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楼主sz于2012-07-05 00:05发表的 本帖汇总中央吃地方/省吃地县镇/市吃县镇/县吃镇实证数据,破除迷信 :
以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为例,
北滘镇2010年创造税收51.3亿元,
上缴中央和省级政府34.9亿元,
留存市区镇三级政府16.4亿元,其中
佛山市一级分成1.64亿元,
.......
北滘镇所产生的51.3亿元税收难道都是这个“镇”创造的吗?
北滘镇以“中国家电制造业重镇”闻名全国,而制造业的主体税收是增值税。
增值税“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其中“销项税额”为生产企业从产品购买方代扣代缴的,并不是生产企业所产生的税收,税收最终的负担者为广大的消费者;
“进项税额”为生产者为生产产品向原材料供应商“垫付”的税款,也不由生产商所负担。
也就是说:生产者所缴纳的“增值税”,是由广大消费者负担的,也就是说它的产品卖到哪里,哪里就是这笔税款的实际创造者。
除非以下两种可能:
该镇所有的工业制成品都在该镇范围内销售,不需要“出口”顺德区、佛山市、广东省乃至更广大的全国市场;
该镇所有工厂的原料都来自于本镇范围内,没有从顺德区、佛山市、广东省乃至更广大的全国市场“进口”。
若以上两点成立,我承认这51.3亿元税收为北滘镇所创造,顺德区、佛山市、广东省乃至中央都参与剥削了北滘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