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诸位来此贴表明自己的区划改革总体理论。嗯,只陈述,不讨论。
本人开始:
国家层面:实现单一制。
层级:大区制,可以有6-12大区,这里的大区是监察区;并地为郡(叫州也行),每个大区可以有6-20个州郡,全国大约150个州郡(大部分可参照明清的府);稳县,但如现河北那样的超级小县需适当合并,每个州郡可以有6-20个县市(同级),全国大约2500县市。县市一般下辖6-20乡镇,极少数大镇拆分。
市制:没有直辖市,首都(现为北京)切快成市,设立首都特区(类似哥伦比亚特区),可以有类似计划单列市的东东,但行政上仍然受州郡管辖。除了首都特区,其它可以设市的聚落均与母县合并,以县域为单位‘市县’合治,不另切块分治,合并仍称市。聚落内部可适当划分街道(里/坊),与市内其它乡镇平级。全国么有自治区、自治州之类的政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