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的地级市应保留,并增加到30-50个。应撤消是现有的县级,如果撤地级市,120多个县级单位且地域太大,省是没法直接管理的,因此还是增地撤县、乡镇地管好,地级市可改称邑,直辖市可改称都(通都大邑之意)。
例: 莱芜邑 将现有乡镇进行适当合并,全部由市直接管理即可,撤消现有两区及所属机构。现有街道合并为几个新的区,新的区和乡镇定为副处级,现有的两区人员留优淘劣,用以充实乡镇,健全机构,增加一线工作人员,减少中间扯皮机构,方便群众。沂源也可并入。
威海邑 撤消三市一区机构,40几个乡镇改为直属,合并城关镇、城郊镇(街道办事处)为市(与乡镇同级或高半格)。石岛改市,副县级也因此解决。中心市区可设4个区(与乡镇同级)。
这样,下属层次有2变1,共4区4市50镇,约60个下属区域,有利于小城镇建设,有利于服务群众,有利于加强一线力量,有利于精兵简政。
其它地区也可如此。
烟台 划回莱西和平度北部,一分为四:烟台、龙口、莱阳、莱州。烟台直属原牟苹、栖霞、福山、莱山、芝罘区域乡镇;和并原蓬、黄、招三县和长岛;莱阳并入海阳和莱西(大部);莱州并入平度北部、招远南部、莱西北部。
潍坊 分出青州(临朐、寿光划入)、诸城(高密、五莲、安丘各有部分并入)。
青岛 剩余区域,并入高密剩余部分。
淄博 划出沂源、高青。
东营 区域不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