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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级市]鎮級市(縣轄市)問題....導因於地級市,不如地級市改稱府、郡,那全國"市"的等級稱謂就不會混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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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5 发表于: 2014-09-17
设乡级市不如镇分等
市已经变为地方政区、广域政区,完全推倒并不现实。不如以“市区”、“县城”、“单列市镇”、“新市镇”、“重点镇”基石,划定城市。

对镇进行分类
对于县级市和县所属镇:
有明显镇中心(镇中心常住人口超过总常住人口的80%)且全镇常住人口超过50万的,改为 “单列市镇” (参照“计划单列市”命名,但去掉“计划”字眼),拥有全部县级政府权限,镇政府改称行政公署(县级),镇人大可以设置常务委员会 。如有必要可以脱离原有县或县级市。
有明显镇中心(镇中心常住人口超过总常住人口的80%)且全镇常住人口超过30万的,改为“新市镇” ,拥有民生(医疗、基础教育、扶危助困等)、城市发展(市政规划、城市管理等)、微观经济管理(一定规模以下的企业设立、工商行政管理)等方面的县级政府权限,镇政府改为市镇署(副县级),镇人大改称为镇议会 。
有明显镇中心(镇中心常住人口超过总常住人口的80%)且全镇常住人口超过20万的,改为“重点镇” ,拥有城市发展方面的县级政府权限,设立市政局(列为县和县级市政府职能部门)和市政政策公众咨询团(列为县和县级市人大的顾问机构),将城镇发展方面的事务打包;其余事务仍通过镇政府接受县和县级市的指导。
其余镇,为“普通镇”,通过镇政府接受县和县级市的指导。
对于市辖区所属镇:
有明显镇中心(镇中心常住人口超过总常住人口的80%)且全镇常住人口超过50万的,直接升格为区。
有明显镇中心(镇中心常住人口超过总常住人口的80%)且全镇常住人口超过30万的,改为“新市镇” ,拥有民生(医疗、基础教育、扶危助困等)、城市发展(市政规划、城市管理等)、微观经济管理(一定规模以下的企业设立、工商行政管理)等方面的区级政府权限,镇政府改为市镇署(副县级) ,镇人大改称为镇议会 。
有明显镇心(镇中心常住人口超过总常住人口的80%)且全镇常住人口超过20万的,改为“重点镇” ,拥有城市发展方面的县级权限,设立市政局(列为区政府职能部门)和市政政策公众咨询团(列为区人大的顾问机构),将城镇发展方面的事务打包;其余事务仍通过镇政府接受区的指导。
其余镇,为“普通镇”,通过镇政府接受区的指导。

于此同时,对地级市和县级市进行分类。
1、对于有明显的市中心(市中心常住人口超过总常住人口的50%)且全市常住人口超过500万的地级市,改为“单列市”,拥有直辖市的权限。
2、对于有明显的市中心(市中心常住人口超过总常住人口的50%)且全市常住人口超过200万的地级市,改为“重点市”,拥有城市发展方面的省级权限,设立市政厅(列为省政府职能部门)和市政政策公众咨询团(列为省人大的顾问机构),将城市发展方面的事务打包;其余事务仍通过市政府接受省政府的指导。
3、对于市中心常住人口规模超过所属地级市市中心常住人口规模50%且总常住人口超过100万的县级市,改为“特别市”,拥有城市发展方面的地级权限,设立市政局(列为地级市职能部门)和市政政策公众咨询团(列为地级人大的顾问机构)),将城市发展方面的事务打包;其余事务仍通过市政府接受地级市政府的指导。

城市架构分为
一类城市:直辖市和单列市的市区
二类城市:重点市市区
三类城市:特别市市区和规模以上地级市市区
四类城市:规模以下地级市市区、规模以上的县城和县级市市区、单列市镇
五类城市:新市镇、规模以下的县城和县级市市区
六类城市:重点镇
七类城市:达到城镇标准的集镇
[ 此帖被東七區在2014-09-17 20:26重新编辑 ]
一年成落,三年成市,五年成镇,十年成城,百年成会,千年成都
只看该作者 26 发表于: 2014-09-17
回 幻象岭 的帖子
幻象岭:跟你这样说,那省和县也变质了。古代的县是建议在封建中央集权分割地方藩国的基础上,那现在省不是藩国了,县岂不是摆设? (2014-09-17 17:08) 

小兄弟,多读一点历史吧!不要信口开河。
省和县古已有之,是由封建采邑制发展到中央集权制后的产物。而市管县体制下的地级市,完全可以跟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划等号。
区划讲科学,地名讲文化,发展讲和谐
只看该作者 27 发表于: 2014-09-17
分享中外歷史古今知識:

我們現代的"公部門",名稱都翻譯自日本明治維新以來至今都用的"政府"一詞,各級單位都是用"政府"二字(臺灣鄉鎮級例外,用"公所"二字,如鄉公所、鎮公所、市公所、區公所四種)。

可是,自日本明治維新以來至今,在日本,"政府"一詞就只有指日本中央政府,日人多稱為"日本政府",到了都道府縣級,他們可沒用"政府"兩字,而是用"廳"字,所以叫做東京都廳、大阪府廳、XX縣廳...等。

日本地方區劃到郡市級(約略我們"地級"),他們日本可是用"役所"(但"郡"已經虛級了80多年啦,80多年來只有"市"),所以在日本是XX市役所,如橫濱市役所、名古屋市役所....等等。

到了"町村級",也就是我們的鄉鎮級,他們是用"役場",所以是XX町役場(約略等於對岸的鎮政府,臺灣的鎮公所)、XX村役場(約略等於對岸的鄉政府,臺灣的鄉公所)。

我們當年從百日維新到庚子新政到民國到49年後,學日本變法維新,其實也學得有點不像,所以今日無論從中央、省級、地級、縣級、鄉鎮級,公部門單位都叫做"政府",這樣其實很怪。

但現在要改也一時改不了啦,畢竟我們用了百年也都習慣了。

但現在,地級若要改稱"府、郡",我建議,公部門單位,可改稱為"府廳"、"郡廳"。其他級的,可暫時不改變,仍稱政府即可。

        wwaitt
[ 此帖被wwaitt在2014-09-17 20:29重新编辑 ]
只看该作者 28 发表于: 2014-09-17
感觉叫署合适一点
只看该作者 29 发表于: 2014-09-17
最重要的是乘機,地級改府郡,都不用叫政府吧?"郡政府"勉強還叫的順,"府政府",怎麼叫都不順...
只看该作者 30 发表于: 2014-09-17
还得改宪法,不支持。直接县级市改区,或者县级市全部变省辖市不需要代管
只看该作者 31 发表于: 2014-09-17
回 wwaitt 的帖子
wwaitt:最重要的是乘機,地級改府郡,都不用叫政府吧?"郡政府"勉強還叫的順,"府政府",怎麼叫都不順... (2014-09-17 20:31) 

改郡不如改州。

省政府、州政府、县政府;
市行政公署、区行政公署、镇行政公署;
街道办事处、乡办事处
社区居民委员会、村居民委员会

一年成落,三年成市,五年成镇,十年成城,百年成会,千年成都
只看该作者 32 发表于: 2014-09-17
县级市不如也改个名字吧,这样下面的强镇也有机会设市。市本来就是表示聚落,整县设市太大了点。
只看该作者 33 发表于: 2014-09-17
回 上下求索 的帖子
上下求索:县级市不如也改个名字吧,这样下面的强镇也有机会设市。市本来就是表示聚落,整县设市太大了点。 (2014-09-17 22:40)

市或是city均没有聚落的意涵。

中文“市”,買賣所之也。只是强调商业行为。
英文“city”,Certificated Independent Territory of the Yeoman 缩写而成。只是强调有别于封建主领地的新型地区管理模式。
一年成落,三年成市,五年成镇,十年成城,百年成会,千年成都
只看该作者 34 发表于: 2014-09-18
Re:鎮級市(縣轄市)問題....導因於地級市,不如地級市改稱府、郡,那全國
说了这么多,就是都还回地区或者专属嘛~多直接。什么郡啊府啊,挖坟吗
只看该作者 35 发表于: 2014-09-18
回 荒州邈县 的帖子
荒州邈县:小兄弟,多读一点历史吧!不要信口开河。
省和县古已有之,是由封建采邑制发展到中央集权制后的产物。而市管县体制下的地级市,完全可以跟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划等号。 (2014-09-17 19:26) 
中国的传统是郡县制,从未听说过省县制。
惜今生有缘无分,愿来世不再错过。
只看该作者 36 发表于: 2014-09-18
日本的都道府县对应的是天朝的府,而不是省。
惜今生有缘无分,愿来世不再错过。
只看该作者 37 发表于: 2014-09-18
回 wwaitt 的帖子
wwaitt:分享中外歷史古今知識:
我們現代的"公部門",名稱都翻譯自日本明治維新以來至今都用的"政府"一詞,各級單位都是用"政府"二字(臺灣鄉鎮級例外,用"公所"二字,如鄉公所、鎮公所、市公所、區公所四種)。
可是,自日本明治維新以來至今 .. (2014-09-17 20:12) 

不如这样吧,和中央政府部门级别对应,就叫做
“XX省部,XX郡厅,XX县处,XX乡科”
只看该作者 38 发表于: 2014-09-20
地市名称改府没有问题,改郡也没有问题,反对既搞府又扩郡,都统一叫郡或府根本就没有什么问题。
地改府时,是不是县级市也改成县?
取消县与市的权限区别,这才是根本之道。地市有的权县也应该有,这样就不会有乱的动力了
默认的情况下,我讨论地行政区划都是指胡焕庸线以东的地区,即使是谈中西部或山区一般也不包括湖焕庸线以西的地区,需要讨论胡焕庸线以西的地区时,必定会明确指出。
只看该作者 39 发表于: 2014-09-20
改名就有用吗?
只看该作者 40 发表于: 2014-09-20
回 shingwood 的帖子
shingwood:地市名称改府没有问题,改郡也没有问题,反对既搞府又扩郡,都统一叫郡或府根本就没有什么问题。
地改府时,是不是县级市也改成县?
取消县与市的权限区别,这才是根本之道。地市有的权县也应该有,这样就不会有乱的动力了 (2014-09-20 17:30) 
谁提过地级市改府了?除了规模相当以外,完全不同的东西。
地市有的权县也应该有,这样你就等着两级政府制度性扯皮推诿吧。
再说各级当局权限相似甚至一致,本来就是封建制的特征。
[ 此帖被Franc.She在2014-09-20 19:00重新编辑 ]
惜今生有缘无分,愿来世不再错过。
只看该作者 41 发表于: 2014-09-21
回 shingwood 的帖子
shingwood:地市名称改府没有问题,改郡也没有问题,反对既搞府又扩郡,都统一叫郡或府根本就没有什么问题。
地改府时,是不是县级市也改成县?
取消县与市的权限区别,这才是根本之道。地市有的权县也应该有,这样就不会有乱的动力了 (2014-09-20 17:30)

改名字,其实没什么意义。

最重要的是对权力和职责进行规范。

个人认为,既然权限没分别,那为什么要在通名上分别标记为市、县呢?

“好听一点”根本不是理由。中国人基本上都知道是什么回事儿,而绝大多数县级市根本没机会接见外国有分量的人。根本没有好听的对象。自己捂被子里偷乐?
一年成落,三年成市,五年成镇,十年成城,百年成会,千年成都
只看该作者 42 发表于: 2014-09-21
尊敬的省地縣鄉村各級市長同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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