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央小色狼
:没错,按我的标准,一大半,甚至超过3/4的镇都会打回乡。这并没有什么不好,这只是接受事实同样这么一块地方,是乡是镇并没有本质的区别,只是很多人碍于面子。而且先理顺乡镇,可以为以后理顺县市作铺垫。
(2013-08-13 07:33)
我的体系。将镇定位为小城市,按照小城市的标准建设,非农业人口10万以上至20万且城市化率60%以上,也就是说常住人口10万至30万、非农业人口10万至20万,才能设置为建制镇。其余,设置为乡。镇(小城市)实行自治,地位相当于美日台的市。
称谓,现建置,建议建置,规模条件,存在形态
都会,直辖市,都,非农业人口500万以上且城市化率60%以上,单核城市群暨超大城市
都市,省会市、计划单列市,府,非农业人口100万至500万且城市化率60%以上,都市圈暨特大城市
城邑,地级市,府,非农业人口50万至100万且城市化率60%以上,大城市
城坊,县级市,州,非农业人口20万至50万且城市化率60%以上,中等城市
集镇,科级镇,镇,非农业人口10万至20万且城市化率60%以上,小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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