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广东省
1.石岐市:1959年3月,撤销石岐市,并入中山县。
2.梅县市:1988年1月,撤销梅县市,设立梅州市梅江区、梅县。
3.番禺市:2000年5月,撤销番禺市,设立广州市番禺区。
4.花都市:2000年5月,撤销花都市,设立广州市花都区。
5.新会市:2002年6月,撤销新会市,设立江门市新会区。
6.顺德市:2002年12月,撤销顺德市,设立佛山市顺德区。
7.南海市:2002年12月,撤销南海市,设立佛山市南海区。
8.三水市:2002年12月,撤销三水市,设立佛山市三水区。
9.高明市:2002年12月,撤销高明市,设立佛山市高明区。
10.潮阳市:2003年1月,撤销潮阳市,设立汕头市潮阳区、潮南区。
11.澄海市:2003年1月,撤销澄海市,设立汕头市澄海区。
12.惠阳市:2003年3月,撤销惠阳市,设立惠州市惠阳区。
13.从化市:2014年2月,撤销从化市,设立广州市从化区。
14.增城市:2014年2月,撤销增城市,设立广州市增城区。
15.高要市:2015年3月,撤销高要市,设立肇庆市高要区。
16.石龙市:1949年10月,设立石龙市,1950年7月,撤销石龙市,改为东莞县石龙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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