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浏览了一部分帖子,发现很多同学在谈自己的行政区划时总是喜欢带上级别,我个人认为这是不太合适的,今天我们在说行政区划改革,不是合块地分块地换块招牌,那样毫无意义,体制机制没变,叫省叫郡叫都叫府有啥区别?世界上大部分国家的各级行政区是没有级别区分的,只是简单的地域划分,我们现在市有多少种?到最后出现个副省级镇都不奇怪,像清朝一样黄马褂泛滥,官员级别跟货币一样贬值了。
级别就是两个字,钱和权,钱是和权对应的,讲级别是因为政府垄断了资源,大家排排坐分果果,级别高分得多,级别低分得少,这牵涉到中央和地方,地方和基层的关系。行政区划改革一定是和政治经济改革同步进行的,目的是为政治经济服务,这就牵涉到行政区划改革是按市场经济还是计划经济运作的问题,现实是按计划经济管理的,比如国务院不批准,你比北京大都不能叫市,这个应该改革,按市场配置,只要达到国家标准,自动成为市。改革的目的就是要政府转变职能,从管理型到服务型转变,也让行政区划回归本位。
上帝的归上帝,撒旦的归撒旦,我认为行政区划改革也应这样,就是分权,中央和地方,地方和基层,大家该干嘛干嘛,不能像现在县政府搞得跟国务院一样,如果体制机制不改,换个名字扩个地盘意义不大。
因为历史的原因,我个人不赞成联邦制,东亚没有这个土壤,包括日本小泉提议设州也无声无息了,还是单一制较为合适,单一制和民主没有冲突,日本和法国都是单一制。我理想中的行政区划是三级政府四级管理,三级是国家、省、县,其中县是基本政区,县有几千年历史,郡县治、天下安,稳住县就稳住全国,另外一级为县政府派往基层的服务窗口,市/镇/乡公所,城市农村社区完全自治。
乡级取消政府,历史上乡级都是完全自治的,皇权不下县,因为管理成本太高。随着社会的发展,乡级政府已经完成历史使命,最终会成为一个地域名词,就像日本的郡一样,不再是一级区划。这样县政府实际就直接对接到社区,按照现有乡镇派出办事机构,沿用公所的名称,实际上就是一小型的政务服务中心。制定一定的标准,工商人口达到多少设镇,再达到多少设市,鼓励各个社区合并设镇或市,这其中乡是农村社区,镇是农商掺杂,市是纯粹商业场所,最主要的乡、镇、市在权限上有不同,各司其职。乡级行政首长由县长提名,乡民代表大会拥有表决权和罢免权。
县级作为基本政区,县治设市,县里面的市达到一定数量等标准则全县改县级市,下辖市/镇/乡改区,民族地区全为自治县,取消一切乱七八糟的区划名称,县长和县议员普选,县,自治县,县级市在权限上有不同,不是级别不同,比如县,可能在农业上有各种政策,而县级市在工商业上有各种政策。
省级作为一级行政区划,省长由国务院委派,省议会有表决权和罢免权,省议员普选。改自治区为自治省,直辖市为都市省。省、自治省、都市省同样被赋予不同的权限,县级市达到一定标准设都市省,市辖区改为县级市,鼓励若干个县级市合并升格为都市省。
我借鉴了现在两个发达的单一制国家法国和日本的行政区划,法国是大区-省-市镇,日本是县(都/道/府)-市(町/村),法国的大区是虚的,他们其实都是三级制,考虑到我国幅员辽阔,加了一级,这一级实际上是把政府窗口开得离公民更近一些,现在的乡镇撤并就出现了问题,乡镇太大,公民去乡政府办个事有十几二十公里,步行很不方便。
以上只是我的一点粗浅之见,望各位斧正,我国的政治体制改革核心问题在县,只要县的基本制度稳定了,国家就稳定了,只有各级区划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才能解决级别的问题,才能理顺中央和地方,地方和地方,地方和基层的关系,说到根本上就是权力的来源问题,这个大家都知道就不扯了,不解决权力来源问题,行政区划改革怎么都是扯淡而已,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