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常住人口总量。全区常住人口为24049155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下同)的24706321人相比,减少657166人,减少2.66%,年平均增长率为-0.27%,比2000年到2010年的年平均增长率0.39%下降0.66个百分点。
(二)户别人口。全区共有家庭户9483957户,家庭户人口22296184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35人,比2010年的2.82人减少0.47人。家庭户规模继续缩小,主要是由于我区生育水平不断下降、迁移流动人口增加、住房条件改善和年轻人婚后独立居住等因素的影响。
(三)民族人口。全区常住人口中汉族人口为18935537人,占78.74%,比2010年的79.54%下降0.8个百分点;蒙古族人口为4247815人,占17.66%,比2010年的17.11%增长0.55个百分点;其他少数民族人口为865803人,占3.60%,比2010年的3.36%增长0.24个百分点。我区少数民族人口平稳增长,充分体现了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全面贯彻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我区各民族全面发展进步的面貌。
(四)人口地区分布。自治区东部地区常住人口占全区常住人口的48.55%,中部地区占41.65%,西部地区占9.80%。与2010年相比,东部地区的人口比重下降了2.74个百分点,中部地区常住人口所占比重提高了2.79个百分点,西部地区常住人口所占比重下降0.06个百分点。人口向经济发达区域、城市群及首府城市进一步集聚。
(五)性别构成。全区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12275274人,占51.04%;女性人口为11773881人,占48.96%。以女性人口为100.00,常住人口性别比104.26,比2010年的108.05下降3.79。我区人口的性别结构持续改善,并趋于正常范围。
(六)年龄构成。全区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3377673人,占14.04%,比2010年下降0.03个百分点;15岁-59岁人口为15914249人,占66.17%,比2010年下降8.28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为4757233人,占19.78%,比2010年上升8.30个百分点,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3138918人,占13.05%,比2010年上升5.49个百分点。我区人口年龄结构的变化,说明我区人口老龄化进一步加深,未来一段时期我区将持续面临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压力。
(七)受教育程度人口。具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4494308人。与2010年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10208人上升为18688人,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由9.22年提高至10.08年,文盲率由4.07%下降为3.30%。各种受教育程度人口和文盲率的变化,反映了十年来我区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大力发展高等教育等措施取得了积极成效,人口素质不断提高。
(八)城乡人口。居住在城镇的常住人口为16227475人,占全区常住人口的67.48%;居住在乡村的常住人口为7821680人,占32.52%。同2010年相比,城镇人口增加2507301人,乡村人口减少3164437人,城镇常住人口比重上升11.95个百分点。这表明2010年以来我区新型城镇化进程稳步推进,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7.48%,城镇化建设取得了历史性成就。
(九)人口流动。全区常住人口中,人户分离人口为11462961人,其中,市辖区内人户分离人口为2394517人,流动人口为9068444人。流动人口中,跨自治区流入人口为1686420人,自治区内流动人口为7382024人。与2010年相比,人户分离人口增长59.85%,市辖区内人户分离人口增长129.76%,流动人口增长47.97%。我区经济社会持续发展,为人口的迁移流动创造了条件,人口流动趋势更加明显,流动人口规模进一步扩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