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0-3-12 8:14:11 来源:东方今报 67
□今报特派北京记者 王秋欣 梁新慧 赵媛
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河南省政协副主席张亚忠提交了关于《行政区划应与省管县改革相适应》的提案。张亚忠建议,就河南而言,想要推进省管县改革,省直管县数量应控制在60个以下,国土面积较小的县市应进行合并。
为何要让小县进行合并呢?张亚忠说,目前河南省有省辖市和县(市)共128个,如果全部由省级对其进行直接管理,省级管理幅度将由原来的1∶18增加至1∶128,省级部门需要处理事务的数量将会剧增。要实现对下级行政单位的有效管理,下级行政单位的数量应在60个以下,这就需要对我省的行政区划进行调整,减少县(市)数量。
另外,由于大部分省的县(市)数量较多,每个县(市)的国土面积相对较小,大部分处于1000~4000平方公里之间,还有部分县级市的国土面积不足200平方公里,这就导致了县域资源量相对不足。
张亚忠说,省管县试点工作全面实施后,省辖市和县(市)为追求本地区的发展,更易形成恶性竞争,从而影响到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因此,为追求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也需要进行行政区划调整,简化竞争关系。
张亚忠建议,具体做法应分为三个方面:一是合理确定县(市)数量。二是实施撤县为区调整措施。这就需要对一些县(市)的行政区划进行调整,撤县为区,将县(市)城区距省辖市市区距离相对较近的县(市),调整为省辖市的一个区。三是合理进行县县合并。国土面积较小的县级市,对县域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造成了一定的制约,这就需要将其并入与其空间距离最短的县(市)之内,从而扩大县域经济规模。
在实施撤县并市战略之后,随着县(市)数量的减少,市区经济和县域经济发展空间的扩大,张亚忠说,这个时候就需要对省辖市及县(市)行政级别进行调整,使之适应行政区划调整后的经济发展态势。
一是提高部分省辖市行政级别。二是提高县(市)行政级别。行政区划调整之后,县(市)所辖区域将会扩大,其职责和权力也将会有所增加,有必要参照北京、上海、天津、重庆等直辖市的行政管理模式,提高县(市)行政级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