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壞
: 关于事权,可以用家庭来比喻,政府是爸爸,人大是奶奶,党委是伯伯,政法委是姐姐,公安局则是最小的弟弟。
1,政府是爸爸,所以无论出了什么案件,都可以直接下命令要求身为儿子的公安局执行,例如群众上访事件,政府可以直接要求当地公安局维持秩序,一般来说,公安局都会执行,当然,如果弱势的政府的话,公安局不执行也行,只是以后财政拨款之类的很难。
2,人大是奶奶,人大生了政府,政府生了公安局,但是奶奶没威信,说话不起作用。
3,党委是伯伯,虽然说是伯伯,但实际上是家族的族长以及公安局的亲身父亲(扒灰。。。),所以公安局必须听从党委指示,出了恶性案件,党委直接要求公安局破案,如果不能则官员免职,因为实际上党委在公安局的约束力只有人事权。
4,政法委是姐姐,党委授予政法委“管辖”公安局的权力,所以政法委才能狐假虎威压公安局一头,但因为法律没有明文规定,所以这种约束力很弱,在地方上,政法委书记和公安局长一般都和政府副职平级,级别一样,在具体事务处理上更多的是看资历以及领导威信手腕了。同时,具体事务政法委并不过多的参与,而是类似裁判的角色,大型具体案件通常是公安局长挂帅,很少有政法委书记挂帅的,但类似学习上级精神或者其他务虚的事务则可以政法委书记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