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俊秀:也得分情况,撤地设市的地级市自然继承原本的地区,其他地级市有的是继承民国的省辖市、或是地级市制度确立前的省辖市,有的则是从县级市升上来的
(2024-07-10 20:47)
宪法都明文规定了直辖市和较大的市分为区县,从宪法意义上很明确区和县都是较大市的一部分。分为区县两种不同的通名只是区分管理上的不同罢了
至于县级市有一定的特殊,因为我国市制最早是从西方舶来的,并没有深入的思考市制到底要怎么玩,大市和小市之间到底要怎么处理,是大市和小市并列,还是大市管小市。从民国到七八十年代基本上都不存在这个问题,因为那个时候还真没有多少真正的小市。但是随着城市化的深入发展,城市等级就出现了。这个时候大市和小市的关系问题就比较尖锐了。实际情况就是国家没有解决这个问题,都在凑合着过
至于我个人。我觉得大市管小市也没什么问题,大市和小市并列也没有什么问题。只不过在我国已经习惯于用通名区分区划内涵,大市管小市,无非就是为不同层级不同规模的市创造一些通名就行了。如果是大市和小市并列的话就是为不同的广域区划创造通名就行了。这些都不会影响市的自治。市的发展动力来源就是自治。
另外很多坛友叨叨整县改区的问题,如果整县改区不好的话,为什么得到了这么广泛的效仿?有没有思考过这个问题?
[ 此帖被youyuan在2024-07-10 21:29重新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