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桃已经设有以汉江命名的中级两院等地级行政机构,鉴于武汉设有江汉区,仙桃升地改为汉江市!
汉江中级人民法院:
1999年10月18日,经报请最高人民法院同意,中央编制委员会批准,设立湖北省汉江中级人民法院,直接隶属于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管理,受省人大监督,办公地点设在仙桃市。现辖区范围为仙桃、天门、潜江三个省直管市,辖区人口420余万,辖区面积7200余平方公里。
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汉江分院:
坐落于仙桃市黄金大道,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直接隶属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其主要职责是领导仙桃市、潜江市、天门市三个直管市检察院的工作。
汉江公安消防支队:
于2008年11月经公安部批准成立,隶属湖北省公安厅消防总队,同时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湖北省汉江消防支队”,下辖仙桃市、潜江市、天门市、江汉油田和神农架林区等5个消防大队,总部设在在湖北省仙桃市,同时享受地级市待遇。
仙桃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是国家质检总局设在湖北省仙桃市的正处级涉外行政执法机关,隶属于湖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直接领导和管理,管理仙桃市、潜江市(不含江汉石油管理局)、天门市、洪湖市的进出口商品检验、出入境动植物及其产品检疫、国境卫生检疫和监督管理工作。
仙桃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系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在原仙桃进出口商品检验局的基础上于1999年11月新组建而成。
汉江技侦支队:
2009年2月组建成立,直接隶属湖北省公安厅,负责仙桃市、天门市、潜江市等刑事技术侦查工作。现有在职干警34人,在职干警中,正处级干部1人,副处级干部2人,正科级干部5人,副科级干部4人,技术人员22人。办公地点:湖北省仙桃市黄金大道东段。
武汉海关驻仙桃办事处:
武汉海关驻仙桃办事处位于湖北省仙桃市,业务管辖范围为仙桃、天门、潜江、汉川四市,主要承担辖区海关监管、税收征管、企业管理、海关统计、海关稽查等职能。仙桃海关的成立使得四地企业可就近享受长江经济带区域通关一体化等通关便利,进一步提升外向型经济发展水平。2014年8月31日,海关总署批复同意设立武汉海关驻仙桃办事处,级别为正处级单位。
武汉海关驻仙桃办事处的设立终结了仙桃没有海关机构的历史,是仙桃对外开放史上竖起的一座新的里程碑,为奠定仙桃在江汉平原中心城市地位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它既有利于进一步推动和促进仙桃外向型经济发展,也有利于提升招商引资的吸引力和竞争力,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此外,湖北联通江汉分公司、江汉移动公司、中石化仙桃分公司、江汉石油分公司等10多家区域性机构均落户仙桃,出入境检验检疫、国税、外汇等管理涉外部门也在仙桃设立延伸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