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务川自治县
部分乡镇行政区划调整的批复
黔府函〔2016〕48号
遵义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务川自治县部分乡镇行政区划调整的请示》(遵府呈〔2015〕147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撤销都濡镇、大坪镇建制,分别设置都濡街道、丹砂街道、大坪街道。
(一)新设置的都濡街道辖原都濡镇东昇社区、崇德社区、文峰社区、南山社区、务星社区、文化社区、安定社区、接官坪村、沙坝村、洋溪村、喻家村、鱼塘村、石水村、桐木村、岩湾村、鹿坪村、凉风村、三桥村,街道办事处驻崇德社区。
(二)新设置的丹砂街道辖原都濡镇杨村村、原大坪镇官学村和镇南镇桃符村,街道办事处驻杨村村。
(三)新设置的大坪街道辖原大坪镇大坪村、龙潭村、丹砂村、三坑村、甘禾村、黄洋村,街道办事处驻大坪村。
二、同意撤销泥高乡、蕉坝乡、分水乡建制,分别设置泥高镇、蕉坝镇、分水镇。撤乡设镇后行政区域和政府驻地不变。
三、行政区划调整后,务川自治县辖丹砂街道、都濡街道、大坪街道、丰乐镇、黄都镇、涪洋镇、镇南镇、砚山镇、浞水镇、茅天镇、柏村镇、泥高镇、分水镇、蕉坝镇、红丝乡、石朝乡,共3个街道、11个镇、2个乡。
四、务川自治县在实施行政区划调整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国务院“约法三章”要求,不新建政府性楼堂馆所、不增加财政供养人员、不增加“三公”经费。
五、请认真做好行政区划调整相关工作,加大区域资源整合力度,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全面、健康、快速发展。
贵州省人民政府
2016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