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到宽版
  • 3412阅读
  • 8回复

[市制]与其设县辖市,不如提高建制镇的设置标准,扩大其权限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3-05-07
设县辖市的建议本身就行政区划体制改革的大方向——县市法律地位平等背道而弛,与其设县辖市,不如提高建制镇的设置标准,扩大其权限,在机构设置、人员编制、财税体制方面给它们类似于县辖市的待遇。简而言之,就是将建制镇真正当作最基层的城市型政区来对待。现在镇较之于乡,就象市之于县,除了名称不同,并没有实质区别,象我的家乡湖北松滋十几个镇,真正象样一点的除了城关镇外,不过三四个,其他的都是徒有其名。我以为,在中东部地区设置建制镇城区人口至少得有一二万人,而且而且应该是城建、交通条件比较好,是一个县市小区域内的中心城镇。那些达不到上述条件镇要么改为乡,要么并入其他乡镇,这才是一条具有较强的可行性的方案。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03-05-07
现在有趋势撤镇设街道。至少北京的郊区如此。
取消市管市县,撤销乡镇,县级自治。
都┬─区
│└───县
省┬─市───区
 ├─────市、县
 └─州┬──市、县
    └市─区
注:各级行政均可自治。州一般是自治州。州辖市大者可分区。
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03-05-07
撤镇设街道,又一窝风么?
若某市政府驻某镇确不伦不类。
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2003-05-07
〃设县辖市的建议本身就行政区划体制改革的大方向——县市法律地位平等背道而弛〃
是指地方自治条件下。好象美国总统无权命令州长做某事,除非总统的法案由参院(参院又代表各州利益)批准颁行,而即使州长不从也只能到最高法院控告州长,而不能使用专政或行政行政手段。我理解从这一意义上总统、州长在法律面前平等,甚至联邦政府和州政府平级。
只看该作者 4 发表于: 2003-05-07
设县辖市的建议本身就行政区划体制改革的大方向——县市法律地位平等背道而弛

这个是大趋势吗?至少我没看出来,我感觉,县就应该比市大,少数特大城市可以除外。
缩省并县,省县直辖,县下设市,市镇平等
地域平等,市镇平等,设市平等(见头像)
省—县—适域市(5万起)、小广域镇,B、C。。。市
省—县域市(城市几乎充满县域,100万起)A市
欢迎关注微博http://weibo.com/qqmexh
只看该作者 5 发表于: 2004-03-28
支持,跟我的想法一样。在我看来,所谓县辖市就是经济较发达的镇。既然如此,还是叫镇算了,何必学台湾模式。
中央---省---郡/市/州---区/市/县---邑/镇/乡---坊/里/村
        |--直辖郡---区/市/县---邑/镇/乡---坊/里/村
                       |--特区---邑/镇/乡---坊/里/村

只看该作者 6 发表于: 2004-03-28
行政区划体制改革的大方向——县市法律地位平等??????

您定的大方向?
中央—州(都)—县(府)—乡(市)—村(镇)。更多文章详见http://inkred.i.sohu.com/blog

只看该作者 7 发表于: 2004-03-28
不但要设县辖市,而且要撤销县在所有的乡级镇,其中符合设市标准的成为县辖市,其他一律改回为乡,所有乡政府驻地设立村级镇,今后工商发达,居民多于农民的村可以更名为镇(村级)。
中央—州(都)—县(府)—乡(市)—村(镇)。更多文章详见http://inkred.i.sohu.com/blog
只看该作者 8 发表于: 2013-07-18
人口五万以上且城镇人口3要以上设镇。
人口10万以上且城镇人口8万以上设市(县辖市)
其實你不懂我的心。
快速回复
限1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