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
1979年8月26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策五次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5次会议决定批谁,在深圳市境内划出327.5平方公里(补更调查数据为395.992平方公里)地域设置经济特区。
1980年8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了《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正式成立,地域包括今罗湖、福田、南山三个区。
珠海经济特区
1980年8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批准,在珠海设立经济特区。特区面积先是6.81平方公里,1983年扩大为15.16平方公里,1988年扩大到121平方公里。
厦门经济特区
1980年10月7日,国务院批准在厦门湖里划出2.5平方公里土地作为经济特区。
1984年3月,中央决定把厦门经济特区从2.5平方公里扩大到全岛(包括鼓浪屿共131平方公里)。同年5月,特区管委会与厦门市政府合并,原特区(湖里)正式定名为湖里工业区。
汕头经济特区
1981年经国务院批准,在市区龙湖片区试办经济特区。
1984 年11月经国务院批准, 汕头经济特区的区域面积扩大为 52.6 平方公里,分龙湖和广澳两片区。
1991年4月国务院批准汕头经济特区的区域扩大到整个汕头市区,面积234平方公里,并确定于是年11月正式实施。
海南经济特区
一九八八年四月十三日通过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了国务院关于建立海南经济特区的议案,决定:
一、划定海南岛为海南经济特区。
二、授权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海南经济特区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遵循国家有关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有关决定和国务院有关行政法规的原则制定法规,在海南经济特区实施,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
喀什是不是也建立这样的经济特区?一市或者一市两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