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到宽版
  • 5426阅读
  • 36回复

[市制][原创]县辖市不符合中国国情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5-09-04
以下是引用lhqsrc在2005-9-4 12:30:48的发言:
>

县辖市论者自己对现实行政市中的内涵视而不见,我们希望县辖市论者也要与时俱进。如果单单市是一个自然城镇的话,那县辖镇就没有改县辖市的必要。左一个右一个外国是这样做的,难道外国的一定比中国好?日本的县其实是省,台湾的县市为了适应发展也在酝酿合并。我们如果实现县辖市制度势必在同一县内大量增加行政成本(各县辖市将增加县辖镇不存在的建设局、教育局、统战部、文化局等结构),大量增加重复建设项目,大量增加各县辖市间的矛盾,大量抵减县政府的行政效率……这与高效的科学行政区划格格不入,是老百姓的灾难。因此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县辖市论者是一群祸国殃民者。


我认为50-80年代时期的建制镇基本上都属于适域,符合"集市'的概念,其实那时候建制镇就是县辖市的另一种称谓,我认为现在重新实行县辖市其实就是复辟80年代式建制镇,


首先我们要弄明白"镇"为什么会泛化,我认为镇的设置就是为了就地城镇化:给予建制镇的政策,集中一个地区的原来重复建设的乡镇资源来建设一个设施比较完备的城镇.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将大量的农业剩余劳动力吸引过来,减缓农村生态压力这就是这些新兴镇的涵义,在县级单位上表现出来的就是"市"的泛化.可以说所谓"镇"和"市"的设立是一种克意培养,是一种预设,所以出现"没有市区的郊区市","没有镇区的农村镇"是不足为奇的,


由此看来,与中国不同的是:西方对市\镇\村的划定是对事实的追认,只有自然聚落达到一定水平才给予一定的行政称谓,走的完全是不一样的路.西方之所以采用这种方式是因为城镇化率已经趋于合理,城镇都已经趋向于稳定,平地很难再起城市.而中国的城镇则不然,数年间平地城市就有数座,超级大镇鳞次栉比,江浙和珠三角一带犹为突出,各个城市城镇上升幅度都很大,变动见多,可以说超前规划是适宜的.


而县辖市论者是典型的现状派,讲究从现有事实出发,没有深度考虑到未来,将不符合中国国情的区划制度妄图应用于中国说是祸国殃民不为过

市府作为市区行政;道署作为地区机构。绍兴县区并为市,宁波六区设市,舟山区上设市,会稽道署辖原三地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05-09-04

县辖市是否符合中国国情有待商榷。中国有300多个地级市,请问市区部分怎样划分到县,是属于一个县还是多个县?

市可以定义特大型(如北京、上海)、大型(如大连、青岛、深圳)、中型(如大多数地级市),再小还是恢复成县。县下较大的聚集区可以设立镇,与乡平级。这样,县辖乡镇、市辖区作为下级机构,只是派出机构办事而已,没有决策权、财政权、人事权,更没有人大、政协之类的机构。

省作为最高级的地方行政区划和政权体制,应该予以保留(或者拆分)。直辖市改为省,例如北京改为首都省。市区部分成立北京市,与原有的远郊区县(一律改称县)都由首都省直辖。上海、天津、重庆亦然。

这样,中央-》省-》县、市-》(乡镇、区)行程新的管理体制。地方行政为2级制度。

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05-09-04

区恢复为派出机构,下辖社区,为副县处级单位,和历史上的区公所一致,办事处(非街道办事处)是县的派出机构,下辖社区和村,为副镇科级单位,这是我的观点.

市为广域市,非超广域市,如果辐射能力不足将不会设市,会被分为若干办事处而直属于县,县政府事实上为县市合署

市府作为市区行政;道署作为地区机构。绍兴县区并为市,宁波六区设市,舟山区上设市,会稽道署辖原三地
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2005-09-04
以下是引用之江云梦在2005-9-4 13:14:04的发言:

而县辖市论者是典型的现状派,讲究从现有事实出发,没有深度考虑到未来,将不符合中国国情的区划制度妄图应用于中国说是祸国殃民不为过


我认为反对县辖市的人才是现状派。比如我们看到台湾以前比较切块设省辖市,但是到后来觉得不能再设下去了,改设县辖市,因为不停的设省辖市会使台湾的区划不断破碎化。在大陆也一样,开始也是切块设市,后来觉得弊端太大,一是增加机构,二是分隔县域。于是80年代开始广泛设立县市一体的县级市,但是到后来发现,再设下去县就没了,而是所谓的“市”和城市差异太大,于是97年的时候就停了,后来流行县改区,现在也停了,为什么?因为这些都无以为继的。相对而言,只有县辖市才是一个开放的设市标准,我城镇只要自己达到标准就可以设市,和别的城镇无关。而其他模式都有相互牵制的问题。一个能最大的发挥自主性能动性的体制自然是最良之选。我们新的设市标准难产至今,其实大家也能猜出来,如果无关县辖市的话,那怎么设县级市?标准太高没人达标,自然没有意义;切块设县级市是很难产的一件事,更何况对于增加的机构,他们自己也心有余悸;至于还要不要有升格地级市的标准更是一个极富争议的话题。

另外,请你不要用“妄图”“祸国殃民”之类的文革语言。相信大家都是出于热诚,平等地在这里讨论问题。

缩省并县,省县直辖,县下设市,市镇平等
地域平等,市镇平等,设市平等(见头像)
省—县—适域市(5万起)、小广域镇,B、C。。。市
省—县域市(城市几乎充满县域,100万起)A市
欢迎关注微博http://weibo.com/qqmexh
只看该作者 4 发表于: 2005-09-04
楼主总是认为:市一定大过县,县是农村,市是城市,怎么能让县辖呢?这不是反了吗?没说错你吧!首先脑筋要改一改才行!
傻逼年年有,今年格外多
只看该作者 5 发表于: 2005-09-04
楼主对"市"的概念还没搞清楚,建议好好学习一下"市"的概念,这样有助于理解为何县下设市了.

只看该作者 6 发表于: 2005-09-05
中国地大人多,县已经是底层区划,不宜在县下设市
李清微信:13520508091
公众号:每天一杯好酒
只看该作者 7 发表于: 2005-09-05
以下是引用lhqsrc在2005-9-4 12:30:48的发言:
>

县辖市论者自己对现实行政市中的内涵视而不见,我们希望县辖市论者也要与时俱进。如果单单市是一个自然城镇的话,那县辖镇就没有改县辖市的必要。左一个右一个外国是这样做的,难道外国的一定比中国好?日本的县其实是省,台湾的县市为了适应发展也在酝酿合并。我们如果实现县辖市制度势必在同一县内大量增加行政成本(各县辖市将增加县辖镇不存在的建设局、教育局、统战部、文化局等结构),大量增加重复建设项目,大量增加各县辖市间的矛盾,大量抵减县政府的行政效率……这与高效的科学行政区划格格不入,是老百姓的灾难。因此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县辖市论者是一群祸国殃民者。



前提是政府职能的转变,基层政权是自治政府,根本不需要你说的那些机构,即使需要也是大大精简后的一些办事员而不是机构。
只看该作者 8 发表于: 2005-09-05
以下是引用李清在2005-9-5 8:22:52的发言:
中国地大人多,县已经是底层区划,不宜在县下设市

仅仅是镇的翻牌那也要搞

缩省并县,省县直辖,县下设市,市镇平等
地域平等,市镇平等,设市平等(见头像)
省—县—适域市(5万起)、小广域镇,B、C。。。市
省—县域市(城市几乎充满县域,100万起)A市
欢迎关注微博http://weibo.com/qqmexh
只看该作者 9 发表于: 2005-09-05

没有分权就没有市县的差别,县辖市就没有存在的基础。而分权在中国没有基础,所以市县只能是级别的差别而不存在分权的差别,所以无论是市辖县,还是县辖市,最终只是等级的差别。

结论:不改变权力结构,就不会有县辖市。

取消市管市县,撤销乡镇,县级自治。
都┬─区
│└───县
省┬─市───区
 ├─────市、县
 └─州┬──市、县
    └市─区
注:各级行政均可自治。州一般是自治州。州辖市大者可分区。

只看该作者 10 发表于: 2005-09-05

"仅仅是镇的翻牌那也要搞"

朋友邮寄给我的<台湾319乡镇旅游>就包括市

李清微信:13520508091
公众号:每天一杯好酒
只看该作者 11 发表于: 2005-09-05
市长比镇长好听,市民比镇(乡)民好听。
1.全国分为东北-华北-华东-华中-华南-西南-西北7大行政区(虚)和西藏-新疆2个自治行政区、香港-澳门-台湾3个特别行政区。2.撤省设郡和州(自治地区),全国共120个左右,由原地级单位合成,辖县和市。3.主城区人口100万以上为可设虚级县级区的甲等市,50万以上和超过20万的重要城市(郡治、原地级中心、边贸、港口、工矿等)为乙等市,甲乙等市均为副郡级,20万以上和超过10万的重要城市为丙等市(县级)。4.市下设街区,县下设丁等市(副县级)、乡、镇,均不设政府。5.支持市县同城,乙丙等市和附郭县合署办
只看该作者 12 发表于: 2005-09-05
一个县建十个不足十万人的市好,还是举全县之力建设一个近百万人的城市好?要知道一个城市其人口规模只有到达50~100万以上,其各种市政设施才能发挥较好的效果,例如公交设施等。一个只有几万人的城市恐怕什么都难成气候。
只看该作者 13 发表于: 2005-09-05
以下是引用lhqsrc在2005-9-5 19:37:25的发言:
一个县建十个不足十万人的市好,还是举全县之力建设一个近百万人的城市好?要知道一个城市其人口规模只有到达50~100万以上,其各种市政设施才能发挥较好的效果,例如公交设施等。一个只有几万人的城市恐怕什么都难成气候。

有几个县有实力举全县之力建设一个近百万人的城市?您不妨列举一下。另外,10万人的小城是好还是100万的城市好,这个本来就没有定论。更何况,一个国家的城市总是成体系的,大中小城市各有一定的数量,不可能只有百万城市,其它都是农村这种情况。

只看该作者 14 发表于: 2005-09-05
我首先就不同意中国聚落自治,至少是在国家的疆域稳定之前,对于小的聚落如村级可以让它自治,更给予"半政府"待遇,对于大的聚落则中央严格监控,小的城市划分为街道办事处,大的城市划分为区,
市府作为市区行政;道署作为地区机构。绍兴县区并为市,宁波六区设市,舟山区上设市,会稽道署辖原三地
只看该作者 15 发表于: 2005-09-06
以下是引用lhqsrc在2005-9-5 19:37:25的发言:
一个县建十个不足十万人的市好,还是举全县之力建设一个近百万人的城市好?要知道一个城市其人口规模只有到达50~100万以上,其各种市政设施才能发挥较好的效果,例如公交设施等。一个只有几万人的城市恐怕什么都难成气候。


以全县之力建设一个城市,以全省之力建设一个省会,以全国之力建设一个北京?


好啊,怪不得中国穷人那么多,穷地方那么多,都给刮走了嘛。

只看该作者 16 发表于: 2005-09-06

要搞清问题在说话。

县辖市不等于所有的市都归县来管。

城区人口50万以上的大中城市,重要的城市(如拉萨)应当化出部分区域,直辖于省,与县同一级别,面积相差不大。

城区人口50万以下的城市(主要是那些县级市)应当只把城区区域设为市,与镇同一级别,面积相差不大。

这里的区划,大多是趣话,但我们喜好
这里的贤人,大多是闲人,但我们相投
只看该作者 17 发表于: 2005-09-06
以下是引用大同小异在2005-9-6 12:35:28的发言:

县辖市不就是镇么


我认为当理清乡镇关系,达到标准者设镇,其余改回为乡


大中型城市必须有独立于县的建制,而且管辖郊区县,以作发展后地


如果“县辖市不就是镇”,那“市不过就是县”?那么一切区划只有层级的不同,没有性质的差别了?市对应城市而不是对应级别,要讲明这个道理为什么就这么难呢?

缩省并县,省县直辖,县下设市,市镇平等
地域平等,市镇平等,设市平等(见头像)
省—县—适域市(5万起)、小广域镇,B、C。。。市
省—县域市(城市几乎充满县域,100万起)A市
欢迎关注微博http://weibo.com/qqmexh
只看该作者 18 发表于: 2005-09-06
以下是引用无锡新人类在2005-9-6 12:03:38的发言:


以全县之力建设一个城市,以全省之力建设一个省会,以全国之力建设一个北京?


好啊,怪不得中国穷人那么多,穷地方那么多,都给刮走了嘛。


你应该承认城市只有达到一定规模才有可能有象样的市政设施,如城市公交、给排水、管道煤气、大型生活、文化、娱乐市场等等,只有这样市民才能感受到城市生活的好处。如果把无锡市改成十个市你干不?

只看该作者 19 发表于: 2005-09-06
以下是引用lhqsrc在2005-9-6 19:46:51的发言:
>

你应该承认城市只有达到一定规模才有可能有象样的市政设施,如城市公交、给排水、管道煤气、大型生活、文化、娱乐市场等等,只有这样市民才能感受到城市生活的好处。如果把无锡市改成十个市你干不?


无锡改成10个市,那每个市也不过相当于一个区,和现在也没多大的差别。

小城是有小城市的市政设施,这没什么好比较的,100万的城市还修不起地铁呢。

只看该作者 20 发表于: 2005-09-06

不理解县辖市的人,大多对"市"的概念模糊不清,这与我国大陆现行的"市制"(其实根本不是市制)误导有关.作为区划爱好者尚且如此,更何况广大百姓了.

盼望我国早日实行县辖市,恢复市的本来面目.

只看该作者 21 发表于: 2005-09-06

KAO,这个也“不合国情”。

什么事讲不出理由,就祭出“不合国情”的翻天印来。

难道中国人就和其他地球人不一样?中国就是地球上的异种?在其他国家都行的东西在中国就是不行?

一个市面积有8万多平方公里,一千万人口的市中心城区只有50万人,这些反而是符合中国国情?

市长既是一个城市的领导,又是整个地区的领导,这也是适合中国国情?

只看该作者 22 发表于: 2005-09-07
应该首先扩县,虚县,让县辖市真正成为地方行政的实体。
只看该作者 23 发表于: 2005-09-07

我们现在的镇与乡无别,所以数万人口的镇比比皆是,但不要被这个虚假数字迷惑,其实这并不是镇区的真实人口,这好比整县改市,例如一个百万人口的县改为市后,他就成了百万人口的特大城市了,有谁信吗?现在的行政镇也是这样,与乡无别,他是超广域的,而非聚落的.

真正镇区人口数万的,其规模已经很大了,内陆很多县城也没有如此规模,是完全可以设市的.

只看该作者 24 发表于: 2005-09-07
以下是引用大同小异在2005-9-7 12:30:17的发言:
>


我的意思是说,你们谈的县辖市,实际上就是镇,只是我国目前乡镇关系没有理清,弄的镇就是乡驻地村。

我说过,人口5万以上10万以下得设镇,5万以下撤镇还乡,15万以上考虑设立县级市

市与镇的确不只是级别差异,也有规模与功能的差异。如果几万人的也是市,那么市制岂不更乱,从几万到1000多万都有!

所以我反对县辖市,而是呼吁理清乡镇关系,严格设镇标准



五万人的城市足够设市了。中国以前一直都是用这个标准。我看以后还可以再放低点。低限1万人应该就可以了。许多国家几百人即可设市。


快速回复
限1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