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第2楼仙峰俊俏于06/2,2009 21:36发表的 :
分县的问题,我一直在想,但是没有很好的方案。
保留地级市,撤销乡镇,增加县市数量——我以为,这个思路不错!希望有朋友先行一步拿出方案。[表情] [表情]
我曾经想过,
地级适当合并,形成约120个州。
县市区层面,较大的城市,市区的各市辖区合并组市,并将市辖区划小改组为相当于现在的街道的区。
一般的市县,适当划小,完全城市化的设置为镇(大镇),部分城市化的设置为乡(大乡),西部地广人稀的仍称为县。县仍分为镇(小镇)和乡(小乡)或称为市、郡。
大镇和大乡(或市、郡)行使县权,为副县层级。
市、县、大镇、大乡(或市、郡、县),全国约12000个。
┄┄┄┌乡(郡)┐
┄┄┌┴镇(市)┼社区:以广场、绿地、政府部门、学校等公共服务区域为主体的区域
─州┼市─区─┼街坊:以商业和服务业区域为主体的区域
┄┄└县┬镇─┼村庄:以工业和农业为区域主体的区域
┄┄┄┄└乡─┘
市县镇乡(市、郡、县)作为基本的区划单元。其设置依据是一般状态下,大多数人依赖步行或公共交通工具日常活动的尺度的大小。
同时有县和乡镇的时候,县和乡镇的权责应当合理划分,尽量减少重叠部分,其二者的权责之和应当等于市的权责
作为补充,中央酌情设置区域政务中心(大区),为若干州提供服务。州酌情设置区域政务中心(管区),为若干市县镇乡(市郡县)提供服务。
两级自治体系 州、市县镇乡(市郡县乡镇);
三级管制体系 (中央)大区、(州)管区、(市)辖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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