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省县直管就增加10---20个省?或合并1000多个县?根本不可能,不现实,而且也没这个必要。但是,减少
管理层级,提高办事效率,最大限度地推行省县直管还是非常必要的。如何推?我的建议一二三:
一,全省一个
中心:省会
城市基本上都是全省的
经济中心,不但可以继续管县,而且可以适当扩大管辖范围,区县15个左右,人口1300万左右。主要是指
人口在5000万以上的大省。这些省会城市可为副省级,市委书记由省常委担任。
二,全省二个副中心:各省区可选择培育1---2个城市
规模大,经济实力强,发展前景广的副省级城市继续管辖区县10个左右,人口1000万左右。市委书记由省委副书记担任。
三,全省三个次中心:各省区可保留3个有一定发展潜力,或边远地区的
地级市,或自治州继续管县,人口500万左右。
除此之外的地级市只管区不管县,市区人口在50万左右的可扩大1--2个区,副地级。市区人口在30万以下的可直接降为县级市(西部地区可适当放宽)。
这样整合以后,一是大部
分省区只有30个左右的县了,可全归省直管。二是各省区基本上形成了科学合理的金字塔城市结构。三是为各级领导干部的升造也塔好了阶梯。
例如浙江省:
1,一个中心------杭州市,还可将湖州,嘉兴管辖的县市划入。
2,二个副中心---宁波市,温州市。
3,三个次中心---绍兴市,台州市,舟山市。
其余只有20多个县市全归省直管。
再如
河南省:
1,一个中心--------郑州市,可将周边5县市划入,荥阳,新郑,中牟改区。
2,二个副中心-----洛阳市(
合并三门峡市),南阳市。
3,三个次中心-----安阳市(合并鹤壁市),商丘市,信阳市。
其余只有40多个县市全归省直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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