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5月,根据国务院批准的《三清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和江西省人大通过的《江西省三清山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上饶市委、市政府决定将三清山管委会(简称“三管委”)升格为市政府正县级派出机构。
2006年8月11日,上饶市委、市政府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三清山旅游业发展的决定》,改革三清山管委会的管理体制,将核心区内新涉及到的玉山县紫湖镇双溪口、八仙洞村,南山乡柴门、枫林、中关、中村村,怀玉乡三亩村,成建制划转给三管委管辖,同时新设立枫林办事处。划转后,三管委下辖三清乡和枫林办事处。乡、办管辖的行政村按照便利、就近、高效的原则进行调整。至此,国务院批准的三清山风景区的核心区面积229.5平方千米,已全部由三清山管委会管辖。明确了三清山管委会依法代表市政府对三清山核心区各项事务进行统一管理,行使行政管理和行政许可职能。
9月4日,三清山风景名胜区行政管理体制调整交接仪式举行,玉山县紫湖镇的八仙洞、双溪口村,南山乡的枫林、中村、柴门、中关村以及怀玉山乡的三亩等7个村,正式成建制划归三清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管辖。其中八仙洞、双溪口两村划归三清乡管辖,枫林、中村、柴门、中关、三亩等村划归枫林办事处管辖。原三清山风景区林场所辖的引浆村、八际村、东坳村、玉坑村亦属枫林办事处。其中八际村、东坳村、玉坑村原属南山乡,引浆村原属德兴市皈大乡,托管给林场时间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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