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县辖市的建议本身就行政区划体制改革的大方向——县市法律地位平等背道而弛,与其设县辖市,不如提高建制镇的设置标准,扩大其权限,在机构设置、人员编制、财税体制方面给它们类似于县辖市的待遇。简而言之,就是将建制镇真正当作最基层的城市型政区来对待。现在镇较之于乡,就象市之于县,除了名称不同,并没有实质区别,象我的家乡湖北松滋十几个镇,真正象样一点的除了城关镇外,不过三四个,其他的都是徒有其名。我以为,在中东部地区设置建制镇城区人口至少得有一二万人,而且而且应该是城建、交通条件比较好,是一个县市小区域内的中心城镇。那些达不到上述条件镇要么改为乡,要么并入其他乡镇,这才是一条具有较强的可行性的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