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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洲]荷屬安得列斯2010年10月10日正式解體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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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5-06-20
— 本帖被 keating 从 万国区划 复制到本区(2016-10-30) —
<P>今日與朋友傾談,得悉荷屬安得列斯的庫拉索島月前舉行了公投,決定到底是完全獨立、成為一個獨立的荷蘭屬地,還是保持現狀。結果是通過成為一個獨立的荷蘭屬地,地位相信與阿魯巴同。另一消息是指荷蘭正檢討與屬地的關係,傾向賦予屬地完全的省級地位,而不再由荷蘭委任總督並由當地自行組織內閣和政府。第三條消息是阿魯巴正打算完全獨立。這些都只是一位荷籍朋友告訴我的,不能視為正式資料,只能當消息和線索看待。唯一肯定的是荷屬安得列斯和阿魯巴的地位和分合於本年至明年上半年應會有較大的變動。大家可多加注意。</P>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05-06-20
库拉索岛多年前就有意成为一个单独的属地,好象还举行过公投.至于阿鲁巴曾准备于1996年独立,后因故与荷兰协商决定取消独立计划。对于这些小岛屿来说,独立的最大挑战是其自身的管制水平。否则,独立带来的不是主权国家的名分,而是经济与民生的困扰。
小号:云中城堡
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05-06-22

阿鲁巴岛只有旅游资源和少量农业,粮食都不能自给,怎么独立?

如果来一次像是蒙特塞拉特那样的海底地震,其结局不言已明

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2005-06-23

对荷兰来说,这些小岛对其意义不大

所以荷兰就摆出一幅随他去的态度

只看该作者 4 发表于: 2005-06-23
小地区还是做殖民地好?
什么都没有
只看该作者 5 发表于: 2005-07-01

联合国在上个世界并没有完成全球非殖民化的任务啊!托管委员会还在运行否?

jim
只看该作者 6 发表于: 2005-07-20

现在殖民地还有,但托管领地已没有了。

据悉,前段时间联大认为托管理事会已完成使命,准备撤消的!

只看该作者 7 发表于: 2005-11-29
荷屬安得列斯2010年10月10日正式解體
(2009年10月8日按:此帖本來是2005年的舊帖子。因近日有新進展,翻了出來補充資料(在第2頁),並為醒目將原標題更改。)

<P>荷蘭剛通過了關於荷屬安得列斯群島的新法例,荷屬安得列斯其中兩個島(阿魯巴與不知哪一個)將取得半獨立地位,餘下的將直接拼進荷蘭成為類似「海外省」,地位與本土差不多相同。</P>

[此贴子已经被keating于2005-12-4 14:24:37编辑过]
[ 此帖被香港來的沛在2009-10-08 23:42重新编辑 ]
只看该作者 8 发表于: 2005-11-29

这也算是推进非殖民地化吧?

只看该作者 9 发表于: 2005-11-29

阿鲁巴1986就脱离荷属安的列斯成立荷兰属国,这次脱离荷属安的列斯的,是库拉索岛(现荷属安的列斯首府所在,占殖民地7成以上的人口,13万)和圣马丁岛(3万人,北部属法国)。

剩下3个小岛就1万多人,仍旧属荷兰。

只看该作者 10 发表于: 2005-11-29
位于加勒比海的荷属安的列斯将解体www.XINHUANET.com  2005年11月29日 03:30:45  来源:新华网【字体:大 中 小】【打印本稿】【读后感言】【进入论坛】【推荐 】【关闭】

新华网布鲁塞尔11月28日电(记者尚绪谦)据荷兰《人民报》28日报道,荷兰首相巴尔克嫩德26日与荷属安的列斯政府及下属5个岛屿的政府达成协议,自2007年7月1日起,位于加勒比海的荷属安的列斯将解体,其中2个岛将成为独立的荷兰属国,另外3个岛将可能变成荷兰的一个特别行政区。

据报道,巴尔克嫩德与荷属 安的列斯地方领导人在库拉索岛进行了2天的圆桌会议后于26日达成协议。根据协议,自2007年7月1日起,荷属安的列斯5个岛中的库拉索岛和荷属圣马丁岛(该岛北部为法国所有)将成为隶属荷兰王国的独立国家,政府享有高度自治权。另外3个岛屿将被称为“王国列岛”,具体地位待定,但类似特别行政区。

近年来,荷属安的列斯人民通过全民公决要求摆脱荷属安的列斯政府,荷兰政府被迫从2004年开始就这一问题进行磋商。巴尔克嫩德在圆桌会议结束后表示,协议的签署迈出了历史性的一步。

圆桌会议还就荷属安的列斯债务问题达成协议,荷兰将通过免债或发行新债代替旧债等方式解决荷属安的列斯约28亿美元债务的问题。各方均希望这一问题能在2007年改制前解决。

 该协议的达成是1986年以来该地区出现的最大政治变化。荷属安的列斯群岛中最大的阿鲁巴岛1986年取得独立地位,升格为荷兰王国的属国。(完)

(责任编辑:新华国际)
只看该作者 11 发表于: 2005-11-29
那就可以使北京奧叩膮①悋业貐^有可能超過雅典奧叱蔀椤赣惺芬詠碜疃唷沽恕em01][em01]
只看该作者 12 发表于: 2005-11-29

如果那三個成為「特別行政區」的小島地位與法國的海外省一樣的話,我想到最直觀的影響,是歐盟地區要加上他們,歐羅紙幣上也要加上他們。

hqq
只看该作者 13 发表于: 2005-11-29
=============================
Boundary representation is not
necessarily  authoriative.
=============================
只看该作者 14 发表于: 2005-11-29
呵呵,自从93年厄立特里亚独立后,好像再也没有出现过新的国家和地区了(帕劳独立并没有导致国家地区数量上的增加。东帝汶对于中国来说一直是一个单独的地区,不过在外国的政区图上算是增加了一个),世界政区图终于又要有变动了,呵呵~
我的微博:http://weibo.com/baiqitun
只看该作者 15 发表于: 2005-11-29
以下是引用keating在2005-11-29 12:37:59的发言:
位于加勒比海的荷属安的列斯将解体www.XINHUANET.com  2005年11月29日 03:30:45  来源:新华网【字体:大 中 小】【打印本稿】【读后感言】【进入论坛】【推荐 】【关闭】

 该协议的达成是1986年以来该地区出现的最大政治变化。荷属安的列斯群岛中最大的阿鲁巴岛1986年取得独立地位,升格为荷兰王国的属国。(完)


(责任编辑:新华国际)

新华社也不看看就瞎说,库拉索不论面积还是人口都远超阿鲁巴

我的微博:http://weibo.com/baiqitun
只看该作者 16 发表于: 2005-11-30
阿魯巴等並沒有獨立,只是升格成為屬國而已。猜想地位有點像庫克群島。
只看该作者 17 发表于: 2005-11-30

剛才搜索了一下網上的資訊,大致理解是:

1954年之前:荷屬西印度群島由荷蘭的殖民地改為內部完全自治的荷蘭屬地,更名為荷屬安得列斯群島。荷屬安得列斯群島除防務、外交、司法終審權外,一切皆為自治,擁有自己的憲法、議會、總理。最高元首是荷蘭女皇,由女皇派出總督作為荷屬安得列斯的最高元首,但總督基本上不干預群島的內政,有點似現在澳洲和加拿大的總督。當時荷屬安得列斯群島由六個島嶼組成,各島有自己的政府,群島中央政府位於庫拉索。

1986年:旅遊資源發達也比較富裕的阿魯巴不滿自己要聽命於荷屬安得列斯中央政府,也不甘心要上繳稅款分給其他群島成員,因此脫離荷屬安得列斯群島,升格為荷蘭的一屬地,擁有防務、外交、司法終審外的一切自治權力,自行選舉政府和總理,由荷蘭派出總督。自此荷蘭在加勒比海的屬地一分為二。

2007年:其他幾個島不滿阿魯巴擁有自己的政府,因此嚷著也要取得與阿魯巴同等的地位。說到底還是富有的島不願意把自己的資源分給較貧窮的島。就此荷蘭與五島政府代表談判,於2004年提出解散荷屬安得列斯的方案,於2005年(前數天)達成協議。於2007年7月1日開始,荷屬安得列斯群島解散,庫拉索和聖馬丁升格為荷蘭的一個屬地,各自擁有自己的除防務、外交、司法終審外的一切自治權,各自擁有自己的政府、總理,各自有由荷蘭派出的總督,各自發行自己的貨幣。而餘下的三個島(即一直被補貼的三個)則擔心自己財政上不能自立,不願意取得完全自治權,因此將會「加入荷蘭」,改土歸流,建制上成為荷蘭本土的一部份,於荷蘭國會享有議席,由海牙政府直接統治,地位有如美國的夏威夷。

現在的形勢是,最初的一個荷蘭屬地,至2007年將會變為三個,然而他們始終是荷蘭屬地,於內部擁有高度自治權,但不是獨立國家。現在最值得關注的問題,是那三個將會直接拼進荷蘭的島將會地位如何。由於一直以來荷屬安得列斯的人民到荷蘭升學、工作、就業都十分方便(但記憶中好像不能如荷蘭本土公民一樣到其他歐盟國家),因此相信地位的改變不會使那三島拼進荷蘭後會出現大規模移民荷蘭的風潮。但可以肯定的是,這三島直接拼進荷蘭後,三島公民將會取得完全的荷蘭國籍,地位與荷蘭本土公民相同,可自由到所有歐盟國家生活、升學、工作。財政方面由於這三島已直接由荷蘭中央政府管轄,因此相信將轉用歐元。

但現在始終擔心兩個問題,一是進入這三小島的外國人,是否可以毋須簽証就能直接到荷蘭本土?這很可以會使這三小島成為南美加勒比海人民偷渡到歐盟國家的跳板。二是荷蘭的法律,是否可以完全照搬到這三小島?畢竟這三小島民風與荷蘭本土不同,荷蘭允許同性婚姻、娼妓合法、大麻合法,大抵難以在這三島上實施,同樣當地的一些法律情況,也不是荷蘭本土法律所能解決的。因此這三小島在加入荷蘭後,相信在法律上會和本土有所分別,擁有一定的立法權。但倒底具體這三島的地位如何,是省一級還是由中央政府直轄的縣一級,現在尚不清楚。

只看该作者 18 发表于: 2005-11-30

...忘記提一件事,荷屬安得列斯解體那三小島加入荷蘭後,還會帶來一個影響,就是法定語言的問題。除了荷蘭語外,當地土語Papiamento也是官方語言。事實上荷蘭語在當地並不很通行,畢竟荷蘭人在歷史上一直不熱衷於在屬地和殖民地推廣荷蘭語,反而英語和西班牙語更為流通。這情況倒有點像葡萄牙語在澳門的尷尬處境。那三小島在拼進荷蘭後,Papiamento很可能會繼續保留作當地官方語言,而使荷蘭的官方語言由兩種變為三種。當然其中只有荷蘭語是全國官方語言而已,餘下的只是地區性的官方語言。

另外當地教育體制會否因此加強荷蘭語教育,會否與荷蘭本土全面接軌,也是值得關注的。

只看该作者 19 发表于: 2005-12-04
库拉索岛和荷属圣马丁岛是分别独立出来还是作为一个整体独立出来啊?
fantao.521@163.com
blog.sina.com.cn/fantao521
只看该作者 20 发表于: 2005-12-04

这下出地图的生意可大发了。

加勒比地图要改,跟着连法国海外领土地图也要改(圣马丁岛一半属法国),世界地图要改。

联合国世界国家和地区名单也要跟着改了。看来2007的时候,ISO还要给库拉索和圣马丁赋予独立的国际编码(三位数字编码,两位英文字母编码,三位英文字母编码三套),互联网是不是也要建立一个独立域名。

要变的可真不少啊

只看该作者 21 发表于: 2005-12-04
属国?算一个地区?
吾之所愿——复我汉唐 兴我华夏!
大中华帝国——万世长存!
自由—民主—我可以为此奋斗终生!

只看该作者 22 发表于: 2005-12-04

我估计那个并入荷兰的岛大概进不了欧盟,情况或会像英伦海峡中的根西和泽西那样,虽然在欧盟的关税区内,却不是欧盟的一部分,因此岛上的人民不会自动成为欧盟公民。根西和泽西由于是英王领地,而非联合王国的一部分,其公民虽然可以随时进入英国,但不是人人都享有欧盟公民的身份和待遇。

心存千秋 方能面對目前; 胸懷全局 始可經略一方
http://mkcnzaa.blogspot.com/
只看该作者 23 发表于: 2005-12-12

我最近在維基百科寫了一項相關條目,介紹「荷蘭王國」和「荷蘭」的區別,主要根據英文版和我所知有限的荷文版翻譯而成。可以作為這個帖的一些補充。


http://zh.wikipedia.org/wiki/%E8%8D%B7%E8%98%AD%E7%8E%8B%E5%9C%8B


荷蘭王國


荷蘭王國(荷文:Koninkrijk der Nederlanden)是一個以歐洲國家荷蘭為核心所組成的政治體,是由三部份組成,分別是歐洲大陸荷蘭Nederland)、荷屬安的列斯Nederlandse Antillen)和阿魯巴Aruba)。於1975年之前蘇利南(Suriname,舊稱荷屬蓋亞那,Nederlands Guiana)也是王國的組成部份之一。在1954年之前「荷蘭王國」專指現在的歐洲大陸荷蘭,而其他部份是荷蘭王國的殖民地或屬地。於1839年之前,荷蘭聯合王國還曾包括比利時。


歷史

歷史上「荷蘭王國」是指位於歐洲西北部的荷蘭,而荷蘭的海外殖民地和屬地乃從屬於荷蘭之下。於第二次世界大戰之後,為了適應全球非殖化的浪潮,荷蘭政府決定調整與殖民地和屬地的關係。本來二戰後荷蘭的海外領土包括有荷屬東印度、荷屬西印度和荷屬蓋亞那,於1949年荷屬東印度的大部份獨立成為印度尼西亞,荷蘭於當地只保留了巴布亞島的西半,稱為荷屬新畿內亞。於1954年荷蘭公佈《荷蘭王國章程》,使原殖民地和屬地在一個「荷蘭王國」的框架下與荷蘭本土享有平等的地位。自此「荷蘭王國」於法理上就成為專指由歐洲大陸荷蘭和各前殖民地共同組成的王國,而「荷蘭」只是「荷蘭王國」的其中一個組成部份。


於1954年《荷蘭王國章程》生效時,組成荷蘭王國的有三部份,除了歐洲大陸荷蘭外,另外兩個部份分別是原稱荷屬西印度的荷屬安的列斯,和原稱為荷屬蓋亞那的蘇利南。當時荷屬新畿內亞由於已正準備過渡至獨立,因此沒有包括在王國框架之內。


1973年起,蘇利南提出獨立要求。1975年,蘇利南正式獨立,脫離荷蘭王國,自此王國改由歐洲大陸荷蘭和荷屬安的列斯兩部份組成。


1986年,荷屬安的列斯之下的最富裕的阿魯巴脫離荷屬安的列斯,成為荷蘭王國的一個部份,擁有獨立的內部自治權。自此王國改由歐洲大陸荷蘭、荷屬安的列斯和阿魯巴三部份組成。


2004年起,荷屬安的列斯的其他島嶼提出與阿魯巴相似的要求,經過歐洲大陸荷蘭與各島嶼談判後,於2005年簽署協議,決定於2007年7月1日起,荷屬安的列斯將會解散,其中的庫拉索和聖馬丁將會分別成為荷蘭王國的組成部份,各自擁有獨立的內部自治權。而餘下的三個荷屬安的列斯島嶼將會直接拼進歐洲大陸荷蘭,但於歐洲大陸荷蘭內的地位尚未決定。屆時荷蘭王國將會由四部份組成,分別是歐洲大陸荷蘭、阿魯巴、庫拉索和聖馬丁。


政府架構

理論上說,荷蘭王國政府以1954年10月28日通過的《荷蘭王國章程》(Statuut voor het Koninkrijk der Nederlanden)為依歸,是整個王國的中央政府,其權力只限於《章程》所限制的四個領域,即防務、外交、國籍和引渡。荷蘭王國採取君主制,荷蘭王國的君主同時為王國各部份的君主,其中於歐洲大陸荷蘭以外的部份由總督代表君主執行職務。「荷蘭王國政府」更大程度是法理上的虛級政府,實際上荷蘭王國政府與歐洲大陸荷蘭政府幾乎重疊。


從法理上看,荷蘭王國下屬的各部份皆具「國家」地位(或稱作「自治國」)。除了《章程》規定屬王國政府的權力外,各部份皆有完全的自治權,各自擁有自己的憲法,其中歐洲大陸荷蘭的憲法稱為Nederlandse Grondwet,直接沿襲自1815年的王國憲法,其名稱雖然保留稱為「王國憲法」,但法理上只對歐洲大陸荷蘭有效。王國其他部份的憲法稱為「Staatsregeling」,但不管是「Grondwet」還是「Staatsregeling」,享有的地位完全一樣,並同樣從屬於《章程》之下。


荷蘭王國的內閣議會由歐洲大陸荷蘭的所有大臣(部長)及其他部份的全權代表各一位組成。


荷蘭王國作為單一的主權國在聯合國和歐盟擁有一個席位,而在其他非主權性的國際組織(如國際奧委會)各部份可分別獨立參與。在歐盟裏,歐洲以外的荷蘭王國部份被視為歐盟的「域外國家和領地」(landen en gebiedsdelen overzee),然而由於國籍乃王國中央政府管轄範圍,因此不論是歐洲大陸荷蘭、荷屬安的列斯還是阿魯巴的公民,都具荷蘭王國國籍,並同時都是歐盟公民。現時荷蘭王國政府正建議讓王國歐洲以外部份於歐盟可取得「外延地區」(Outermost Region)的地位,使它們可全面參與歐盟事務。

只看该作者 24 发表于: 2006-03-07
荷兰实行的君主立宪制与英国的君主立宪是否一样.有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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