全部(武警)等部,相当于兵部。
4、内政院:主要负责公共管理事务。下辖本院、民政事务总署、保安事务总署、消防事务总署、劳工事务总署、安全监督总署、户政和移民事务总署、社会福利总署、出入境事务总署等部署,相当于刑部。
5、国土建设院:主要负责公共建设和国有资产管理。下辖本院、交通部、城乡建设部、水利部、环境保护总署、卫生事务总署、电力事业监督管理总署、通信事业监督管理总署、河渠桥隧港口事务总署、文化教育设施事务总署、科学技术研究设施事务总署、公共资产事务总署(主管官衙)等部署,相当于工部和太府寺。
监督二院
1、司法院:主要负责检控和裁判。下辖最高法院、区域巡回法院(高级法院)、地方高等法院(中级法院)、地方法院、总检察署等院署。相当于大理寺
2、监察院:主要负责监察。下辖本院、总监察署(施政监察)、公务员事务总署(政风监察)、总审计署(财政监察)、选举委员会(选举监察)、平等机会委员会(遴选监察)、地方事务委员会(地方监察)、防务监察署(军事监察)、弹劾委员会(监察结果处置)、律政总署(司法监察)等署委,相当于吏部和御史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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