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网上查到的一些资料看,五、六十年代,地区(盟)行署、自治州人民政府都设有公安处。1967年陆续成立党政合一的各级革命委员会,内设保卫组(后称保卫部),执行公检法的职能。1973年起,革命委员会成为地方人民政府(从1954年-1967年,宪法规定地方各级人民委员会即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如所谓的“省人委”即指省政府),从这时起,地区与自治州都设立公安局,例如,武都地区公安局、甘南藏族自治州公安局。公安局在局党委领导下工作。1981年,地区与自治州的公安局均改称行政公署/州人民政府内设的公安处,例如,武都地区行政公署公安处。1988年,自治州公安处改称公安局。1991年5月, 地区行署公安处撤消公安处党组,成立公安处党委及纪律检查委员会。
2001年10月随着撤地设市,武威行署公安处改为武威市公安局
2002年12月1日,酒泉地区撤地设市后,正式更名为酒泉市公安局
2002年12月2日平凉撤地改市后平凉行署公安处改为平凉市公安局。
2002年12月18日随着庆阳地区撤地改市工作的全面展开,庆阳地区行政公署公安处正式更名为庆阳市公安局。
2005年初,经国务院批准,陇南撤地设市,原陇南地区公安处随即更名为陇南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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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上述行政机构沿革,您能看出什么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